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井点降水项目适用于地下水位较高的粉砂土、砂质粉土、粘质粉土或淤泥质夹薄层砂性土的地层。
二、凿井工程项目适用于井管直径在200~800mm,深度在300m以内各类地层的凿井工程。采用泥浆钻进法和水压钻进法均可采用凿井工程项目。
三、井点降水:轻型井点、喷射井点、大口径井点的采用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情况下,降水深度6m以内采用轻型井点,6m以上30m以内采用相应的喷射井点,特殊情况下可选用大口径井点。井点使用时间按施工组织设计确定,喷射井点定额包括两根观察孔制作,喷射井管包括了内管和外管。井点材料使用摊销量中已包括井点拆除时的材料损耗量。井点间距根据地质和降水要求由施工组织设计确定,一般轻型井点管间距为1.2m,喷射井点管间距为2.5m,大口径井点管间距为10m。轻型井点井管(含滤水管)的成品价可按所需钢管的材料价乘以系数2.40计算。
四、井点降水过程中,如需提供资料,则水位监测和资料理整费用另计。
五、井点降水成孔过程中产生的泥水处理及挖沟排水工作应另行计算。遇有天然水源可用时,不计水费。
六、井点降水必须保证连续供电,在电源无保证的情况下,使用备用电源的费用另计。
七、凿井工程应按钻机型号、深度间距、土壤类别分别套用相应项目乘以相应的井管口径系数,见下表:
井管口径 |
200 |
250 |
300 |
350 |
400 |
450 |
500 |
550 |
600 |
650 |
700 |
750 |
800 |
系数 |
1.0 |
1.22 |
1.52 |
1.79 |
2.08 |
2.33 |
2.63 |
2.94 |
3.23 |
3.45 |
3.85 |
4.17 |
4.55 |
八、凿井工程的台班迸尺是根据各种凿井机的性能,结合我省情况编制的,实际进尺与定额不同时,不得调整。
九、凿井工程是按井径直径大于井管外径300mm为准编制的,如因地质构造不需开大井孔或机械性能达不到要求时,则每缩小50mm时降低一个管距;反之如需开大井孔时,每增加50mm可提高一个管距,不足50mm不做调整。
十、本定额的凿井工程项目中机械台班单价包括机具安装、拆卸和钻头修补所需费用,不包括场外运输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一、本定额的凿井工程项目中不包括如下费用,发生时另行计算:接通水源、电源,泥浆外运;特殊地层处理所需费用。
十二、如施工现场无电源而需发电机时,可按发电机实际台班量计算费用,并扣除估价表中电的使用量。各种凿井机每台班用量见表:
电使用量(KW.h/台班) |
CZ-30 |
CZ-22 |
CZ-20 |
CJ-700 |
SPJ-300 |
260 |
182 |
143 |
117 |
195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轻型井点50根为一套;喷射井点30根为一套;大口径井点以10根为一套。井点使用定额单位为套天,累计根数不足一套者作一套计算,一天系按24h计算。井管的安装、拆除以“根”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