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不执行综合脚手架的工程,按下列规定计算:
(1)外墙清水,部分抹灰按单排架子;外墙大部分或全部抹灰和檐高在16m以上按双排脚手架。内墙按单排架子(有楼隔层以分层高度为准)。
(2)围墙高度超过1.2m以上执行单排脚手架。
(3)砌石墙,宽度在60cm以内,按双排架子计算,宽度在60cm以上的,按双面双排架子计算。窗台下砌石,上部砌砖者仍按第(1)条规定执行。
(4)斜道按建筑物外围长度每150m为一座计算,余数每超过60m增加一座,60m以内不计。
(5)吊车梁安装,混凝土屋架和钢屋架安装,按柱外围长度加3.6m计算,执行挑架子定额。
(6)吊车轨道安装,按轨道长度和安装高度按双排脚手架定额的20%计算。
(7)电厂主厂房现浇砼楼板砼浇灌道架子按楼板的水平投影面积的10%计算。
(8)钢结构建筑物按相应综合脚手架定额子目乘以0.6系数计算。
第六章 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工程
说 明
一、混凝土
1、混凝土按现场搅拌及商品混凝土分别列项。
2、如果采用混凝土搅拌站集中搅拌、混凝土搅拌运输车则扣除相应的混凝土项目中的混凝土搅拌机和机动翻斗车。
3、混凝土输送泵及输送泵车,输送高度超过30m时,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1,高度超过50m时,机械台班乘以1.25系数,高度超过70m时,机械台班乘以系数1.45,高度超过90m时,机械台班乘以1.77系数。
4、毛石混凝土中的毛石掺量按20%计算的,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
5、现浇空心板内芯管安装,是按BDF高强薄壁管取定的,设计不同时可以换算材料价格,其他不变。
6、现浇混凝土空调板执行阳台板定额项目,人工乘以系数1.05。
7、现浇整体楼梯已综合板底及堵头抹灰刮腻子。
8、塔式起重机、施工电梯、砼搅拌站固定基础,按相应机械所附图纸计算工程量,套用相应子目。
9、定额中预制混凝土构件是按现场制作编制,不考虑加工场制作,如预制混凝土构件为外购时,运输、安装及运输、安装损耗按定额规定执行。构件价格按实际采购价只计取规费和税金。
10、定额中的预制钢筋砼构件,未包括蒸汽养护费,发生时按规定另行计算。
11、现浇及预制混凝土构件,设计要求需加入防冻剂、早强剂、减水剂等外加剂,均应另行计算,并按产品说明书扣减水泥用量。
12、构筑物工程中钢筋砼地沟、检查井、非定型化粪池等参照贮水(油)池相应项目执行,定型化粪池按“座”计算。
二、钢筋
1、钢筋工程按钢筋的不同品种、不同规格,按现浇构件钢筋、预制构件钢筋、预应力钢筋及箍筋分别列项。
2、预应力构件中的非预应力钢筋按预制钢筋相应项目计算。
3、现浇混凝土施工损耗钢筋直径10mm以内2%,10mm以上3%;预制和预应力构件中非预应力钢筋10mm以内2%,10mm以上3.5%;预应力钢筋先张法:钢筋6%、冷拨低碳钢丝9%(胡子筋不计入钢筋含量中);后张法钢筋13%;后张法预应力钢丝束10%;铁件1%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4、钢筋接头数量,结构和构造搭接按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要求计算。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未做规定的,现浇混凝土的水平通长钢筋搭接量,直径25mm以内者按8m长一个接头,直径25mm以上者按6m长一个接头,搭接长度按设计图纸或施工规范规定计算;现浇混凝土竖向通长钢筋(指墙、柱的竖向钢筋)亦按以上规定计算,但层高小于规定接头间距的竖向钢筋接头,按自然层计算。
5、绑扎铁丝、成型点焊和接头焊接用的电焊条已综合在定额项目内。
6、钢筋锚固长度、双层钢筋用的马凳筋、固定位置的支撑钢筋,设计图纸有规定的按设计规定计算,设计图纸未规定的按规范或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计算。 7、钢筋以手工铁丝绑扎,部分电焊及点焊编制的,实际施工不同时,仍按项目规定计算;若设计规定钢筋搭接采用电渣压力焊、冷挤压钢筋接头、锥螺纹钢筋接头者按设计规定套用相应项目,同时不再计算钢筋的搭接量,并扣除相应钢筋项目中的电焊条、水、直流弧焊机、对焊机。直螺纹钢筋接头套用锥螺纹钢筋接头项目。
8、预制构件钢筋以手工绑扎、点焊分别列项,实际施工与定额不同时,不再换算。
9、钢筋工程内容包括:制作、绑扎、焊接、安装以及浇灌混凝土时维护钢筋用工,并综合考虑了现场500m以内的现场水平运输,500m以内不允许调整,若超过500m后采用成型钢筋运输项目。
10、非预应力钢筋不包括冷加工,如设计要求冷加工时,另行计算。
11、预应力钢筋如设计要求人工时效处理时,应另行计算。
12、预制构件钢筋,如用不同直径钢筋点焊在一起时,按直径最小的定额项目计算,如粗细筋直径比在两倍以上时,其人工乘以系数1.25。
13、后张法钢筋的锚固是按钢筋帮条焊,U型插垫编制的,如采用其他方法锚固时,应另行计算。
14、如设计规定采用植筋的,工程量区别不同规格以“根”计算。
15、下表所列的构件,其钢筋可按表列系数调整人工、机械用量。
项目 |
预制钢筋 |
现浇钢筋 |
构筑物 |
系数范围 |
拱梯型
屋架 |
托架
梁 |
小型
构件 |
小型
池槽 |
烟囱 |
水塔 |
贮仓 |
矩形 |
圆形 |
人工机械
调整系数 |
1.16 |
1.05 |
2 |
2.52 |
1.7 |
1.7 |
1.25 |
1.5 |
工程量计算规则
一、混凝土工程
1、混凝土及钢筋混凝土构件的工程量,除注明者外,均按图示尺寸以立方米计算。不扣除钢筋、铁件所占体积。
2、柱:
(1)柱高
a.有梁板的:按柱基上表面至楼板上表面。
b.无梁板的:按柱基上表面至柱帽下表面。
c.框架柱:有楼隔层者自柱基上表面或楼板上表面至上一层楼板的上表面;无楼隔层者自柱基最上一层退台上表面至柱顶面。柱基上表面至室内设计地坪以下的短柱(柱高大于或等于柱周长1/2者为短柱)与地坪以上柱体积合并计算。
(2)柱上牛腿体积,与柱体积合并计算。预制柱上的钢牛腿按预埋铁件计算。
(3)构造柱与砖墙接茬的混凝土体积与构造柱体积合并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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