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规则
一、泡沫发生器及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中已包括整体安装、焊法兰、单体调试及配合管道试压时隔离本体所消耗的人工和材料,不包括支架的制作安装和二次灌浆的工作内容,其工程消耗量应按相应定额另行计算。地脚螺栓按设备带来考虑。
二、泡沫发生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数量及定额规定另行计算。
三、泡沫比例混合器安装均按不同型号以“台”为计量单位,法兰和螺栓按设计数量及定额规定另行计算。
四、泡沫灭火系统的管道、管件、法兰、阀门、管道支架等的安装及管道系统水冲洗、强度试验、严密性试验等执行《工业管道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五、消防泵等机械设备安装及二次灌浆执行《机械设备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六、除锈、刷油、保温等执行《刷油、防腐蚀、绝热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七、泡沫液贮罐、设备支架制作安装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八、泡沫喷淋系统的管道组件、气压水罐、管道支吊架等安装应执行本册第二章相应定额及有关规定。
九、泡沫液充装是按生产厂在施工现场充装考虑的,若由施工单位充装时,可另行计算。
十、油罐上安装的泡沫发生器及化学泡沫室执行《静置设备与工艺金属结构制作安装工程》定额相应项目。
十一、泡沫灭火系统调试应按批准的施工方案另行计算。
一 、本章定额包括无管网灭火装置、灭火器具的安装内容。
二、无管网型灭火装置包括:悬挂式灭火装置、箱式灭火装置、推车式细水雾灭火器、PGA灭火装置(化学阻燃剂)、干粉灭火装置(药粉装载量325Kg)、固定式泡沫灭火器≥0.8m3、拖车式泡沫灭火器。以上范围外,按相应的灭火器具子目执行。无管网灭火装置安装不包括系统调试,应执行本册相应定额。
三、不直接附在设备本体上的温感、烟感探测器、紧急启停盒,扫光板警盒、气体释放灯按相应子目另计。
四、灭火器包括干粉灭火器和泡沫灭火器。
计算规则
一、无管网型灭火装置安装以“套”计算。
一、本章包括自动报警系统装置调试,水灭火系统控制装置调试,火灾事故广播、消防通讯、消防电梯系统装置调试,电动防火门、防火卷帘门、正压送风阀、排烟阀、防火阀控制系统装置调试,气体灭火系统装置调试等项目。
二、系统调试是指消防报警和灭火系统安装完毕且联通,并达到国家有关消防施工验收规范、标准所进行的全系统的检测、调整和试验。
三、自动报警系统装置包括各种探测器、手动报警按钮和报警控制器,灭火系统控制装置包括消火栓、自动喷水、卤代烷、二氧化碳等固定灭火系统的控制装置。
四、气体灭火系统调试试验时采取的安全措施,应按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另行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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