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消耗量标准》修编动态(四):定额消耗量确定与测算的统一性规定
一、编制目标
符合工程建设市场实际,体现正常施工技术条件和多数企业的装备水平、合理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下的社会平均消耗量水平。
二、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GJD-101-95;
2、《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GYD-901-2002;
3、《建设工程劳动定额—建筑工程》LD/T72.1~11-2008;
4、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现行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5、已完工程消耗量统计资料;
6、其他相关资料。
三、人工消耗量测定方法
(一)传统定额编制(修正)法
该方法沿用传统的定额编制办法,对于2008版劳动定额消耗量应进行修正,在95基础定额编制底稿的基础上,重新套用修正后的劳动定额消耗量及新的人工幅度差系数。具体方法可以分部分项工程为单位,按照实际消耗量和定额消耗量进行对比,并结合新颁发的有关文件最终确定修正系数。
四、其他需要统一的问题
(一)人工、机械幅度差
1、人工幅度差,结构工程和措施项目暂按8%确定,装饰工程暂按10%确定。
2、机械幅度差,将原全统定额中按33%和25%考虑的机械幅度差,分别调整为25%和20%。
(二)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
材料消耗量按95版定额同口径并结合目前建筑市场施工技术更新等因素计算出理论用量,加上材料损耗率后得出相应定额的材料含量。(材料损耗率,各专业需统一,由专家组最后确定)
机械台班消耗量按95版定额同口径,并结合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等因素计算出理论用量,加上机械幅度差后得出相应定额的机械台班含量。
(三)周转材料的摊销次数
1、模板
结构组合钢模板:50次;钢支撑:120次;卡具:28次;木模:5次;复合木模:5次。
2、脚手架钢管
(1)耐用期:
钢管180个月,扣件72个月,毛竹脚手板18个月。
(2)一次使用期:
综合脚手架高度7m内为3个月、13m内5个月、20m内7个月,20m以上高度每增加10m,使用期增加1个月计算,即30m为8个月、40m为9个月,以此类推。
(四)关于工料机消耗量的保留小数位数
在没有新的统一性规定出台前,暂按95基础定额中相应消耗量保留位数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