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建标字[2006]18号
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
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九日
省标准定额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