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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223-2008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
作者:xj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9

1   

1.0.1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规程》(SL223-1999)颁布以来,在规范水利水电建设工程验收行为,保证验收工作质量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一系列法律法规的颁布,水利工程建设管理体制的不断深化,验收工作面临新的形势和要求。2006年水利部颁发了《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管理规定》,该规定第四十七条要求“水利工程建设项目验收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程序、验收主要工作以及有关验收资料和成果性文件等具体要求,按照有关验收规程执行”。按上述要求对原规程进行修订,形成本规程。

1.0.2  本规程的适用范围虽限定在财政参与投资的大中型水利水电建设工程,但其他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可参照执行。

水利水电建设工程大中小型具体划分标准执行《水利水电工程等级划分及洪水标准》(SL252-2000)的有关规定,或按照国家依据工程投资规模划分大中小型工程的标准执行。

小型工程在参照执行时,验收资料制备可以适当简化,或将有关报告内容合并,在保证验收质量的前提下提高效率。

1.0.3  按验收主持单位进行验收工作的分类,主要是为了落实验收责任,保证验收工作质量。

1.0.4  项目法人作为施工合同主体,其验收工作应以施工合同作为依据。

1.0.5  比原规程增加了检查工作投资控制和资金使用要求。

1.0.9  现实中,不按有关规定进行验收就将工程投入使用,造成重大事故的实例时有发生,给人民的生命财产造成了重大损失。为了防止类似时间的出现,即使发现和解决有关问题,本条强调必须要经过验收方可投入使用或进行下阶段施工。

1.0.12  提供资料是指需分发给所有技术验收专家组专家和验收委员会委员的资料;备查资料是指按一定数量准备,放置在验收会场,由专家和委员根据需要进行查看的资料。

1.0.13  原规程关于验收资料的纸张规格为16开。按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本条明确采用国际标准A4的纸张规格。

 

3  分 部 工 程 验 收

3.0.1  本条与原规程的主要变化是,为明确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质量负责,将工程运行管理单位由必须参加验收,改为自愿参加验收。

    本条进一步明确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代表政府行使工程质量的监督管理作用,工程质量监督机构主要是列席法人验收会议,监督检查验收工作开展情况。

3.0.2  分部工程验收是专业技术性的验收,因此应有相应专业的技术人员参加,验收组成员宜相对固定,以保持验收尺度的连续和统一。本条在原规程的基础上,明确了对参加验收的工作组成员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要求。

3.0.3  本条系新增加条款。分部工程完成后,施工单位应对照3.0.4中的要求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条件后,向项目法人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3.0.5  法人验收需要评定工程质量等级为合格或优良。

3.0.10  本条系新增加条款。强调对验收遗留问题的处理要落实并做好记录。

3.0.11  分部工程验收成果性文件改为《分部工程验收鉴定书》。

 

4  单 位 工 程 验 收

4.0.1  单位工程验收在新的验收体系中为法人验收,等同于原规程的单位工程完工验收。

4.0.2  增加了对参加验收人员的技术职称和执业资格要求。考虑到单位工程验收设计较多专业,因而验收工作组每个参加单位一般以2-3人为宜。

4.0.8-4.0.10  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在验收的条件和内容上,与单位工程完工验收均有不同,这里对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的主持单位、验收条件和内容作出规定。原则上,单位工程投入使用验收由项目法人主持,但对于部分建管分离的项目,为便于工程移交,经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同意,也可由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或其委托的单位主持。

 

5  合 同 工 程 完 工 验 收

 

    本章系新增加内容。主要是为了完善合同管理。

5.0.1  当施工合同工程仅包含一个分部工程或一个单位工程时,宜以分部工程验收或单位工程验收名义结合合同工程完工验收一并进行。

 

6  阶 段 验 收

 

6.1  一 般 规 定

6.1.1  阶段验收比原规程增加了引(调)排水工程通水验收、部分工程投入使用验收。

6.1.2  明确工程参建单位是阶段验收的被验收单位。

6.1.3  本条系新增加条款。项目法人应对照6.2.26.3.26.4.26.5.76.6.3等条中的要求进行自检,认为符合条件后,向竣工验收主持单位提出验收申请报告。

