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风空调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适用于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新建、扩建项目、地下建筑中的通风、空调工程。
二、本定额主要依据的标准、规范有:
1.《采暖通风和空气调节设计规范》(2001年修订版)(GBJ 19-87);
2.《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43-97)。
三、通风、空调的刷油、绝热、防腐蚀,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定额:
1.薄钢板风管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相应项目,仅外(或内)面刷油者,按风管工程量乘以系数1.2,内外均刷油者,工程量乘以系数1.1(其法兰加固框、吊托支架已包括在此系数内)。
2.本定额第一章中镀锌薄钢板风管表面不刷油防腐时,其支吊托架、法兰、加固框刷油防腐工程量按定额未计价中的型钢消耗量除以1.04作为刷油防腐工程量。
3.薄钢板部件刷油按其工程量执行金属结构刷油项目,定额乘以系数1.15。
4.风管部件、阀件需保温时按该部件、阀件保温面计算保温工程量。
5.薄钢板风管、部件以及单独列项的支架,其除锈不分锈蚀程度,一律按其第一遍刷油的工程量执行轻锈相应项目。
四、有关说明
1.风道(砖墙、混凝土)百叶风口安装及外墙百叶风口安装执行百叶风口安装相应子目其人工费乘以系数1.2。
2.设备支架制安子目中已含减震吊钩、减震器、减震垫的安装费,主材按实另计。
3.分体式空调一拖一以上的主机安装执行空调机安装相关子目,室内机安装执行一拖多室内机安装子目。室内外连接管路、电气线路分别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六册及第二册相关项目,
4.不带压缩机的落地式空调器安装执行分段组装式空调器安装子目,其基价乘以0.6的系数。
5.通风器排风支管采用PVC塑料管零件粘接,执行第六篇工艺管道中塑料管道及管件连接相应项目。
6.支架垫木制作安装项目适用于需保温风管与支架之间的隔离垫木。
7.弧形百叶风口安装执行百叶风口安装相应子目,周长按弧形长度计算。
8.一般通风管道中的阀件及风口与风管材质不同时均执本册第二、三章中的相应项目。
9.钢制板材δ>3mm以上的风管制作安装执行《重庆市安装工程计价定额》第五册相关项目。
10.凡成品阀件、风口执行第二章、第三章安装项目时,其本身价值应按未计价材料计入。
11.风道及部件在加工厂预制的,其场外运费应按实计取。
五、脚手架搭拆费按人工费的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六、超高增加费(指操作物高度距离楼地面6m以上的工程)按人工费的15%计算。
七、高层建筑增加费(指高度在6层或20m以上的工业与民用建筑)按下表计算(其中全部为人工费):
层数 按人工费的% 层数 按人工费的%
9层以下(30m) 1 36层以下(120m) 16
12层以下(40m) 2 39层以下(130m) 19
15层以下(50m) 3 42层以下(140m) 22
18层以下(60m) 4 45层以下(150m) 25
21层以下(70m) 5 48层以下(160m) 28
24层以下(80m) 6 51层以下(170m) 31
27层以下(90m) 8 54层以下(180m) 34
30层以下(100m) 10 57层以下(190m) 37
33层以下(110m) 13 60层以下(200m) 40
八、系统调整费按系统工程人工费的13%计算,其中人工费占25%。
九、关于下列各项费用的规定 (不作为计费基础)
1.地下建筑工程施工按定额人工费的10%计算施工降效费。
2.安装与生产同时进行增加的费用,按人工费的10%计算。
3.在有害人身健康的环境(包括高温、多尘、噪声超过标准和在有害气体等有害环境)中施工时,安装工程的总人工费增加10%计算。
十、定额中人、材料、机械凡未按制作和安装分别列出的,其制作费与安装费的比例可按下表划分:
序号
项目
制作占%
安装占%
人工
材料
机械
人工
材料
机械
第一章
一般通风管道制作安装
60
95
95
40
5
5
[1] [2] [3] [4] [5] [6] 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