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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管理设施---黑龙江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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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4-11-27

  说明

  一、本章标杆安装(包括悬臂杆),不包括挖填基础土方、基础混凝土的灌注振捣、预埋件的制作安装等相关内容(反光柱安装定额项目除外),另按相应项目执行。

  二、反光柱的安装包括破挖路面、灌注基础混凝土、安装反光柱等施工过程,反光柱的基坑大小系按50×50×50cm编制的。

  三、特殊标线包括人行道线、停车线和箭头、字符等标记。分道线按纵向标线项目进行计算。标线中的反光材料(玻璃珠)如设计与定额消耗量不同,可调整反光材料(玻璃珠)的消耗量,其他不变。

  四、反光镜安装按减速板安装项目执行。

  五、标杆安装、标志板安装、涂刷标线、清除标线、隔离护栏安装、交通设施安装、反光标安装等项目中已综合考虑了施工过程中的运输费用,不再另计材料运输费用。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标杆安装按标杆直径乘以高度表示,以“套”计算。

  二、隔离护栏安装,按整段护栏首尾立杆之间的长度计算。

  三、预制成形(字符)的面积按能包含该标线(字符)的最小矩形面积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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