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册 通风空调工程
一、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第九册《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和整体更新改造项目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项目包括通风空调安装工程中的薄钢板风管、净化风管、铝板风管、不锈钢板风管、塑料风管、复合型风管的制作安装及玻璃钢风管安装,还包括与各种风管相配套的风阀、风口、风帽、风罩、消声器等部件制作安装和通风空调设备安装。全册共十三章633个子目。
三、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GBJ 19-87。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
3.《暖通空调设计选用手册》。
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2001年)。
5.《全国统一建筑安装劳动定额》(1988年)。
6.《全国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定额》GYD-209-2000。
7.《山东省安装工程综合定额》(1996年)。
四、通风、空调工程所用的型钢及普通钢板除锈、刷漆,除各章节另有说明外,定额中均已包括在内(型钢及部件用普通钢板按红丹防锈漆及调和漆各二遍、普通钢板风管按内外红丹防锈漆二遍考虑),如设计要求刷其他漆种时可进行换算。
五、本定额中未包括的刷油和绝热、防腐蚀项目,使用第十一册相应定额。
六、各风管、部件及通风空调设备定额项目中没有包括的型钢支架,除各章另有说明外,应使用第一章中支架制作安装项目另行计算。
七、本定额未考虑预留铁件的制作和埋设,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按膨胀螺栓固定支、吊架计算,不得因安装方式不同进行调整。本定额项目内未考虑安装在支架上的木衬垫或非金属垫料,发生时按设计计入成品材料(含加工和防腐),其余不变。
八、本定额项目中的法兰垫料如设计要求使用材料品种不同者可以换算,但人工不变。使用泡沫塑料者每1kg闭孔乳胶海绵换算为泡沫塑料0.25kg;使用橡胶板者1kg闭孔乳胶海绵换算为橡胶板2kg。
九、本册定额中均未包括设备的基础灌浆和地脚螺栓的灌浆,发生时,按第一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输另行计算。
十一、遇有下列情况,应按相应定额项目调整消耗量:
1.超高增加消耗量:定额中操作物高度以距楼地面6m为限,如超过6m时,定额人工(含6m以下)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物高度(m)
≤10
≤15
≤20
>20
系数
1.10
1.15
1.20
1.40
2.在洞库、暗室内安装,其定额人工、机械消耗量各增加15%。
十二、关于下列工程内容,是按定额消耗量为基础计价后进行测算综合取定,其计算方法规定如下:
1.高层建筑(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增加费,可按下表计算(其中70%为人工费,其余为机械费):
层数
(高度)
9层
以下
(30m)
12层
以下
(40m)
15层
以下
(50m)
18层
以下
(60m)
21层
以下
(70m)
24层
以下
(80m)
27层
以下
(90m)
30层
以下
(100m)
33层
以下
(110m)
按定额人工费的%
3
5
7
9
11
12
15
18
23
层数
(高度)
36层
以下
(120m)
39层
以下
(130m)
42层
以下
(140m)
45层
以下
(150m)
48层
以下
(160m)
51层
以下
(170m)
54层
以下
(180m)
57层
以下
(190m)
60层
以下
(200m)
按定额人工费的%
27
32
35
39
42
45
49
51
54
2.脚手架搭拆费可按定额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3.系统调整费应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工资占25%。
十二、定额中人工、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与安装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章 号
项目
制作占%
安装占%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第一章
薄钢板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60
95
95
40
5
5
第四章
风帽制作安装
75
80
99
25
20
1
第五章
罩类制作安装
78
98
95
22
2
5
第七章
通风空调部件制作安装
86
98
95
14
2
5
第八章
净化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60
85
95
40
15
5
第九章
不锈钢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72
95
95
28
5
5
第十章
铝板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68
95
95
32
5
5
第十章
塑料通风管道及部件制作安装
85
95
95
15
5
5
第十三章
复合型风管制作安装
60
-
99
40
100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