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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我国的贸易保护体系
作者:佚名来源:不详点击数:更新时间:2005-6-2
    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利益冲突总是难以避免的。我国在加入WTO之前,和多数发展中国家一样,主要是依靠进口许可证、进口配额和进口招标等方式来控制进口总量。这些方式以后将受到限制或不能再继续使用。加入WTO以后,我国要建立自己的保护体系,必须在WTO所允许的范围内进行。这就要求我们认真研究WTO有关规定,正确对待所遇到的问题,积极采取切实可行的办法,最大限度地使我国的利益得到保护。
    建立我国的保护措施,不但要了解WTO的有关规定,还要了解各成员之间的矛盾和利益冲突。发达国家的贸易保护体系同发展中国家相比,确实比较完善。我们在认识其中的危害性和歧视性的同时,还应当看到其中值得我们学习和借鉴的地方。我们不但要看到各种非关税措施的不合理性,还要了解其在WTO规则下的可行性和适用性。
    根据我国的有关承诺,在加入WTO后的过渡期内,我国市场开放将逐步扩大,法律修改将逐步完成。有些贸易保护措施还将在一定时期内继续保留,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口限制
    我国在加入WTO时明确表示,中国禁止或限制进口武器、弹药和炸药、麻醉品、毒品、淫秽物品,以及不符合中国有关技术条例(标准)的食品、药品和动植物。
    我国禁止麻醉剂、毒药、含有国家机密的材料、名贵或稀有动植物的出口。我国现已取消所有信息技术产品的关税,还将取消所有其他税费,不再对进口木材和纸制品实行差别税率。为了保护国内某些幼稚工业,我国政府在加入WTO以后,还将对特定行业进行适当的保护。对汽车成套散件和半成套散件设立税号的税率将不超过10%。
    我国将大幅降低农产品的关税,同时还要建立大宗农产品的关税配额体制,将一部分配额提供给私营部门;在工业品方面,我国在加入WTO后5年内将完全取消数量限制,不迟于2005年取消现有的配额。配额将在现有的贸易水平上以15%的年增长率递增,以确保市场准入的稳步提高。中国将保证在透明、可预测、统一、公平和非歧视的基础上管理关税配额,且不抑制每一种关税配额的足额使用。配额管理方面,我国实行统一的国家分配(和再分配)政策,所有对最终用户进行分配和再分配的决定将由单独一个中央主管机关作出。
    目前我国实行进出口许可证管理的商品在我进出口总额中所占的比例分别约为1。5%和8%-10%(1999年为8。45%)。国务院《关于进口商品许可证制度的暂行条例》和原外经贸部及海关颁布的《贯彻〈关于进口商品许可证制度的暂行条例〉的细则》是实施进口许可证管理的依据。我国将逐步减少并最终取消数量限制措施。过去对食糖、棉花所实行的进口数量限制将以关税配额取代,对粮食、植物油、蚕茧、棉花等产品(14个税号)实行政府指导价,部分农产品仍为国营贸易产品,其中粮食(涉及18个八位税号)由中国粮油进出口公司独家进口,植物油(涉及7个税号)由中粮等6家公司进口,食糖(涉及6个税号)由中粮等5家公司进口,棉花由中国纺织品进出口总公司等4家公司进口,烟草由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独家进口。自2006年1月1日起,中国将取消对上述三种油的配额管理,并将给予所有个人和企业从事这类产品的贸易权。加入WTO后,我国还将在一段时间内对汽车、车床、石油、化肥等几十种(涉及100多个八位数税号)商品实行配额许可证管理,但最晚将在2005年取消。
    二、补贴的保留我国保留了WTO规则允许的约20个补贴项目,并在议定书附件5A中列明,具体包括:
    1、地方预算提供给某些国有企业的补贴,包括赠款和税收免除(由财政部和地方政府从地方预算中提供,补贴对象是由于产品价格固定或资源成本上涨而严重亏损的国有企业,目的是为了促进这些亏损的国有企业重组,同时维持稳定生产和社会安全,保证就业,作为缺乏对社会保障制度的补偿)。
    2、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和外资企业所享受的税收减免。
    3、国家政策性银行贷款(国家开发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中西部地区能源、运输、电信和水利、资源开发等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一些企业的技术革新。中国进出口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保障商业银行的出口信贷,一小部分用于直接出口信贷。
