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
继续教育培训和验证有关事项的通知
闽建价〔2011〕14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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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造价站:
根据《关于开展2011年度全国建设工程造价员(福建)继续教育工作的通知》(闽建价〔2011〕6号),现就全省建设工程造价员2011年度继续教育和验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造价员必须在规定时间参加属地造价管理机构举办的继续教育培训并通过在线考试后,方可申请验证。其中2011年参加过建筑节能讲座、马楠教授清单知识及应用解析讲座或者参观第六届海峡绿色建筑与建筑节能博览会的造价员凭课时证明,可以免于参加继续教育培训和在线考试。各设区市造价站应将上述造价员的姓名、证号汇总后报省造价管理总站备案。
二、继续教育培训班举办时间由各设区市造价站自行安排,并通知相关造价员。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