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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20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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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09-6-4

一、满堂脚手架:凡天棚高度超过3.6m需抹灰或刷油者应按室内净面积计算满堂脚手架,不扣除垛、柱、附墙烟囱所占面积。满堂脚手架高度,单层以设计室外地面至天棚底为准,楼层以室内地面或楼面至天棚底(斜天棚或斜屋面板以平均高度计算)。满堂脚手架的基本层操作高度按5.2m计算(即基本层高3.6m)。每层室内天棚高度超过5.2m0.6m以上时,按增加一层计算,在0.6m以内时则舍去不计。

例如:建筑物室内天棚高9.2m,其增加层为:

9.25.2)÷1.23(增加层)余40cm,则按3个增加层计算,余40cm舍去不计。

二、悬空脚手架:凡室内净高超过3.6m的屋(楼)面板下的勾缝,刷(喷)浆,套用悬空脚手架费用。如不能搭设悬空脚手架者则按满堂脚手架基本层取0.5计算。

三、内墙面粉饰脚手架,均按内墙面垂直投影面积计算,不扣除门窗孔洞的面积。但已计算满堂脚手架者,不得再计算内墙抹灰用钢管里脚手架。搭设3.6m以上钢管里脚手架时,按9m以内钢管里脚手架计算。

四、装饰装修外脚手架,按外墙的外边线乘墙高以平方米计算。

五、外墙电动吊篮,按外墙装饰面尺寸以垂直投影面积计算。

六、20m以上外脚手架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外脚手架增加费用,檐高超过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时,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9-12层子目。

第九章  垂直运输工程

       

一、凡工业与民用建筑物所需垂直运输,均按本定额执行。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以建筑物的檐高及层数两个指标划分定额子目。凡檐高达到上一级而层数未达到时,以檐高为准;如层数达到上一级而檐高未达到时,以层数为准。层数指室外地面以上自然(含2.2m设备管道层)层。

三、建筑物檐高系指建筑物自设计室外地面标高至檐口滴水标高。无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屋面板顶,有组织排水的滴水标高为天沟板底。地下室和屋顶有围护结构的楼梯间、电梯间、水箱间、塔楼、望台等,计算建筑面积,不计算高度、层数。

四、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檐高20m以内)、78层(檐高2028m)按卷扬机施工。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时,按室外施工电梯施工。

五、78层(檐高2028m)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6层以上(檐高20m以上)人工工日、机械等增加费。

六、9层及其以上(檐高28m以上)的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指除含7层及以上(檐高20m以上)垂直运输费和超高人工工日、机械等增加费外,还包括16层(20m檐高以内)的垂直运输费。

一、计算建筑物垂直运输工程量的一般规则:

建筑物按建筑面积计算。包含计算建筑面积范围和层高2.2m设备管道层等面积。

二、建筑物垂直运输(16层):

凡建筑物层数在6层及其以下或檐高在20m以下时,按6层及其以下建筑面积计算。包括地下室和屋顶楼梯间等建筑面积。

三、高层建筑垂直运输及增加费:

1.凡建筑物在6层以上或檐高超过20m以上者,均可计取垂直运输及增加费,檐高超过20m以上时,以建筑物檐高与20m之差,除以3.3m(余数不计)为层数(除本条第56款外),累计建筑面积计算。

2.当上层建筑面积小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应垂直分割为两部分计算。层数(或檐高)高的范围与层数(或檐高)低的范围分别按本条1款规则计算。

3.当上层建筑面积大于或等于下层建筑面积的50%时,则按本条1款规定计算层数,乘以建筑物檐高20m以上实际层数建筑面积的算术平均值,计算工程量。

4.当建筑物檐高在20m以下时,层数在6层以上时,以6层以上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5.当建筑物檐高超过20m,但未达到23.3m,则无论层数多少,均以最高一层建筑面积套用7-8层子目。

6.当建筑物檐高在28m以上,但未达到29.9m时,按3个折算超高层计算建筑面积,套用9-12层子目。

四、凡套用了7-8层子目者,余下建筑面积还应套用6层以内子目。

五、地下室及垂直分割后的高层范围外的1~6层(20m以内)裙房面积,应套用6层以内子目。

第十章  成品保护工程

       

成品保护是指对已做好的项目面上覆盖保护层,材料不同不得换算。实际施工中未覆盖的不得计算成品保护费。

一、成品保护按被保护面积计算,台阶、楼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二、玻璃镜面、镭射玻璃的成品保护套用本定额B10-8子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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