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青海 >> 定额说明 >> 正文
青海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2004)章说明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2

总   说   明
《青海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第一章土、石方工程,第二章桩与地基基础工程,第三章砌筑工程,第四章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第五章厂库房大门、特种门、木结构工程,第六章金属结构工程,第七章屋面及防水工程,第八章防腐、隔热、保温工程,第九章其他工程。
一、本定额的编制依据⒈《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青海省单位估价表》(1999年);⒉外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⒊《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附录A)GB50500-2003;⒋国家现行有关建筑工程的设计、施工、质量、安全操作规程、规范与标准。
二、本定额是我省建筑工程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项工程人工、材料、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标准;是统一全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项目划分计量单位的依据;是编审建筑工程标底、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竣工结算,调解处理工程造价纠纷、鉴定工程造价的依据;是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价和衡量投标报价合理性的基础,也作为投标报价、企业内部核算、编制企业定额的参数。
三、本定额适用于青海省境内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改建项目的基础工程、结构工程。
四、本定额是按照合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正常的施工条件,合理的工期编制的。
五、人工消耗量计算
⒈定额中人工工日一律以"综合工日"表示,不分工种、技术等级。内容包括基本用工、定额规定距离内的材料场内运输用工、辅助用工、人工幅度差。机械土方、桩基础、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的人工工日数,是随机械产量计算的。⒉定额人工中未考虑高原地区人工效率降低因素。
六、材料消耗量的确定⒈本定额中材料消耗量,包括主要材料、辅助材料、零星材料,凡能计量的材料、成品、半成品均按品种、规格逐一列出数量,并已计入相应损耗。其内容和范围包括:从工地仓库、现场集中堆放地点或现场加工地点至操作或安装地点的运输损耗、施工操作损耗、施工现场堆放损耗。对个别消耗量较小的零星材料,以其他材料费表示。"其他材料费"以该项目材料费之和的百分比表示。定额中所用的材料,均为合格品质。⒉施工措施性消耗部分,周转材料按不同施工方法、不同材质分别列出一次性使用量或摊销量。⒊施工工具性消耗,未列入本定额。⒋混凝土、砌筑、抹灰砂浆及各种胶泥等,均按半成品消耗量列入定额。⒌定额中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预制构件制作,均以自然养护考虑的,采用蒸汽养护时,按实际发生另行计算。
七、机械台班消耗量的计算⒈施工机械台班消耗量是按常用机械类型、规格确定的。⒉机械土石方、打桩、构件运输及安装等工程,都分别列出机械名称、规格型号和工作物对象,按单机或主机及与之配合的辅助机械,分别以台班消耗量表示。⒊中小型机械一般随工人班组配备、其台班消耗量已列入相应定额中。⒋机械原值在2000元以内、使用年限在2年以内的、不构成固定资产的低值易耗的小型机械,未列入定额。⒌定额中未考虑高原地区机械效率降低因素。⒍定额中规定需要计算机械停滞台班的机械是:①挖土机械,②水平运输机械,③起重机械(包括履带吊、塔吊、汽车吊、轮胎吊),④打桩机械,⑤动力机械,⑥地下工程机械。机械停滞2小时以内者,不计停滞台班,停滞超过2小时按0.5个台班计算,停滞超过4小时按一个台班计算。⒎定额中已考虑了以下停滞因素:①施工组织设计中已考虑的停滞;②法定假日的停滞;③机械故障造成的停滞;④自然气候影响造成的停滞;⑤由于施工单位自身原因造成的停滞;⑥机械幅度差已包括的内容。除以上六条因素所造成的机械停滞外,可以计算停滞台班。机械停滞台班按机械使用台班的44%计算。
八、定额项目中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调整。
九、本定额中已包括施工用水、用电,现场施工用水用电由施工单位负担。工程施工用水用电,由建设单位在现场自装水、电表、交施工单位保管使用,施工单位按表计量,作为发承包双方结算的依据;如无条件装表计量,由建设单位提供的水、电,发承包双方约定其结算方法。
十、本定额均按建筑物室外地坪设计标高到檐口高度20米以内编制。
十一、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十二本定额中注有"WWW以内"或"WWW以下"者均包括WWW本身;"WWW以外"或"WWW以上"者,则不包括WWW本身。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一、土石方分类详见土壤及岩石(普氏)分类表,表列Ⅰ、Ⅱ类为定额中一、二类土(普通土);Ⅲ类为定额中三类土(坚土);Ⅳ类为定额中四类土(砂砾坚土);Ⅴ类为定额中松石;Ⅵ-Ⅷ类为定额中次坚石;Ⅸ-Ⅹ类为定额中普坚石;Ⅹ类以上为定额中特坚石。
二、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上、挖土厚度30cm以外的挖土和山坡切土为挖土方,设计室外地坪标高以下的挖土为挖基础土方。
三、本定额人工挖土按挖干土编制,挖湿土时,人工乘以系数1.18。干、湿土的划分,以地质勘察资料为准。如无地质勘察资料,以地下常水位为界,常水位以上为干土,以下为湿土。
四、深度超过6m的人工挖土,不分土壤类别均执行深度超过6m定额,每增加0.5m为一个基数递增,不足0.5m按一个基数计算。
五、人工挖土方定额不包括排地表水,发生时按实计算。
六、本章挖桩孔和爆破等项目,属于措施项目的安全防护、复盖材料和地下水位以下的排水另行计算。
七、支挡土板定额项目分为密撑和疏撑,密撑是指满支挡土板,疏撑是指间隔支挡土板。支撑间距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八、在有挡土板支撑下的人工挖土,人工乘以系数1.43。
九、人工挖桩孔,桩内垂直运输方式按人工考虑。深度超过12m时,16m以内按12m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3;20m以内乘以系数1.5。同一孔内土壤类别不同时按定额加权计算。如遇有流砂、淤泥,按实际发生计算。
十、建筑场地厚度在130cm以内的挖、填、运、找平为平整场地。场地竖向布置挖填方时,不再计算平整场地工程量。
十一、石方爆破定额按炮眼法松动爆破和电雷管导电起爆编制,不分明炮、闷炮。如采用火雷管爆破,雷管应换算,数量不变。扣除定额中的胶质导线,换为导火索,导火索长度按每个雷管2.12m计算。打眼爆破如须处理渗水、积水,另行计算。
十二、预裂爆破套用人工和机械打眼爆破平基项目。
十三、石方爆破定额中已综合了不同的开挖深度、坡面开挖、放炮和找平因素。如设计规定有爆破粒径要求时,实际增加的消耗量另行计算。