6.1.4  由于阶段验收时,验收范围只是一部分工程,不适合对阶段验收作出合格或优良的结论。本条中鉴定工程质量是指如实将质量监督机构对分部工程和单位工程的质量评定结论反映在鉴定书中。

6.1.7  阶段验收的工作程序可参照竣工验收有关规定。

 

6.2  枢 纽 工 程 导 (截) 流 验 收

6.2.1  工程导(截)流是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的重要里程碑之一,标志着主体工程即将进入全面施工阶段,关系导工程施工的安全。因此,导(截)流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6.2.2  本条系指(截)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导流工程主要是指导流隧洞、导流明渠、上下游围堰或其他导流建筑物。

   2  水下隐蔽工程是截流后围堰上游水位壅高造成部分工程长期淹没在水下或受影响的工程。

   3  准备工作包括导(截)流技术方案,导(截)流工程的备料、道路、机械、水文观测、组织、应急措施等。

   4  度汛方案主要包括度汛政治机构、度汛标准、安全度汛措施、超标准洪水预案等,应由工程所在地省级或流域管理机构防汛指挥部门批准。

   5  导(截)流后壅高水位以下的移民搬迁安置工作验收前必须完成,并通过由有关移民部门组织的阶段移民安置验收。

 

6.3  水 库 下 闸 蓄 水 验 收

6.3.1  枢纽工程的投入使用关系到整个工程的安全和效益的发挥,且与上、下游人民的生产、生活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下闸蓄水前应按设计要求对已完工程的质量和准备工作进行全面的检查验收。

6.3.2  本条系指蓄水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蓄水位以下部分必须完成,挡水建筑物基础机器结构的防渗性、坚固性、稳定性等性能已能满足蓄水要求,挡水建筑物形象面貌已达到防汛保准和蓄水需要。

   3  需要投入运行的泄水建筑物是水库蓄水的关键工程项目,应按设计要求建成并符合设计要求。蓄水、泄洪所需的闸门、启闭机等控制设备应安装完毕,使用电源可靠,可灵活启闭运行。

   7  蓄水后影响工程安全运行的问题主要是指渗漏、浸没滑坡及塌方等。

6.3.5  本条系新增加条款。对于有些拦河水闸,如果失事,危害与水库相比同样比较大,故也需要进行蓄水(挡水)验收。

 

6.5  水 电 站 (泵 站) 机 组 动 验 收

6.5.1  机组启动验收包括电站水轮发电机组和泵站水泵机组。机组启动验收是对以安装完成的机组的主辅机及电气设备进行全面性的试运行和检查验收。根据工程完成情况,机组可以单台单独验收,也可以多台同时验收。

6.5.2  将机组启动验收分为两类进行,其中首台以及最后一台机组启动验收属于政府验收范畴,因为根据机组启动验收的实际情况,所需协调和发现的问题比较集中地发生在首台和最后一台机组的启动过程中。但对于部分机组规模较小的项目,其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可委托项目法人主持。其他机组验收属于法人验收范畴。

6.5.4  机组启动试运行具体操作过程和有关要求可参照《水轮发电机组启动试验规程》(DL/T507-2002)执行。

6.5.5  对于受水位或水量等客观条件限制,使得机组无法满足运行时间以及负荷的情况,本条明确需要经过论证以及批准程序。

6.5.6  考虑到机组启动验收技术性强,时间较长,首(末)台机组启动验收应先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预验收。中间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决定是否进行技术预验收。

 

6.6  部 分 工 程 投 入 使 用 验 收

本节系新增加内容。主要针对部分因各种原因导致工期拖延,长期不能完建和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为使已完工的部分工程能够运行并发挥效益,故设立此项验收。

 

 

8  竣 工 验 收

8.1  一 般 规 定

8.1.1  水利工程需要经过一定时间的初期运行考验,才能保证竣工验收工作正常进行和有关评价意见比较顺利的提出,所以增加此条款。

8.1.2  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要对工程是否具备竣工验收条件进行审查,对遗留的问题是否影响竣工验收要有明确意见。

