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十一、各种消防泵、稳压泵等的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二十二、各种仪表的安装、带电讯信号的阀门、水流指示器、压力开关的接线、校线,执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二十三、各种设备支架的制作安装等,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二十四、管道、设备、支架、法兰焊口除锈刷油,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二十五、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相应定额项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工业和民用建筑中设置的二氧化碳灭火系统、卤代烷1301灭火系统中的管道、管件、系统组件等的安装。
二、本章定额中的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等均适用于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三、管道及管件安装定额:
1.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费用另行计算。
2.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乘以系数1.20。
3.无缝钢管螺纹连接定额中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4.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接法兰考虑的,定额中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全部安装工序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5.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中卡套连接件的数量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四、喷头安装定额中包括管件安装及配合水压试验安装拆除丝堵的工作内容。
五、贮存装置安装,定额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气、液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六、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及支架。
七、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气、液单向阀和高压软管。
八、本章定额不包括的工作内容:
1.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应执行本册定额第二章的相应项目。
2.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3.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4.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五章的相应项目。
5.阀驱动装置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自动化控制仪表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计算规则
一、管道安装包括无缝钢管的螺纹连接、法兰连接、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及钢制管件的螺纹连接。
二、各种管道安装按设计管道中心长度,以“米”为计量单位,不扣除阀门、管件及各种组件所占长度,主材数量应按定额用量计算。
三、钢制管件螺纹连接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四、无缝钢管螺纹连接不包括钢制管件连接内容,其工程量应按设计用量执行钢制管件连接定额。
五、无缝钢管法兰连接定额,管件是按成品、弯头两端是按接短管焊法兰考虑的,包括了直管、管件、法兰等预装和安装的全部工作内容,但管件、法兰及螺栓的主材数量应按设计规定另行计算。
六、螺纹连接的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安装时,按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安装相应定额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1.20。
七、无缝钢管和钢制管件内外镀锌及场外运输工作内容,应按实计算。
八、气动驱动装置管道安装定额项目中包括卡套连接件的安装,其本身数量按设计用量另行计算。
九、喷头安装均按不同规格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选择阀安装按不同规格和连接方式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一、贮存装置安装中包括灭火剂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安装固定和支框架、系统组件(集流管、容器阀、单向阀、高压软管)、安全阀等贮存装置和阀驱动装置的安装及氮气增压。贮存装置安装按贮存容器和驱动气瓶的规格(L)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二、二氧化碳贮存装置安装时,不需增压,执行定额时,应扣除高纯氮气,其余不变。
十三、二氧化碳称重检漏装置包括泄漏报警开关、配重、支架等,以“套”为计量单位。
十四、系统组件包括选择阀、单向阀(含气、液)及高压软管。试验按水压强度试验和气压严密性试验,分别以“个”为计量单位。
十五、无缝钢管、钢制管件、选择阀安装及系统组件试验适用于1301灭火系统。二氧化碳灭火系统,按卤代烷灭火系统相应安装定额项目消耗量乘以系数1.2。
十六、管道支吊架的制作安装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
十七、不锈钢管、铜管及管件的焊接或法兰连接,各种套管的制作安装,管道系统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和吹扫等均执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八、管道及支吊架的防腐、刷油等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九、系统调试执行本册定额第六章相应定额。
二十、电磁驱动器与泄漏报警开关的电气接线等执行《自动化控制装置及仪表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一、本章定额适用于高、中、低倍数固定式或半固定式泡沫灭火系统的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
二、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但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地脚螺栓按本体带有考虑。
三、本章不包括的内容:
1.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工业管道工程》相应项目。
2.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可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项目及有关规定。
3.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4.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5.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相应项目。
6.除锈、刷油、保温等均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相应项目。
7.泡沫液充装定额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8.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经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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