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明
1.本章定额包括扩声和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工程。
2.调音台种类表示程式:1+2/3/4“1”为调音台输入路数;“2”为立体声输入路数:“3”为编组输出路数;“4”为主输出路数。
3.有关布放定额按本册综合布线系统工程的定额执行。
4.本章设备按成套购置考虑。
5.扩声全系统联调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6.背景音乐全系统联调费,按人工费的30%计取。
工程量计算规则
1.扩声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2.扩声系统设备试运行,以“系统”计算。
3.背景音乐系统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4.背景音乐系统联调、试运行,以“系统”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