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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总 说 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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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3-12-20

  总 说 明

  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标底、投标人进行报价、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工程合同及办理工程结算等计价活动中确定消耗量的依据,也是作为制定企业消耗量定额和自主投标报价的基础。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改建工程,不适用于房屋修缮工程。

  四、本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现行有关国家的产品标准、设计规范、施工及验收规范、技术操作规程、质量评定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编制的,也参考了行业、地方标准以及有代表性的工程设计、施工资料和其他资料。

  五、本消耗量定额是按目前大多数施工企业采用的施工方法、机械化装备程度、合理的工期、施工工艺和劳动组织条件制定的,如因上述因素有差异,不得对本消耗量定额进行调整换算。

  六、本消耗量定额是按下列正常的施工条件进行编制的:

  1.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附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

  2.安装工程和土建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正常。

  3.安装地点,建筑物,设备基础,预留孔洞等均符合安装要求。

  4.水、电供应均满足安装施工正常使用。

  5.正常的气候、地理条件和施工环境。

  七、人工工日消耗量的确定:

  本消耗量定额的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八、材料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包括直接消耗在工作内容中的主要材料、辅助材料和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到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

  2.凡消耗量定额中“ ()”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3.用量很少,对基价影响很小的零星材料,已计入其他材料费内。

  4.主要材料损耗率见下表: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序号

材料名称

损耗率%

1

低、中压碳钢管

4.0

2

高压碳钢管

3.6

3

碳钢板卷管

4.0

4

低、中压不锈钢管

3.6

5

高压不锈钢管

3.6

6

不锈钢板卷管

4.0

7

高、中、低压铬钼钢管

2.0

8

有缝低温钢管

2.0

9

无缝铝管

4.0

10

铝板卷管

4.0

11

铝镁、铝锰合金钢管

2.4

12

铝镁、铝锰合金板卷管

2.2

13

无缝铜管

4.0

14

铜板卷管

4.0

15

低、中压钛管

2.5

16

衬里钢管

4.0

17

铅管

2.8

18

硅管

2.8

19

承插铸铁管

2.0

20

法兰铸铁管

1.0

21

塑料管

3.0

22

玻璃管

2.0

23

玻璃钢管

2.0

24

搪瓷管

2.0

25

石墨管

1.0

26

冷冻排管

2.0

27

预应力混凝土管1

1.0

28

螺纹管件

1.0

29

螺纹阀门 DN20 以下

2.0

30

螺纹阀门 DN20以上

1.0

31

带帽螺栓

3.0

32

型钢

5.0

  九、施工机械台班、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的确定:

  1.本消耗量定额的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凡单位价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两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工具、用具等,未进入本消耗量定额,应在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中考虑。

  3.施工仪器仪表台班消耗量是按大多数施工企业的现场校验仪器仪表配备情况综合取定的,实际与定额不符时,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不调整。

  十、关于水平和垂直运输:

  1.设备:包括自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2.材料、成品、半成品:包括自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现场指定堆放地点运至安装地点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3.垂直运输基准面:室内以室内地平面为基准面,室外以安装现场地平面为基准面。

  十一、本消耗量定额适用于海拔高程2000m以下,地震烈度八度以下地区,超过上述情况时另行处理。

  十二、本消耗量定额的工作内容除各章节另有说明的工序外,均包括:施工准备、熟悉施工图纸、布置操作地点、领退料具、场内搬运、检查、安装、清理、配合质量检验;还包括工种间交叉配合,临时移动水、电源的停歇时间及操作完毕后的场地清理等。

  十三、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其中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蒸汽和燃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锅炉房、水泵房以墙外皮1.5m为界。

  十四、本册消耗量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金属管道篇)GB50235-97

  2.《现场设备、工业管道焊接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6-98

  3.《钢熔化焊对接接头射线照相和质量分级》GB3323-87

  4.《手工电弧焊接接头的基本形式与尺寸》GB985-88

  5.《埋弧焊焊缝坡口的基本形式和尺寸》GB986-88

  十五、本册不适用于压力大于42MPa的超高压管道,设备本体所属的管道,民用给排水、采暖、燃气管道。

  十六、本册管道公称压力范围参照《工业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35—97划分为:

  低压 0

  蒸汽管道 P≥9MPa,工作温度≥500℃时升为高压。

  十七、下列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

  1.单件质量大于100kg的管道支架、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管道和支架的除锈、刷油、绝热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4.仪表安装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十八、本册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2.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4.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十九、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9%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单独承担室外地沟、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单独承包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时,其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应按第十四册有关规定执行。

  2.厂外施工超过1km时,应按其超过部分的定额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0。

  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0(管道安装完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

  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单价按定额消耗量换算。

  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单价按定额消耗量换算。

  6.圆弧形管道安装应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取。其中人工工资占50%,材料费占15%,机械费占35%。

  10.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10%计取。

  二十、本册消耗量定额所用部分名词含义如下:

  1.安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是指施工组织设计中所指定的,在安装现场范围内较合理的堆放地点。

  2.安装地点:是指设备基础及基础周围附近。

  3.施工现场:是指建设项目总平面图范围内,一般也是指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的范围。

  4.安装现场:是指距所安装设备基础100m范围内。

  5.现场仓库:是指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内临时搭设的存放施工材料和工具的仓库。

  6.设备出库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现场以内或者施工现场以外的建设单位仓库,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7.设备厂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建设项目四周围墙以内某一地点,搬运到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的搬运工作。

  8.设备场内搬运:是指将需要安装的设备从施工单位现场仓库或者现场指定堆放地点,搬运到设备安装位置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9.站类:主要是指制冷站(库)、空气压缩站、乙炔发生站、水压机蓄势站、制氧站、燃气站、氢气站、氮气站。