8.1.3  工程不能按期竣工验收,将影响投资效益的发挥,所以要求如果延期竣工验收,必须说明理由,并得到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同意。

8.1.4  财务部门的审查,主要检查竣工财务决算是否按照《水利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编制规程》(SL19-2001)的要求编制,内容是否完整、科目是否合适,对不符合要求的提出调整意见,审查后不用提正式审查意见;审计部门根据有关审计规定进行审计后,要出具书面审计意见或决定。

8.1.5  根据具体情况,竣工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两阶段工作可分开进行,也可联系进行。

8.1.8  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应在竣工技术预验收前全部满足。

 

8.2  竣 工 验 收 自 查

本节系新增加内容。强调了项目法人以及工程参建单位应当为竣工验收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8.4  竣 工 技 术 预 验 收

8.4.3  本条中鉴定工程施工质量是指对质量监督机构的质量评定情况和竣工验收质量抽检情况进行评价,最终给出工程质量是否合格的结论。

 

8.5  竣 工 验 收

8.5.4  竣工验收中有关工程质量的结论性意见,实在工程质量监督报告有关质量评价的基础上,结合技术预验收和竣工验收工程质量检查情况确定的,最终结论是工程质量是否合格,不再评定优良等级。

 

9  工 程 移 交 及 遗 留 问 题 处 理

9.1  工 程 交 接

本节系新增加的内容,设定本节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合同管理。

 

9.2  工 程 移 交

本节明确了验收遗留问题以及尾工处理责任单位,防止验收后这些问题得不到有效即使地处理,影响工程的正常运行。

9.3.3  验收遗留问题和尾工处理完成后,根据工程具体情况,由法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或项目法人主持验收,有关设计、监理、施工、运行管理单位参加。

 

9.4  工 程 竣 工 证 书 颁 发

    本节系新增加的内容,设定本节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工程建设程序以及合同管理。

 

附录O 竣 工 验 收 主 要 工作 报 告 内 容 格 式

O.1  工 程 建 设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O.1.4  项目管理

   1  机构设置及工作情况,包括项目参建单位(项目法人、项目代建机构、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工程运行管理单位、上级主管部门以及凡人验收监督管理机关、工程质量监督机构和安全监督机构、移民安置机构、建设协调机构等设置和工作情况。

   4  合同管理,主要反映工程所采用的合同类型、合同执行结果、对工程分包的管理等。包括设计、监理等合同。

   5  材料及设备供应,主要反映三材和油料、电力及主要设备的供应方式,材料及设备供应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工程完成时是否做到工完料清。

   6  合同价款结算与资金筹措,包括项目法人筹资方式、资金筹措对工程建设的影响、合同价款的结算方法和特殊问题的处理情况、至竣工时有无工程款拖欠情况。

O.1.5  工程质量,主要是指工程参建单位的工程质量管理体系、主要项目设计和合同规定的质量标准和实际达到的标准、单元工程和分部工程以及单位工程质量数据统计、质量事故和质量缺陷处理情况等。

O.1.6  安全生产与文明工地,主要是指工程参加单位的工程安全管理体系、文明工地建设、安全事故与事故处理等。

O.1.12  工程决算与审计,主要是竣工决算编制情况、工程审计结论提出的问题及整改情况等。

 

0.3  工 程 施 工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O.3.1  工程概况,简要说明本单位所承担的工程在整个项目中的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

O.3.2  工程投标,包括投标过程、投标书编制以及合同签订等。

O.3.3  施工进度管理,阐明施工总体布置、施工总进度以及分阶段施工进度安排(附施工场地总布置图和施工总进度表),分析工程提前或推迟完成的原因;主要项目施工情况等。

O.3.4  主要施工方法,阐明工程施工过程中遇到的主要技术难题及解决情况。施工中采用的主要施工方法及应用于本工程的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新工艺和施工科研情况等。

