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炭化室高度在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的焦炉包括:烘炉火床铺石英砂砌粘土质耐火砖,烘炉小灶及烟囱砌筑,装煤孔盖周围灰浆密封,保护板做防水层,炉端墙正面砌粘土质耐火砖,蓄热室封墙砌粘土质耐火砖,小炉头砌粘土质耐火砖,炉门、烘炉孔堵塞子砖,炉顶表面缸砖重砌,炉顶拉条沟砌盖砖,炉顶灌浆,小炉头灌浆,保护板灌浆,砖煤气道灌浆,炭化室磨板灌浆,炉顶拉条沟、保护板灌浆孔、砖煤气道等部位吹风清扫二次勾缝,端墙正面胀缝石棉严密后抹灰,斜道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炉顶正面胀缝石棉绳严密,保护板接头处、底部、小烟道与废衬管、衬管与废气瓣、废气瓣与烟道弯管连接处石棉绳严密后抹灰,上升管底座石棉绳密封后抹灰,桥管与水封阀连接处密封,蓄热室隔热罩安装后石棉绳密封,测温、测压孔四周石棉绳严密后抹灰,炉肩板、保护板与炉门框间勾抹严密,炉底下喷管四周勾缝抹灰,横拉条沟填隔热浇注料,纵拉条沟填耐火浇注料,拆除烘炉火床、小灶及烟囱,拆除临时小炉头及防水层。
3.在以上三个不同系列的焦炉烘炉热态工程中,还应包括热态作业的特殊劳保消耗。烘炉热态工程项目划分比例见下表:
焦炉烘炉热态工程包干系数
(单位:%)
序号 |
炭化室高度 |
包干系数(占工程直接费) |
合计 |
其中:烘炉工程 |
热态工程 |
热态劳保 |
1 |
2700mm以下焦炉 |
8 |
1.55 |
4.45 |
2.00 |
2 |
2700mm以上、4300mm以下焦炉 |
6 |
1.45 |
3.41 |
1.14 |
3 |
4300mm以上、6000mm以下焦炉 |
4 |
0.29 |
3.02 |
0.69 |
七、格架式抱杆:
格架式抱杆是指在大型设备吊装时,根据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所选定的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
1.金属抱杆的选用:
(1)根据设备吊装重量与吊装高度,按照本定额规定的范围选用金属抱杆。
(2)金属抱杆规格的选定,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为依据。
(3)金属抱杆的选用以抱杆起重量为依据,金属抱杆的高度只作参考,不作为取定的依据。
2.工程量计算规则:
(1)金属抱杆的安装、拆除、移位及抱杆台次使用费均按单金属抱杆,以"座"为计量单位。如采用双金属抱杆时,每座抱杆均乘以系数0.95。
(2)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内不包括拖拉坑埋设。
(3)金属抱杆水平位移的次数应以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为计算依据,水平移位的距离可按设备平面布置图测算,每移位15m计算一次水平移位(不足15m的按15m计算),当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等于60m时,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移位次数应为(N-1)次。一次移位距离大于或等于60m时,在计算新立一座抱杆后,不再执行移位子目。
(4)金属抱杆每安装、拆除一次,可计取一次台次使用费。同一规格的金属抱杆在一个装置内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5)金属抱杆水平移位距离累计达到或超过60m及一次移位达到或超过60m,均应分别按新立一座抱杆计算台次使用费,但不再计算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6)拖拉坑挖埋的计算,应根据承受能力,按审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以"个"为计量单位。如实际采用的埋件与定额不同时,埋件材料费可以换算,其余不作调整。
(7)主抱杆安装拆除项目中不包括灵机抱杆的安装拆除,如加设灵机时,应另外计算。
3.计算方法:参考措施项目相应子目计算。
4.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见下表。
金属抱杆的台次使用费
(单位:万元)
序号 |
抱杆名称 |
起重能力及规格 |
摊销次数 |
台次使用费 |
辅助抱杆台次使用费 |
1 |
格架式金属抱杆 |
100t/50m |
10 |
8.08 |
1.86 |
2 |
150t/50m |
10 |
11.13 |
1.86 |
3 |
|
200t/55m |
8 |
19.41 |
3.14 |
4 |
|
250t/55m |
8 |
29.98 |
3.14 |
5 |
|
350t/60m |
6 |
46.25 |
4.22 |
6 |
|
500t/80m |
5 |
64.92 |
5.94 |
注:1.抱杆以起重能力为计价依据,抱杆高度只供参考。
2.每安装、拆除一次,计算一次台次使用费。
3.抱杆增设灵机时,灵机的台次使用费以相应主抱杆的台次使用费为基数,乘以系数0.08。
4.抱杆摊销次数是综合计算取定的,计价时不作调整。
抱杆台次使用费包括了抱杆本体的设计、制造和试验,卷扬机、索具等的折旧摊销,抱杆停滞期间的维护、保养,配附件的更换等费用,并已扣除了抱杆的残值回收。每套装置在施工期间,每座抱杆最多只能计算三次台次使用费。
六、机械设备安装措施项目
机械设备安装措施项目是指《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中使用的金属桅杆及人字架等一般起重机具的摊销费。该项目费用可按所安装设备的净重量(包括设备底座、辅机),按每吨12.00元计取。
九、其他费用:
根据工程和现场因素必须发生的其他费用,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作必要的说明,投标人结合实际情况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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