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线长度 单位:m/根
项 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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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通拉线 |
V(Y)形拉线 |
弓形拉线 |
杆高(m) |
8 |
11.47 |
22.94 |
9.33 |
9 |
12.61 |
25.22 |
10.10 |
|
10 |
13.74 |
27.48 |
10.92 |
|
11 |
15.10 |
30.20 |
11.82 |
|
12 |
16.14 |
32.28 |
12.62 |
|
13 |
18.69 |
37.38 |
13.42 |
|
14 |
19.68 |
39.36 |
15.12 |
水平拉线 |
26.47 |
- |
- |
十四、导线跨越架设,包括越线架的搭、拆和运输以及因跨越(障碍)施工难度增加而增加的工作量,以"处"为计量单位。每个跨越间距按50m以内考虑,大于50m而小于100m时按2处计算,以此类推。在计算架线工程量时,不扣除跨越档的长度。
十五、杆上变配电设备安装以"台"或"组"为计量单位,定额内包括杆上钢支架及设备的安装工作,但钢支架主材、连引线、线夹、金具等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设备的接地装置安装和调试应按本册相应定额另行计算。
十六、导线架设,分别导线类型和不同截面以"1km/单线"为计量单位计算。导线预留长度按下表规定计算。
导线预留长度 单位:m/根
项目名称 |
长 度 |
高压 |
转 角 |
2.5 |
分支、终端 |
2 |
低压 |
分支、终端 |
0.5 |
交叉跳线转角 |
1.5 |
与设备连线 |
0.5 |
进户线 |
2.5 |
导线长度按线路总长度和预留长度之和计算。计算主材费时应另增加规定的损耗率。
电器调整试验(030211)说明
一、本章内容包括电气设备的本体试验和主要设备的分系统调试。成套设备的整套起动调试按专业定额另行计算。主要设备的分系统内所含的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已包括在该分系统调试定额之内。如:变压器的系统调试中已包括该系统中的变压器、互感器、开关、仪表和继电器等一、二次设备的本体调试和回路试验。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时使用,不得重复计算。
二、本定额的调试仪表使用费系按"台班"形式表示。
三、配电设备调试中的1kV以下定额适用于所有低压供电回路,如从低压配电装置至分配电箱的供电回路;但从配电箱直接至电动机的供电回路已包括在电动机的系统调试定额内。送配电设备系统调试包括系统内的电缆试验、瓷瓶耐压等全套调试工作。供电桥回路中的断路器、母线分段断路器皆作为独立的供电系统计算。送配电设备调试定额均按一个系统一侧配一台断路器考虑。若两侧皆有断路器时,则按两个系统计算。如果分配电箱内只有刀开关、熔断器等不含调试元件的供电回路,则不再作为调试系统计算。
四、起重机电气装置、空调电气装置、各种机械设备的电气装置,如堆取料机、装料车、推煤车等成套设备的电气调试应分别按相应的分项调试定额执行。
五、定额不包括设备的烘干处理和设备本身缺陷造成的元件更换修理和修改,亦未考虑因设备元件质量低劣对调试工作造成的影响。定额系按新的合格设备考虑,如遇以上情况时,应另行计算。经修配改或拆迁的旧设备调试,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
六、本定额只限电气设备自身系统的调整试验,未包括电气设备带动机械设备的试运工作,发生时应按施工组织方案另行计算。
七、调试定额不包括试验设备、仪器仪表的场外转移费用。
八、本调试定额系按现行施工技术验收规范编制的,凡现行规范(指定额编制时的规范)未包括的新调试项目和调试内容均应另行计算。
九、调试定额已包括熟悉资料、核对设备、填写试验记录、保护整定值的整定和调试报告的整理工作。
十、电力变压器如有"带负荷调压装置",调试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12。三卷变压器、整流变压器、电炉变压器调试按同容量的电力变压器调试定额人材机乘以系数1.2。3~10kV母线系统调试含一组电压互感器;1kV以下母线系统调试定额不含电压互感器,适用于低压配电装置的各种母线(包括软母线)的调试。
十一、电气调试费用的计取,应符合下列条件:
1.有关施工验收规范、标准要求;
2.有经过批准的调试方案;
3.调试后的有关部门验收;
4.完整的调试记录与报告。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电气调试系统的划分以电气原理系统图为依据。电气设备元件的本体试验均包括在相应定额的系统调试之内,不得重复计算。绝缘子和电缆等单体试验,只在单独试验使用。在系统调试定额中各工序的调试费用如需单独计算时,可按下表所列比例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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