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其他有关规定
1.设置于管道间、管廊内的管道,其人工乘以系数1.3。
2.主体结构为现场浇注采用钢模施工的工程:内外浇注的人工乘以系数1.05,内浇外砌的人工乘以系数1.03。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集热板制作安装均以“个”为计量单位。
二、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
三、喷头安装按有吊顶、无吊顶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报警装置安装按成套产品以“组”为计量单位。
五、水流指示器、减压孔板安装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六、末端试水装置按不同规格以“组”为计量单位。
七、室内消火栓,区分单栓和双栓均按成套产品以“套”为计量单位,所带的消防按钮的安装另行计算。
八、室外消火栓安装区分不同规格、工作压力和覆土深度以“套”为计量单位。
九、消防泵接合器安装区分不同安装方式和规格均按成套产品以“套”为计量单位。如设计要求用短管时,其本身价值可另行计算,其余不变。
气体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211灭火系统和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卤代烷1211和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乘以系数1.20.
三、管道及管件安装
1.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2.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以系数1.20。
3.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连接项目。
4.无缝钢管法兰连接,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5.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中卡套连接件的数量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喷头安装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五、贮存装置安装,包括了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时,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和高压软管。
八、本章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C.8《给排水、采暖、燃气工程》相应项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系统调试执行本册相应项目。
5.电磁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C.2《电气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价值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二、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m”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项目子日用量计算。
三、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无缝钢管螺纹连接项目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项目子目。
五、无缝钢管法兰连接项目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序内容。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以“套”为计量单位。
七、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八、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泡沫灭火系统
说明
一、本章工作内容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包括整体安装、法兰安装、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量应按相应项目另行
计算。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C.6《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可执行相应项目及有关规定。
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C.1《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C.5《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C.14《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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