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范围如下:
1.工业用的起重设备安装。
2.起重量为0.5~400t。
3.适应不同结构、不同用途的起重机安装,包括手动、电动。
二、本章定额包括下列内容:
1.起重机静负荷、动负荷及超负荷试运转。
2.必需的端梁铆接及脚手架搭拆。
3.解体供货的起重机现场组装。
三、本章定额不包括试运转所需的重物供应和搬运。
四、本章定额不包括脚手架的搭拆工作。使用本章定额时,每安装一台起重机,可参考下表增加脚手架搭拆费用。
应增加的脚手架搭拆费用表
起重机主钩起重量 |
50t以内 |
100t以内 |
400t以内 |
应增脚手架费用(元) |
1081.36 |
2016.28 |
2433.03 |
其中 |
人工费 |
667.80 |
1240.05 |
1502.55 |
材料费 |
384.86 |
721.59 |
865.92 |
机械使用费 |
28.70 |
54.64 |
64.56 |
人工工日数 |
6.36 |
11.81 |
14.31 |
注:(1)双小车起重机按一个小车的起重量计算。
(2)上表中人工费可按当地的规定调整人工单价,材料费和机械使用费不作调整。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起重机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主钩的起重量“t”和跨距“m”分列定额项目。
二、双小车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小车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三、双钩挂梁桥式起重机以“台”为计量单位,按两个钩的起重量“t”分列定额项目。
四、梁式起重机、臂行及旋臂起重机、电动葫芦及单轨小车安装,以“台”为计量单位,按起重机的起重量“t”和不同类型及名称的起重机分列定额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