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械费占59%。试车用的动力及介质按实际费用另计;无负荷、带负荷联合试车费用另计。
7.拆除工程:
(1)凡保护性拆除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机械费的70%分别计取。
(2)非保护性拆除按相应项目人工费和机械费的50%分别计取。
七、本册价目表不包括专业专用项目的电气设备安装,如需要可套用相应专业定额之相应子目。
八、本册价目表凡注明具体型号的,只适用于该种型号,凡未注明型号的项目,则普遍适用于该类设备的安装。
九、本册价目表未编66KV、154KV等变配电装置项目,需要时可套用相应的上一级电压的项目。
十、本说明未尽事宜均按各章说明或附注的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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