地基处理工程(预)定额说明
1.本定额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计算外,应按设计要求另计算接桩项目。钢管桩按实际接口数量套用钢管桩接头定额。
2.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消耗量,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
表2—1 单位工程打(灌)桩人工、机械消耗量
项 目 |
工 程 量 |
项 目 |
工 程 量 |
钢筋混凝土方桩 |
150m3 |
打孔灌浆混凝土桩 |
60m3 |
钢筋混凝土管桩
|
50m3
|
打孔灌砂石桩
|
60m3
|
钢筋混凝土板桩 |
50m3 |
钢 板 桩 |
50t |
钻孔灌浆混凝土桩 |
lOOm3 |
3.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4.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
5.打桩、打孔,桩间净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6.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斜度在1:6以内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如斜度大于1:6者,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43。
7.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打桩为准。如在堤坡上(坡度大于15°)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深度大于l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8.定额中各种灌注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2—2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如设计要求或实际使用量与定额含量不同时,相差在10%以内不作调整,在±10%以外允许调整,其调整方法: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设计充盈系数/定额充盈系数
或
(定额人工,材料,机械使用量)×实际使用量/定额使用量
其中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率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表2—2 充盈系数及材料损耗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项目名称 |
充盈系数 |
损耗率% |
打孔灌混凝土桩 |
1.25 |
1.5 |
打孔灌砂桩 |
1.30 |
3.0 |
钻孔灌混凝土桩 |
1.30 |
1.5 |
打孔灌砂石桩 |
1.30 |
3.0 |
9.人工挖孔混凝土灌注桩定额的桩底扩大头的人岩部分,每立方米增加9.6工日(包括垂直运输等全部工序)。
10.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中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11.混凝土桩送桩按相应打桩定额子目中的综合工日数及机械台班量乘以表2—3系数计算。
12.钢管桩送桩按相应定额子目中综合工日数及机械台班量乘以系数1.85。
13.金属周转材料包括桩、送桩器、桩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NextPage]表2—3 混凝土桩送桩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量系数
送桩系数值 |
2m以内 |
4m以内 |
4m以上 |
系 数 |
1.25 |
1.43 |
1.67 |
14.人工挖孔桩,桩孔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如深度超过12m时,加4m以内人工用量乘以系数1.3,加8m以内乘以系数1.5。
15.强夯不分土壤类别,一律执行本定额。定额中取定的强夯机组规格、型号,如与实际使用不同时,不换算。
16.本定额金属材料摊销中已经考虑了强夯使用的锤、钩、架,使用时不另计。
17.强夯已综合各类布点形式,不论采取何种布点形式,均套用本定额。
18.设计要求在强夯过程中加入填充材料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填充材料及人工另计。
19.遇有软地基在垫木上作业时,人工机械使用量乘以系数1.15,铺垫用的人工、材料及辅助机械另行计算。
20.每个单位工程强夯面积在600m2以内时,应按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5。
21.打孔灌浆桩如遇岩石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5。
22.打孔灌注桩,如采用人工挖孔时,减去柴油打桩机台班量,换为人工挖孔桩定额。
23.混凝土灌注桩如采用泵送混凝土,参照第4章有关规定执行。
24.泥浆运输运距5km以内,每10m3增加人工7.44工日,运浆车1.86台班,泥浆泵0.62台班。当超过5km,每增加1km,每lOm3泥浆增加运浆车0.17台班(运浆车为280元/台班),泥浆泵规格为Φ1OOmm。
地基处理工程(预)工程量计算规则
1.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料时,另行计算。
2.电焊接桩按设计要求,接头以个计算。
3.送桩按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高度)计算。
4.打拔钢板桩按桩材重量以吨计算。
5.打孔灌注桩:
(1)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密桩的体积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设计断面积计算。
(2)人工挖孔桩按桩孔体积计算(即图示桩断面积乘以设计桩孔中心线长度)。
(3)打孔后先埋人预制钢筋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时,桩尖体积应按预制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
6.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积计算。
7.灌注混凝土桩的钢筋笼制作,依设计规定以吨计算,套用相应定额。
8.泥浆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立方米计算。
9.深层搅拌桩,按设计断面乘以设计长度按体积计算。
10.强夯工程量以夯点外边缘的外边线计算(包括夯点面积和夯点间的面积)。
11.设计要求分遍夯击时,其夯击面积可以重复计算。但设计要求不布夯的空地,其间距不论纵或横大于8m、并且面积在64m2以上的,应予扣除;不足64m2的,不予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