第二章 桩与地基基础工程


一、本定额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工程的桩基础。
二、本定额已综合了各种土壤的级别,实际施工中不得因土壤级别不同而调整定额。
三、本定额除静力压桩外,均未包括接桩。如需接桩,除按相应打桩项目计算外,按设计要求另计接桩项目。
四、单位工程打(灌)桩工程量在表2-1规定数量以内时,其人工、机械按相应定额项目乘以系数1.25计算。表2-1
┏━━━━━━━━━━━━━━━━━┯━━━━━━━━━━━━━━━━━┓
┃        项        目              │ 单  位  工  程  的  工  程  量   ┃
┠─────────────────┼─────────────────┨
┃钢 筋 混 凝 土 方 桩              │            150m3                 ┃
┃钢 筋 混 凝 土 管 桩              │            50m3                  ┃
┃打 孔 灌 注 混 凝 土 桩           │            60m3                  ┃
┃打 孔 灌 注 砂、石 桩             │            60m3                  ┃
┃钻 孔 灌 注 混 凝 土 桩           │            100m3                 ┃
┃潜 水 钻 孔 灌 注 混 凝 土 桩     │            100m3                 ┃
┃灰 土 挤 密 桩                    │            50m3                  ┃
┗━━━━━━━━━━━━━━━━━┷━━━━━━━━━━━━━━━━━┛
五、打试验桩按相应定额项目的人工、机械乘以系数2.0计算。
六、由于设计要求,需对桩进行破坏性试验时,其试验费(包括被破坏桩的价值)应按实计算。
七、打桩、打孔,桩间距小于4倍桩径(桩边长)的,按相应定额项目中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3。
八、定额以打直桩为准,如打斜桩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下列系数:斜度在1:6以内者,乘以系数1.25;斜度大于1:6者,乘以系数1.43。
九、定额以平地(坡度小于150)打桩为准,如在坡度大于150的坡地上或堤坡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如在基坑内(基坑深度大于1.5m)打桩或在地坪上打坑槽内(坑槽深度大于1.0m)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1。
十、在桩间补桩或强夯后的地基上打桩时,按相应定额项目人工、机械乘以系数1.15。
十一、打送桩时可按相应打桩定额项目综合工日及机械台班乘表2-2规定系数计算。表2-2
┏━━━━━━━━━━━━━━┯━━━━━━━━━━━━━┓
┃ 送    桩     内     容     │         系      数       ┃
┠──────────────┼─────────────┨
┃         2m以内             │          1.25            ┃
┃         4m以内             │          1.43            ┃
┃         4m以上             │          1.67            ┃
┗━━━━━━━━━━━━━━┷━━━━━━━━━━━━━┛
十二、如设计要求桩身需防腐时,按定额第八章中相关项目计算。
十三、焊接桩接头钢材用量,设计与定额用量不同时,可按设计用量换算。
十四、定额中各种灌注的材料用量中均已包括表2-3规定的充盈系数和材料损耗。表2-3
┏━━━━━━━━━━━━━━━┯━━━━━━━━━━━┯━━━━━━━━━━┓
┃  项     目     名     称     │  充   盈   系   数   │  损    耗   率  %  ┃
┠───────────────┼───────────┼──────────┨
