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二、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台背的填充项目,发生时,另按相应定额执行。
三、块石如需冲洗时(利用旧料),每立方米块石增加人工0.24工日、水0.5m3。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砌筑工程量按设计图示尺寸以体积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所占体积不扣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