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决工程物资管理难题,随时掌握在外项目的物资供货,消耗情况,成本数据分析.点我了解详情或致电13911621362中国建筑工程资料网 | 加入收藏 | 设为首页
24小时服务电话:010-51299114 51665651 13501215554
全国销售代理服务免费电话:400-163-8866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工程预算网 >> 建筑定额 >> 辽宁 >> 定额说明 >> 正文
辽宁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2008)  桥涵、隧道
分享到:
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9-5-22

D.3桥涵工程

说明

一、《辽宁省建设工程计价依据(D市政工程计价定额)D.3《桥涵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包括桩基、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砌筑、挡墙、护坡、立交箱涵、钢结构、装饰、其他、措施项目等工程。

二、本计价定额适用范围:

1.单跨100m以内的城镇桥梁工程。

2.单跨5m以内的各种板涵、拱涵工程(圆管涵套用《市政管网工程》,其中管道铺设及基础项目人工、机械费乘以系数1.25)

3.穿越城市道路及铁路的立交箱涵工程。

三、本计价定额的编制依据:

1.现行的设计、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统一市政工程预算定额辽宁省单位估价表》。

3.《全国市政工程统一劳动定额》。

4.《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

5.《公路工程预算定额》。

6.《上海市市政工程预算定额》。

四、本计价定额有关说明:

1.预制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均属现场预制。不适用于独立核算、执行产品出厂价格的构件厂所生产的构配件。

2.本定额混凝土部分均按现场拌制考虑。如需采用商品混凝土时,按商品混凝土的价格计人,扣除相应子目机械台班,人工工日乘系数0.2

3.本册定额中提升高度按原地面标高至梁底标高8m为界,若超过8m时,超过部分可另行计算超高费;本册中河道水深取定为3m,若水深>3m时,应另行计算。当超高以及水深>3m时,超过部分增加费用按实计算。

4.本册定额场内水平运距,除各章、节另有规定外,均已按300m运距计算。

5.本册计价依据中均未包括各类操作脚手架,发生时套用D.9措施工程相关子目。

五、未尽事宜见各章节说明。

D.3.1桩基说明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桩基础工程。内容包括圆木桩、钢筋混凝土板桩、钢筋混凝土方桩(管桩)、钢管桩、钢管成孔灌注桩、挖孔灌注桩、机械成孔灌注桩等项目。

二、本定额中土质类别按I、Ⅱ类土考虑。如遇Ⅲ类土时,按级I、Ⅱ类土子目人工乘以系数1.36;机械以系数1.38。遇Ⅳ类土时,按I、Ⅱ类土人工乘以系数1.81;机械乘以系数1.97

三、本章定额均为打直桩,如打斜桩(包括俯打、仰打)斜率在16以内时,人工乘以系数1.33,机械乘以系数1.43

四、本章定额均考虑在已搭置的支架平台上操作,但不包括支架平台,其支架平台的搭设与拆除应按通用册中有关定额计算。

五、陆上打桩采用履带式柴油打桩机时,不计陆上工作平台费,可计20cm碎石垫层,面积按陆上工作平台面积计算。

六、船上打桩项目按两艘船只拼搭、捆绑考虑。

七、打板桩定额中,均已包括打、拔导向桩内容,不得重复计算。

八、陆上、支架上、船上打桩定额中均未包括运桩。

九、送桩定额按送4m为界,如实际超过4m时,按相应定额乘以下列调整系数:

1.送桩5m以内乘以系数1.2

2.送桩6m以内乘以系数1.5

3.送桩7m以内乘以系数2.0

4.送桩7m以上,以调整后7m为基础,每超过1m递增系数0.75

十、打桩机械的安装、拆除按有关项目计算。打桩机械场外运输费按机械台班费用定额计算。

D.3.2现浇混凝土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基础、承台、墩、台、柱、梁、桥面、接缝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浇各种混凝土构筑物。

三、本章定额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D.7,钢筋工程相关定额

四、混凝土按常用强度等级列出,如设计要求不同时可以换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按计尺寸以实体积计算(不包括空心板、梁的空心体积),不扣除钢筋、铁丝、铁件、预留压浆孔道和螺栓所占的体积。

二、现浇混凝土墙、板上单孔面积在0.3m2以内的孔洞体积不予扣除;单孔面积在0.3m以上时,应予扣除。

D.3.3预制混凝土

说明

一、本章定额包括预制安装桩、柱、板、梁及小型构件等项目。

二、本章定额适用于桥涵工程现场制作的预制构件及安装。

三、本章内容中均未包括预埋铁件,如设计要求预埋铁件时,可按设计用量套用钢筋工程有关项目。

四、安装预制构件定额中,均未包括脚手架,如需要用脚手架时,可套用D.9措施项目相应定额项目。

五、安装预制构件,应根据施工现场具体情况,采用合理的施工方法,套用相应定额。

六、除安装梁分陆上、水上安装外,其他构件安装均未考虑船上吊装,发生时可增计船只费用。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1.预制桩工程量按桩长度(包括桩尖长度)乘以桩横断面面积计算。

2.预制空心构件按设计图尺寸扣除空心体积,以实体积计算。空心板梁的堵头板体积不计人工程量内,其消耗量已在定额中考虑。

3.预制空心板梁,凡采用橡胶囊做内模的,考虑其压缩变形因素,可增加混凝土数量,当梁长在16n,以内时,可按设计计算体积增加7%,若梁长大于16m时,则增加9%计算。如设计图已注明考虑橡胶囊变形时,不得再增加计算。

4.预应力混凝土构件的封锚混凝土数量并人构件混凝土工程量计算。

5.安装预制构件以m’为计量单位的,均按构件混凝土实体积(不包括空心部分)计算。

6.驳船不包括进出场费,其费用另计。

二、预制构件中的钢筋混凝土桩、梁及小型构件,可按混凝土定额基价的2%计算其运输、堆放、安装损耗,但该部分不计材料用量。

 

[1] [2] [3] [4] [5] [6] [7] 下一页

分享到:
责任编辑:ysadmin
相关软件下载
获取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