  二十一、本定额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二十二、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各章说明。

  2009年《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

  总 说 明

  一、《陕西省安装工程价目表》(以下简称“价目表”)是根据2004年《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消耗量定额”)编制的。价目表中只反映价格,不反映消耗量,须与消耗量定额配套使用。主要作为招标人编制招标最高限价、确定社会平均价格及投标人自主报价的参考依据。

  二、《陕西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共分十四册,包括:

  第一册 机械设备安装工程 第八册 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

  第二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九册 通风空调工程

  第三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册 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第四册 炉窑砌筑工程 第十一册 通讯设备及线路工程

  第五册 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第十二册 建筑智能化系统设备安装工程

  第六册 工业管道工程 第十三册 长距离输送管道工程

  第七册 消防设备安装工程 第十四册 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三、第六册《工业管道工程》适用于新建、扩建和改建项目中厂区范围内的车间、装置、站、罐区及其相互之间各种生产用介质输送管道,厂区第一个连接点以内的生产用(包括生产与生活共用)给水、排水、蒸汽、燃气输送管道的安装工程。

  四、人工费的确定:

  1.人工工日不分列工种和技术等级,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内容包括基本用工、超运距用工和人工幅度差。

  2.综合工日的人工费单价,每工日42.00元。

  五、材料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材料费,是指直接消耗在安装工作内容中的辅助材料、零星材料等,并计入了相应的损耗。

  2.材料单价是按2009年建筑安装材料市场信息价格综合取定的。除另有规定外,均不调整。

  3.凡价目表中“()”内所列的材料用量均为主材,应按当地的材料价格计算。

  六、机械费的确定:

  1.本价目表中的机械费,是按正常合理的机械配备和大多数施工企业的机械化装备程度综合取定的。

  2.施工机械台班单价,是按2009年《陕西省建设工程施工机械台班价目表》计算的。

  七、以下内容执行其他册相应定额项目:

  1.单件质量大于100kg的管道支架、预制钢平台的摊销均执行第五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

  2.管道和支架的除锈、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执行第十四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

  3.地沟和埋地管道的土石方及砌筑工程执行《陕西省建筑工程价目表》。

  4.仪表安装执行第十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

  八、本册价目表不包括下列内容,发生时应另行计算。

  1.单体和局部试运转所需的水、电、蒸汽、气体、油(油脂)、燃气等。

  2.配合局部联动试车费。

  3.管道安装完后的充气保护和防冻保护。

  4.设备、材料、成品、半成品、构件等在施工现场范围以外的运输费用。

  九、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1.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9%计取。其中人工费占25%,材料费占65%,机械费占10%。单独承担室外地沟、埋地管道工程,不计取脚手架搭拆费用;单独承包刷油、绝热、防腐蚀工程时,其脚手架搭拆及摊销费应按第十四册有关规定执行。

  2. 厂区外1km至10km施工降效增加费,按人工、机械分别乘以1.10计取。

  3.车间内整体封闭式地沟管道,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20(管道安装完后盖板封闭地沟除外)。

  4.超低碳不锈钢管执行不锈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5.高合金钢管执行合金钢管项目,其人工和机械乘以系数1.15,焊条消耗量不变,单价可以换算。

  6.圆弧形管道安装应按相应定额的人工费、机械费乘以系数1.30。

  7.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8.在有害身体健康的环境中施工降效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取。

  9.站类工艺系统调整费,按各站工艺系统内全部安装工程人工费的35%计取。其中人工费占50%,材料费占15%,机械费占35%。

  10.拆除费用(现场变更等因素需要拆除的项目):按相应定额人工费、机械费的50%,材料费的10%计取。

  十、管道界线划分:

  1.给水以入口水表井为界。

  2.排水以厂区围墙外第一个污水井为界。

  3.蒸汽和燃气以入口第一个计量表(阀门)为界。

  4.锅炉房、水泵房以墙外皮1.5m为界。

  十一、本价目表中注有“×××以内”或“×××以下”者,均包括“×××”本身;“×××以外”或“×××以上”者,则不包括“×××”本身。

  十二、本说明未尽事宜,详见消耗量定额及价目表各章说明。如本价目表说明与消耗量定额各章节说明不符时,应以本价目表说明为准。

  补充定额

  说 明

  1.本章低、中、高压管道安装均包括直管安装全部工序内容,不包括管件的管口连接工序。

  2.本章的管道壁厚是考虑了压力等级所涉及到的壁厚范围综合取定。执行时,不得调整。如果超出压力等级所涉及到的壁厚范围时,可进行调整。

  3.本章低、中、高压管件与低、中、高压管道直管安装配套使用。

  4.管件连接已综合考虑了弯头、三通、异径管、管帽、管接头等管口含量的差异,应按设计图纸用量,执行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5.分气缸、分水器的安装,不包括附件安装及支架的制作与安装,其附件安装应执行相应项目;支架的制作与安装,执行一般管架制作安装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1.各种管道安装工程量,应区分其压力等级、材质、规格、焊接形式分别列项,均按设计管道中心线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均不扣除阀门及各种管件所占长度;主材应按定额规定数量计算。

  2.各种管件连接均按压力等级、材质、焊接形式,不分种类,以“个”为计量单位。

  3.管道工程中的方型补偿器安装、直管及两臂部分可按管道中心线延长“m”并入到相应管道的工程量内,套用管道安装相应项目,而方型补偿器的弯头可按管件计算,套用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4.分气缸、分水器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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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yusuan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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