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山东 >> 定额说明 >> 正文
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2)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8-12-5
第六册  排水工程
说明
一、《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第六册“排水工程”(以下简称本分册),包括定额混凝土管道基础及铺设,定型井、非定型井、渠、管道基础及砌筑,顶进工程,给排水构筑物,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模板、钢筋(铁件)加工及井字架等内容。
二、本分册适用于城镇范围内新建、扩建的市政排水管渠工程。
三、编制依据:
1.《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1999年);
2.《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1985年);
3.《全国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山东省单位估价表》(1990年);
4.《组水排水标准图集》S1、S2、S3(1996年);
5.《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排水管标准》(GB11836-89);
6.《铸铁检查井盖标准》(CJ/T3012-89);
7.《市政排水管渠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CJJ3-90);
8.《给水排水构筑物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1-90);
四、本分册与建筑、安装定额的界限划分及执行范围:
1.给排水构筑物工程中的泵站建筑部分、污水处理厂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本册定额中未包括的建筑工程,按建筑工程有关定额执行。
2.给排水机械设备安装中通用机械,按安装工程有关定额执行。
3.市政排水管道与厂、区室外排水管道以接入市政管道的检查井、接户井为界;凡厂、区室外排水管道(接户井)以外的市政管道检查井,均执行本定额。
五、本分册与其他定额册的关系:
本分册凡所涉及的土、石方挖、填、运输、脚手架,支撑、围堰,打、拔桩,降水,便桥,拆除等工程,除另有说明外,均按第一册“通用项目”相应定额执行。
六、本分册需说明的有关事项:
1.本分册所称管径均指内径。
2.本分册中的混凝土均为现场拌合,各项目中的混凝土和砂浆强度等级与设计要求不同时,允许换算,但数量不变。
3.本分册各章所需的模板、钢筋(铁件)加工、井字架均执行第七章的相应项目。
4.本分册是按无地下水考虑的,如有地下水,需降水或采用沟槽排水时,执行第一册“通用项目”;需设排水盲沟时执行第二册“道路工程”相应项目;
5.干土与湿土的区分:地下水位线以上为干土,地下水位线以下为湿土。采用降水后的挖土按干土计算。
七、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分享到:
责任编辑:yanglan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