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掘进过程中的施工阶段划分:
1.负环段掘进:从拼装后靠管片起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止。
2.出洞段掘进:从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至盾尾离开出洞井内壁40m止。
3.正常段掘进:从出洞段掘进结束至进洞段掘进开始的全段掘进。
4.进洞段掘进:按盾构切口距进洞井外壁5倍盾构直径的长度计算。
二、盾构掘进机选型,应根据地质报告,隧道复土层厚度、地表沉降量要求及掘进机技术性能等条件,按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三、本章定额适用于采用国产盾构掘进机,在地面沉降达到中等程度(盾构在砖砌建筑物下穿越时允许发生结构裂缝)的软土地区隧道施工。
四、掘进定额中盾构机按摊销考虑,若遇下列情况时,可将定额中盾构掘进机台班内的折旧费和大修理费扣除,保留其他费用作为盾构使用费台班进入定额,盾构掘进机费用按不同情况另行计算:
1.顶端封闭采用垂直顶升方法施工的给排水隧道;
2.单位工程掘进长度≤800m的隧道;
3.采用进口或其他类型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4.由建设单位提供盾构机掘进的隧道。
五、盾构及车架安装是指现场吊装及试运行,适用于Φ7000mm以内的隧道施工,拆除是指拆卸装车。Φ7000mm以上盾构及车架安拆按实计算。盾构及车架场外运输费按实另计。
六、盾构掘进在穿越不同区域土层时,根据地质报告确定的盾构正掘面土质和含砂性土的比例,按下
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人工、机械费:
盾构正掘面土质 |
隧道横截面含砂性土比例 |
调 整 系 数 |
一般软粘土 |
≤25% |
1.0 |
粘土夹层砂 |
25%~50% |
1.2 |
砂性土(干式出土盾构掘进) |
>50% |
1.5 |
砂性土(水力出土盾构掘进) |
>50% |
1.3 |
七、盾构掘进在穿越密集建筑群、文物古建筑或堤防、重要管线、对地表升降有特殊要求者,按下表系数调整该区域的掘进人工、机械费:
盾构直径(mm) |
允 许 地 表 升 降 量 (mm) |
±250 |
±200 |
±150 |
±100 |
Φ≥7000 |
1.0 |
1.1 |
1.2 |
|
Φ<7000 |
|
|
1.0 |
1.2 |
注:1.允许地表升降量是指复土层厚度>1倍盾构直径处的轴线上方地表升降量。
2.如第五、六条所列两种情况同时发生时,调整系数相加减1计算。
八、采用干式出土掘进,包含土方运、吊出井口装车费用。采用水力出土掘进,其排放的泥浆水包含送至沉淀池的费用,水力出土所需的地面部分取水、排水的土建及土方外运费用另计。水力出土掘进用水按取用自然水源考虑,不计水费,若采用其他水源需计算水费时可另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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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盾构掘进定额中已综合考虑了管片的宽度和成环块数等因素,执行定额时不得调整。
十、盾构掘进定额中含贯通测量费用,不包括设置平面控制网、高程控制网、过江水准路线及方向、高程传递等测量,如发生时费用另计。
十一、预制混凝土管片采用高精度钢模和高标号混凝土,定额中已含钢模摊销费,管片预制场地费另计,管片场外运输费另计。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衬砌压浆量根据盾尾间隙,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
二、柔性接缝环适合于盾构工作井洞门与圆隧道接缝环处理,长度按管片中心圆周长计算。
三、预制混凝土管片工程量按实体积加1%损耗计算,管片试拼装以每100环管片拼装1组(3环)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