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预)总说明
一、《电力建设工程预算定额》共六册,包括:
第一册 建筑工程
第二册 热力设备安装工程
第三册 电气设备安装工程
第四册 送电线路工程
第五册 加工配制品
第六册 调试
二、本册为第一册建筑工程(以下简称本定额),是针对电力建设大机组、高电压工程项目的设计特征、施工特点而编制的行业定额,适用于以下新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建筑工程(生活福利工程除外)。
——单机容量50~600MW机组的火力发电厂工程;
——35~500kV变配电系统(站)的工程。
三、本定额的人工、材料(包括半成品、成品)、施工机械实物消耗量,是计算建筑工程相应预算费用的依据。
四、本定额是以国家和有关主管部门颁发的现行技术规定、规范、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为依据编制的。所依据的规程、规范主要有:
1.QBJ 83—96 建筑工程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
2.GB/T6583—1994 质量管理和质量保证系列标准
3.DL 5009.1—92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火力发电厂部分)
4.DL 5009.3—1997 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变电站部分)
5.DL/T5029—94 火力发电厂建筑装修设计标准
6.DL/T5029—94 火力发电厂工程施工组织设计导则(试行)
7.DL/T5045—95 火力发电厂灰渣筑坝设计技术规定
8.SDJ 69—87 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建筑工程篇)
9.SDJ 280—90 电力建筑施工及验收技术规范(水工结构工程篇)
10.SDJ 213—83 碾压式土石坝施工技术
11.(89)708号文 电力工程项目建设工期定额(试行)及综合进度要求
12.建质(94)102号 火电土建、变电站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典型大纲
13.建质(1994)114号 火电施工质量检验及评定标准(土建工程篇)
五、本定额是按电力建设相应工程的现阶段合理施工组织设计,合理施工机械配备,建筑施工与设备安装的合理交叉作业条件考虑的。定额中的人工、材料、施工机械消耗量反映了现阶段电力建设行业建筑施工技术水平和组织水平。除定额规定可以调整或换算者外,不因具体工程实际机械规格、施工组织、操作方法等的不同而调整定额。
六、定额中对材料(半成品、成品)按完整无损、符合质量标准和设计要求,具有合格证书和试验记录考虑。
七、定额中考虑的工作内容,除各章另有说明者外,均包括从施工准备、场内运输、施工操作到完工清理全过程所有的施工工序,其中的场内运输指材料(半成品、成品)从现场仓库(堆放地点)运至施工操作地点的水平及垂直运输。
八、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
1.下列5章定额系综合考虑的,套用时不作调整。
第4章 混凝土和钢筋混凝土工程;
第5章 金属结构工程;
第6章 构件吊装及运输工程;
第12章 构筑物工程。
第17章 灰坝工程
2.第16章上下水、照明、通风、采暖工程定额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详见该章说明。
3.除上述6章外其他各章的水平运输、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套用第15章水平垂直运输及超高调整定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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