┃ 打孔灌注混凝土桩             │        1.25          │      1.5           ┃
┃ 钻孔灌注混凝土桩             │        1.30          │      1.5           ┃
┃ 打孔灌注砂桩                 │        1.30          │       3            ┃
┃ 打孔灌注砂石桩               │        1.30          │       3            ┃
┗━━━━━━━━━━━━━━━┷━━━━━━━━━━━┷━━━━━━━━━━┛
注:灌注砂石桩除上述充盈系数和损耗外,还包括级配密实系数1.334。
十五、本定额现场灌注砼桩,灰土挤密桩及钻孔桩如设计要求灌注材料配合比与定额不同时,允许换算。
十六、本定额钻孔灌注桩,不包括泥浆池、地沟工料,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七、本定额未包括机械行驶道路的铺设、场地的平整压实、施工后的土方压实处理、送桩后的桩孔土方回填。发生时应按相应定额分别另列项目计算。
十八、本定额所配备机械的规格型号,如与现场实际配备不同时,不得换算。
十九、金属周转材料中包括桩帽,送桩器、桩帽盖、活瓣桩尖、钢管、料斗等属于周转性使用的材料。
二十、地下连续墙:⒈适用于在粘土、砂土及冲填土等软土层的地下连续墙工程。⒉地下连续墙成槽的护壁泥浆采用比重为1.055的普通泥浆。若使用重晶石泥浆可按不同比重泥浆进行调整。护壁泥浆使用后的废浆处理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计算打桩(灌注桩)工程量前应确定下列事项:依工程地质资料,确定施工方法、工艺流程、采用机型、桩、土壤及泥浆运距。
二、打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体积,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桩截面面积计算。管桩的空心体积应扣除。如管桩的空心部分按设计要求灌注混凝土或其他填充材料时,应另行计算。
三、接桩:电焊接桩按设计接头,以个计算;硫磺胶泥接桩按桩断面以m2计算。
四、送桩:按桩截面面积乘以送桩长度(即打桩架底至桩顶面高度或自桩顶面至自然地坪面另加0.5m)以m3计算。
五、打孔灌注桩:⒈混凝土桩、砂桩、碎石桩、灰土挤密桩按设计规定的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以体积计算。⒉扩大桩的体积按单桩体积乘以次数计算。⒊打孔后先埋入预制混凝土桩尖,再灌注混凝土者,桩尖按钢筋混凝土章节规定计算。灌注桩按设计长度(自桩尖顶面至桩顶面高度)乘以钢管管箍外径截面面积计算。
六、钻孔灌注桩,按设计桩长(包括桩尖,不扣除桩尖虚体积)增加0.25m乘以设计断面面积以体积计算。
七、旋喷桩、振冲灌注碎石以设计桩截面面积乘以桩长以m3计算。
八、灌注混凝土桩 的钢筋笼制作安装,按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应子目以吨计算。
九、泥浆制作、运输工程量按钻孔体积以m3计算。
十、深层搅拌桩工程量,按设计深度以m计算。
十一、地下连续墙:⒈以设计图示墙中心线长乘以厚度乘以槽深以体积计算。⒉地下连续墙钢筋笼,导墙钢筋套用砼与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
十二、锚杆工程量:⒈锚杆钻孔按入土长度以延长米计算。⒉锚杆制作安装按吨计算。
十三、喷射砼工程量按图纸设计以m2计算,定额中未包括搭设平台的消耗量,发生时另行计算。
十四、护坡砂浆土钉按图纸设计以吨计算。
十五、地基置换按设计换填面积乘以换填深度以体积计算。
十六、地基钎探以设计图示孔径按延长米计算。
十七、预制钢筋混凝土桩的制作、运输套用砼与钢筋混凝土章节相关子目。
十八、凿桩头按定额规定的计量单位计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一、砌体的砖、砌块按常用规格编制,其规格(单位:mm)如下:
普通粘土(标准)砖:     240×115×53
多    孔       砖:      240×115×90

[1] [2] [3] 下一页

分享到:
责任编辑:w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