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砌筑---吉林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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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4-12-1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干砌块石、浆砌块料、浆砌拱圈、抛石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砌筑高度在8m以内的桥涵砌筑工程。
三、砌筑定额中未包括垫层、拱背和填充项目,如发生上述项目,可套用有关定额。
四、定额中调制砂浆,均按砂浆拌和机拌和,如采用人工拌制时,不予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砌筑工程量按设计砌体尺寸以m3计算,嵌入砌体中的钢管、沉降缝、伸缩缝以及单孔面积0.3m2以内的预留孔所占体积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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