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第一部分 实体项目
一、人工土石方
1.土壤分类详见本章第8页附表。人工挖地槽、地坑定额深度在6m范围内,超过6m时,另行计算。
2.平整场地适用于建筑场地厚度在±30cm内的挖、填、运、找平;场地做竖向布置挖填土方后,不再计算平整场地的工程量。
3.人工挖土方定额是按干土编制的,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的划分,以地下常水位进行划分,地下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如采用降水措施,应以降水后的水位为地下常水位,降水措施费用应另行计算。淤泥与湿土的区分:地下常水位以下的土层为湿土,具有流动状态者为淤泥。
4.本定额未包括地下水位以下施工的排水费用,发生时按实计算。挖土方时如遇有地表水需排除时,应按相应章节子目计算。
5.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实际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6.石方爆破是按炮眼法松动爆破编制的,不分明炮、闷炮,但闷炮的覆盖材料应另行计算。
7.定额中的爆破子目是按炮孔中无地下渗水、积水编制的。炮孔中若出现地下渗水、积水时,其处理费用另行计算;亦未计爆破所需覆盖的安全设施、架设安全屏障等,发生时另行计算。
8.石方爆破是按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的,如采用火雷管可以换算,雷管数量不变,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的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
二、机械土石方
1.岩石分类详见附表。
2.场区内推土机推土、推石碴,铲运机铲运土负荷上坡时,如果坡度大于50%时,其运距按坡度区段斜长乘下列系数计算:
坡度(%) |
5-10 |
15以内 |
20以内 |
25以上 |
系数 |
1.75 |
2.0 |
2.25 |
2.5 |
3.机械土石方工程中,人工挖方的工程量按施工组织设计的规定计算。如施工组织设计无规定时,可按以下规定计算工程量:
(1)地下室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5%、人工挖土方50%计算。
(2)沟槽、基坑挖土方,按机械挖土方90%、人工挖土方10%计算。
4.定额中土壤含水率是按天然含水率为准制定的,若挖湿土时,定额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8.
5.推土机推土或铲运机铲土、土层平均厚度小于300mm时,推土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25,铲运机台班用量乘以系数1.17。
6.挖掘机在垫板上进行作业时,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25,定额内不包括垫板铺设所需的工料、机械消耗,如有发生按实计算。
7.机械挖桩间土方时,按相应定额子目乘以1.15系数计算。挖桩间土不扣除桩芯直径在60cm以内的桩体。
8.推土机、铲运机推铲未经压实的积土时,按定额项目乘以系数0.73计算。
9.机械上下行驶坡道的土方按施工组织设计计算,合并在土方工程量内。
10. 汽车外运土方道路是按一、二、三类道路综合确定的,已考虑了运输过程中道路清理的人工,路面如需要铺筑材料时,材料费用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土石方工程量计算一般规则
1.土、石方的挖掘及外运均以挖掘前的天然密实体积计算。如遇有必须以天然密实体积折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数值换算。
土方体积折算系数表 表一
虚方体积 |
天然密实度体积 |
夯实后体积 |
松填体积 |
1.00 |
0.77 |
0.67 |
0.83 |
1.30 |
1.00 |
0.87 |
1.08 |
1.50 |
1.15 |
1.00 |
1.25 |
1.20 |
0.92 |
0.80 |
1.00 |
2.挖土方平均厚度应按自然地面标高至设计地坪标高间的平均厚度确定。基础土方、石方开挖深度应按基础垫层底表面标高至交付施工场地标高确定。无交付施工场地标高时,应按自然地面标高确定。
二、平整场地及碾压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平整场地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建筑物首层建筑面积计算。±30cm以外的竖向布置挖土或山坡切土,应按场地土方平衡竖向布置图另行计算。
2.建筑场地原土碾压以平方米计算。填土碾压按图示填土厚度以立方米计算。
三、沟槽、基坑、土石方工程量,按下列规定计算:
1.沟槽、基坑划分
(1)凡图示沟槽底宽在3m以内,且沟槽长大于槽宽三倍以上的为沟槽。
