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1-6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
项目名称 |
系数 |
工程量计算规则 |
执行定额 |
混凝土楼梯底(板式) |
1.15 |
水平投影面积 |
抹灰面油漆、涂料、裱糊定额 |
混凝土楼梯底(梁式) |
1.00 |
展开面积 |
混凝土花格窗、栏杆花饰 |
1.82 |
单面外围面积 |
楼地面、天棚、墙、柱、梁面 |
1.00 |
展开面积 |
三、定额中的隔墙、护壁、柱、天棚木龙骨及木地板中木龙骨带毛地板,刷防火涂料工程量计算规则如下:
1.木隔墙、墙裙、护墙及木龙骨按其面层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2.柱木龙骨按其面层外围面积计算。
3.天棚木龙骨按其水平投影面积计算。清水板条天棚、檐口油漆、大方格吊顶天棚油漆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空洞面积。
4.木地板中木龙骨及木龙骨带毛地板按地板面积计算。
5.隔墙、护壁、柱、天棚面层及木地板刷防火涂料,执行其他木材面刷防火涂料相应子目。
四、木地板及木地板烫硬蜡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面积计算。空洞、空圈、暖气包槽、壁龛的开口部分并入相应的工程量内。
B.6 其他工程
说明
一、本章定额在实际施工中使用的材料品种、规格与定额取定不同时,可以换算。
二、本章定额中铁件已包括刷防锈漆一遍,如设计需涂刷油漆、防火涂料按第五章相应项目计算。
三、招牌基层
1.平面招牌是指安装在门前的墙面上;箱体招牌、竖式标箱是指六面体固定在墙面上;沿雨篷、檐口阳台走向立式招牌,按平面招牌复杂项目计算。
2.一般招牌和矩形招牌是指正立面平整无凸面;复杂招牌和异形招牌是指正立面有凹凸造型。
3.招牌的灯饰均不包括在定额内。
四、美术字安装
1.美术字均以成品安装固定为准。
2.美术字不分字体均执行本定额。
五、装饰线条
1.木装饰线、石膏装饰线均以成品安装为准。
2.石材装饰线条均以成品安装为准。石材装饰线条磨边、磨圆角均包括在成品的单价中。
六、石材磨边、磨斜边、磨半圆边及台面开孔子目均为现场磨制。
七、装饰线条以墙面上直线安装为准,如天棚安装直线型、圆弧型或其他图案者,按以下规定计算:
1.天棚面安装直线装饰线条人工乘以系数1.34。
2.天棚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系数1.6,材料乘系数1.1。
3.墙面安装圆弧装饰线条人工乘系数1.2,材料乘系数1.1。
4.装饰线条做艺术图案者,人工乘以系数1.8,材料乘系数1.1。
八、暖气罩挂板式是指钩挂在暖气片上;平墙式是指凹人墙内;明式是指凸出墙面;半凹半凸式按明式定额子目执行。
九、货架、柜类定额中未考虑面板拼花及饰面板上贴其他材料的花饰、造型艺术品,货架、柜类图见本定额附图。
十、旗杆的基础或台座等按《辽宁省建筑工程计价定额》及本册定额相应子目另行计算。
十一、洗漱台挡板其挡板材料与台面不同时,另行计算。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货架、柜橱类均以正立面的高(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乘以宽以平方米计算。
二、鞋架、存包柜按组计算。
三、收银台、试衣间等以个计算,其他以延长米为单位计算。
四、暖气罩按设计图示尺寸(包括脚的高度在内)以垂直投影面积(不展开)计算。
五、镜面玻璃安装、盥洗室木镜箱按设计图示尺寸以边框外围面积计算。
六、塑料镜箱、毛巾环、肥皂盒、金属帘子杆、浴缸拉手、毛巾杆等安装以个或只或副计算。大理石洗漱台面按设计图尺寸以台面外接矩形面积计算,不扣除孔洞、挖弯、削角所占面积,与台面相同材料的挡板、吊沿板面积并人台面面积内。
七、压条、装饰线条均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延长米计算。
八、雨篷吊顶饰面按设计图示尺寸以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九、不锈钢旗杆按设计图示数量以根计算。旗杆高度,按旗杆台座上表面至杆顶的高度(包括球珠)计算。
十、招牌、灯箱
1.平面招牌及基层按正立面边框外围面积计算,复杂形的凹凸造型部分亦不增减。
2.沿雨篷、檐口或阳台走向的立式招牌基层,按平面招牌复杂型执行时,应按展开面积计算。
3.箱体招牌和竖式标箱的基层,按外围体积计算。突出箱外的灯饰、店徽及其他艺术装潢等均另行计算。
4.灯箱的面层按展开面积以平方米计算。
5.广告牌钢骨架以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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