    中国农业银行提供的贷款主要用于购买和储存农副产品、林业建设和水利开发)。
    4、用于扶贫的直接拨款和贷款(人均年收入低于400元的地区。拨款由财政部和国家计委提供,扶贫贷款由中国农业银行提供)。
    5、技术革新和研发基金,赠款或贷款(由财政部提供给科研机构和部分企业)。
    6、用于水利和防洪项目的基础设施基金,赠款(由财政部和省级财政局提供给水利和防洪的重点基础设施项目)。
    7、减免税或退税,主要是给为海外客户加工和组装或制造供出口产品而进口的原材料、零部件、部件和包装材料(关税退税由税务主管机关和海关负责,国内税退税由税务部门负责),补贴的对象是:外交机构进口货物,国外捐助,以及中国外交官、海外留学生等用于个人消费而进口的货物;进入海南省杨浦经济开发区(保税区)的货物;用于钻孔、石油和天然气开采的设备和材料;由国内民航公司进口的飞机;汽车零部件;飞机生产所用材料。
    8、对特殊产业部门提供的由国家低定价的煤炭和石油等投入物,补贴的目的是为了维持总体价格的稳定,以便政府在紧急状况下控制整体价格水平。
    9、税务机关为鼓励充分利用森林资源而向某些林业企业提供的增值税退税。为了加快高科技产业的发展、鼓励资源循环、扶贫、鼓励技术转让和延伸、降低灾害损失和增加就业机会,以下项目也享受一定的政府补贴:
    (1)、高科技企业所得税减免;
    (2)、对废物利用企业的所得税减免;
    (3)、贫困地区企业所得税减免;
    (4)、技术转让企业所得税减免;
    (5)、受灾企业所得税减免;
    (6)、为失业者提供就业机会的企业的所得税减免;
    (7)、向政府鼓励的领域投资的企业进口技术和设备免除关税和增值税(目的是为了减少自国外进口技术和设备的成本,鼓励国内外投资者向国家鼓励的领域投资)。
    我国在加入WTO时承诺,要逐步取消的补贴主要是中央预算提供给某些亏损企业的补贴(赠款和税收免除),这种补贴的原因主要是由于企业生产的产品价格固定或资源开发成本上涨。补贴的目的是为了促进亏损国有企业的结构调整,特别是采矿和石油开采部门的亏损国有企业,同时促进合理化、维持稳定生产和社会安全,以保证就业。中国在加入WTO时就取消了所有出口补贴和替代进口补贴(《反补贴协议》第3条第1款a、b两项),过去所有的出口补贴计划都届时终止。这一承诺涵盖各级政府所给予的补贴。我国还承诺取消任何与《反补贴协议》不符的补贴,并将不寻求援引《反补贴协议》第27条第83和13款的规定。
    三、海关监管
    中国海关采用的报关、查验、征税、放行等海关手续均符合国际通行做法。我国于1998年加入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程序的国际公约》并于2000年6月15日签署了《关于简化和协调海关程序的国际公约修正案议定书》(草案)。加入WTO时,我国郑重承诺将全面实施《海关估价协议》,包括该协议第1条至第8条所列海关估价方法。此外,中国将尽快,但无论如何不迟于加入后2年,实施WTO海关估价委员会通过的《关于进口货物完税价格中利息费用处理的决定》和《关于对记录数据处理设备用软件的承载介质进行估价的决定》(G/VAL/5)中的规定(加入WTO工作组报告第10-11条,139-144)。
    四、技术监管
    目前我国已经建立了一个TBT通知机构和两个咨询点,还成立了全国职业安全卫生管理体系认证指导委员会。目前,我国的一些技术认证组织已同国际上的同类组织开展业务合作,以争取达到互相认可。我国与美国权威机构(美国标准咨询中心)
    签署了合作协议,中国贸促会提供的产品检测认证服务范围涵盖了三大类产品。
    一类是食品、药品、保健品、医疗器械的检测与认证。这类主要是针对FDA、农业部和EPA的管理而设立的,要达到这些部门规定的标准。
    二类是电子、电器、机械产品检测与认证。
    三类是纺织品和服装认证。
    加入WTO,我们也接受了《良好行为规范》。作为ISO、IEC和ITU等组织的正式成员,中国积极参加有关国际标准的制定,并对原有的国家、地方和行业标准进行修订,使之与国际标准相协调。但在具体制订我国的技术法规、标准和合理评定程序方面,我国同发达国家之间还存在着巨大的差距。所以说,要想使我国的出口产品更多地占领国际市场,并且能够在质量上同外国产品竞争,就必须不断提升我国产品的质量标准。为此各出口产品生产企业就需要不断加大调研力度和技术改造力度,及时了解和掌握有关情况,积极采取办法,更好地适应加入WTO后面临的竞争环境。
    研究院《如何应对贸易壁垒和建立我国的贸易保护体系》课题组
    负责人:吕博(部分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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