(2)凡图示基坑底面积在20m2以内的为基坑。
(3)凡图示沟槽底宽3m以外,坑底面积20m2以外,平整场地挖土方厚度在30cm以外,均按土石方计算。
2.沟槽、基坑需支挡土板时,其宽度按图示沟槽、基坑底宽,单面加10cm,双面加20cm计算。挡土板面积按槽、坑垂直支撑面积计算。支挡土板后,不得计算放坡。
3.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按下表规定计算。
基础施工所需工作面宽度计算表
基础材料 |
每边各增加工作面宽度(mm) |
砖基础 |
200 |
浆砌毛石、条石基础 |
150 |
混凝土基础垫层支模板 |
300 |
混凝土基础支模板 |
300 |
基础垂直面做防水层 |
800(防水层面) |
4.挖沟槽长度,外墙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内墙按图示基础底面之间净长线长度(即基础垫层底之间净长度)计算;内外突出部分(垛、附墙烟囱等)体积并入沟槽土方工程量内计算。
5.挖管道沟槽按图示中心线长度计算。沟底宽度设计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尺寸计算;设计无规定的,可按下表规定宽度计算。
管道地沟沟底宽度计算表 单位:m
管径(mm) |
铸铁管、钢管、石棉管、水泥管 |
混凝土、钢筋混凝土、预应力混凝土管 |
陶土管 |
50-70 |
0.60 |
0.80 |
0.70 |
100-200 |
0.70 |
0.90 |
0.80 |
250-350 |
0.80 |
1.00 |
0.90 |
400-450 |
1.00 |
1.30 |
1.10 |
500-600 |
1.30 |
1.50 |
1.40 |
700-800 |
1.60 |
1.80 |
|
900-1000 |
1.80 |
2.00 |
6.计算挖沟槽、基坑、土方工程量需放坡时,放坡系数按下表规定计算。
放坡系数
土壤类别 |
放坡起点(m) |
人工挖土 |
机械挖土 |
在坑内作业 |
在坑上作业 |
一、二类土 |
1.20 |
1:0.5 |
1:0.33 |
1:0.75 |
三类土 |
1.50 |
1:0.33 |
1:0.25 |
1:0.67 |
四类土 |
2.00 |
1:0.25 |
1:0.10 |
1:0.33 |
注:(1)沟槽、基坑中土壤类别不同时,分别按其放坡起点、放坡系数、依不同土壤厚度加权平均计算。
(2)计算放坡时,在交接处的重复工程不予扣除。原槽、坑作基础垫层时,放坡自垫层上表面开始计算。
7.槽、基坑深度按图示槽、坑底面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管道地沟按图示沟底至室外地坪深度计算。
8.挖淤泥、流砂层按该层实际厚度乘以截面积以体积计算。
四、石方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开凿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沟槽,基坑与平基的划分按土方工程的划分规定执行。
2.爆破岩石区别石质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
3.槽坑爆破开挖,按图示尺寸另加允许超挖量计算;沟槽、基坑深度、宽度允许超挖量:次坚石200mm,普坚石、特坚石150mm。
4.管沟石方按管沟土方的规定计算。
五、土(石)方回填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场地回填:回填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2.室内回填:主墙间净面积乘以回填厚度以体积计算。
3.基础回填:挖方体积减去设计室外地坪以下埋设的基础体积(包括基础垫层及其他构筑物)。
4.管沟回填:以挖方体积减去管径及基础所占体积计算。管径在500mm以下的不扣除管道所占体积;管径超过500mm以上时每米挖方体积按下表规定扣除管道所占体积计算。
管道扣除土方体积表 单位:m3/m
管道名称 |
管道直径(mm) |
501-600 |
601-800 |
801-1000 |
1101-1200 |
1201-1400 |
1401-1600 |
钢管 |
0.21 |
0.44 |
0.70 |
1.15 |
1.35 |
1.55 |
铸铁管 |
0.24 |
0.49 |
0.77 |
混凝土管 |
0.33 |
0.60 |
0.92 |
六、土(石)方运输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推土机推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回填区重心之间的直线距离计算。
2.铲运机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卸土区重心加转向距离45m计算。
3.自卸汽车运土运距:按挖方区重心至填土区(或堆放地点)重心的最短运输距离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