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信设备及线路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和改建项目中的通讯设备及线路安装调试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智能建筑设计标准》GB/T503142000;
2.《建筑与建筑群综合布线系统工程验收规范》GB/T50312-2000;
3.《集群通信工程设计暂行规定》YD5034-97;
4.《卫星通信地球站工程设计规定》YD505097;
5.《移动通信基站防雷与接地设计规范》YD506898;
6.《通信电源设备安装工程验收规范》YD507999;
7.《固定智能网工程设计规范》YD50362005;
8.《有线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20094;
9.《卫星广播电视地球站设计规范》GYJ4189;
10.《民用闭路监视电视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5019894;
11.《会议电视系统工程验收规范》YD503397;
12.《厅堂扩声系统声学特征指标》GYJ2586;
13.《城市住宅区和办公楼电话通信设施验收规范》YD504897;
14.《全国统一施工机械台班费用定额》;
15.《全国统一安装工程施工仪器仪表台班费用定额》GFD-201-1999。
16.《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3。
三、下列内容执行其他相应定额:
1.电源线、控制电缆敷设,电缆托架铁件制作,电线槽安装,桥架安装,电线管敷设,电缆沟工程,电缆保护管敷设,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
2.通信工程中的立杆工程、天线基础、土石方工程、建筑物防雷及接地系统工程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和其他相关定额。
四、关于其他费用的规定:
1.本定额中的操作高度(指操作物高度距楼地面的距离),均按5m以下编制,超过5m时,其超过部分的人工工日乘以下列系数:
操作高度 |
10m以下 |
20m以下 |
20m以上 |
超高系数 |
1.25 |
1.40 |
1.60 |
2.脚手架搭拆费作为施工措施项目计算,详见《YC.15施工措施项目》分册。
3.为配合业主或认证单位验收测试而发生的费用,在合同中协商确定。
4.本册定额的设备、天线、铁塔安装工程按成套购置考虑,包括构件、标准件、附件和设备内部连线。
5.本定额中的工作内容已说明了主要的施工工序,次要工序虽未说明,但均已包括在内。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总 则
一、为统一安装工程预算工程量的计算,制定本规则。
二、本规则适用于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阶段编制工程预算及工程量清单,也适用于工程设计变更后的工程量计算。本规则作为确定安装工程造价及其消耗量的基础。
三、安装工程量除依据本定额及本规则各项规定外,还应依据以下文件:
1.经审定的施工设计图纸及其说明。
2.经审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技术措施方案。
3.经审定的其他有关技术经济文件。
四、本规则的计算尺寸,以设计图纸表示的或设计图纸能读出的尺寸为准。除另有规定外,工程量的计量单位应按下列规定计算:
1.以体积计算的为"m3"。
2.以面积计算的为"m2"。
3.以长度计算的为"m"。
4.以重量计算的为"t"。
5.以台(套或件等)计算的为"台"("套"或"件"等)。
汇总工程量时,其准确度取值m3 、m2 、m以下取两位;t以下取三位;台(套或件等)取整数,两位或三位小数后的位数按四舍五入法取舍。
五、计算工程量时,应依施工图纸顺序,分部、分项依次计算,并尽可能采用计算表格及计算机计算,简化计算过程。
通信设备(031101)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弱电系统设备自主配置的电源,包括太阳能电池、柴油发电机组、开关电源。
二、有关建筑电力电源、蓄电池、不间断电源布放电源线缆,按《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关定额计列。
三、太阳能电池安装,已含吊装太阳能电池组件的工作,使用中不论吊装高度,执行同一定额标准;安装柴油发电机组定额,不包括设备基础。
工 程 量 计 算 规 则
一、太阳能电池方阵铁架安装,以“m2”计算。
二、太阳能电池、柴油发电机组安装,以“组”计算。
三、柴油发电机组体外排气系统、柴油箱、机油箱安装,以“套”计算。
四、开关电源安装、调试,整流器、其他配电设备安装,以“台”计算。
五、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中心站设备安装、调试,以“台”计算。
六、卫星通信甚小口径地面站(VSAT)端站设备安装、调试,中心站站内环测及全网系统对测,以“站”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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