O.3.5  施工质量管理,阐明本工程的施工质量保证体系及实施情况,质量事故及处理,工程施工质量自检情况等。

O.3.6  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围绕国家、行业以及合同中有关安全生产规定,阐明有关规定的落实情况、生产安全事故及处理情况等。

O.3.7  合同管理,阐明工程合同价与工程实际价款结算,简要分析存在差距的原因,工程分包管理、工程款及工资拖欠情况等。

O.3.9  附件

   1  施工管理机构设置及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施工单位以及施工项目经理部的负责人和内设机构负责人。

   2  投标时计划投入的资源与施工实际投入资源情况表,资源包括人力资源和施工设备以及质量检测设备等。

   3  工程施工管理大事记,主要是承担本工程建设有关或有影响的事件。

   4  技术标准目录,施工中使用的技术标准。

 

O.4  工 程 设 计 工 作 报 告

O.4.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O.4.2  工程规划设计要点,简述工程规划、设计方面的技术指标和特点。

O.4.3  工程设计审查意见落实,有关主管部门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重点叙述审查意见中要求在施工阶段研究或解决的设计问题是否解决。

O.4.4  工程标准,指有关质量标准的设计值、国家或行业标准中的指标、合同指标、工程之际达到的指标不满足设计或国家和行业技术标准时,应简述设计方面的意见。

O.4.5  设计变更,指施工过程中与批准的初步设计之间的变化,重大设计的变更缘由。

O.4.6  设计文件质量管理,主要是设计文件的深度是否满足国家或行业标准,是否满足设计合同约定的标准,是否存在由于设计造成的工程返工或质量问题。

O.4.7  设计服务,设计任务的获得、设计合同有关义务的履现场设计服务等。

O.4.8  工程评价,从设计方面评价工程是否达到设计要求。

O.4.10  附件

   1  设计机构设置和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设计项目经理,各专业技术负责人等。

   2  技术标准目录,指设计依据的国家或行业技术标准。

 

O.5  工 程 建 设 监 理 工 作 报 告

O.5.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O.5.2  监理规划,监理规划及监理制度的建立和实施、组织机构的设置、主要监理方法和主要监理设备等。

O.5.3  监理过程,监理合同的执行情况、“三控制”、“两管理”、“一协调”的实施情况。

O.5.4.  监理效果,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控制和安全管理的效果进行综合评价。

O.5.5  工程评价,对工程设计、质量、进度、安全进行综合评价。

O.5.7  附件

   1  监理机构的设置与主要工作人员情况表,主要工作人员包括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工程师以及相应分工和执业资格证号等。

 

0.6  运 行 管 理 工 作 报 告

O.6.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O.6.2  运行管理,主要是工程验收移交后对工程运行管理的规划等,包括规章制度监理情况、人员培训情况、已接管工程运行维护情况,下阶段工程运行管理计划等。

O.6.3  工程初期运行,已经移交管理的工程运行是否达到设计标准,工程发挥的效益情况,运行过程中出现的为题及原因分析等。

 

O.7  工 程 质 量 监 督 报 告

O.7.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O.7.2  质量监督工作的分工和工作方式等。

O.7.3  参建单位质量管理体系检查,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对质量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运用情况检查等。

O.7.4  项目划分确认,项目划分的确认和主要依据。

O.7.5  工程质量监测情况。

O.7.6  质量核备与核定,核备和核定了那些工程项目的质量。当持有质量的方面的异议时,有关方面是如何纠正。

O.7.7  质量事故和缺陷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质量事故,主要质量缺陷以及是如何处理的。

O.7.8  工程质量意见,对工程质量进行总体评定。

 

O.8  工 程 安 全 监 督 报 告

O.8.1  工程概况,简要叙述工程位置、工程布置、主要技术经济指标、主要建设内容等。

O.8.2  安全监督工作的分工和工作方式等。

O.8.3  参建单位安全管理体系检查,依据国家和行业规定对安全管理体系的建立和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实际运行情况检查等,还包括参建单位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特种作业人员上岗证、有关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等复核。

O.8.4  现场监督检查,指施工现场时如何监督检查的。

O.8.5  生产安全事故处理,工程建设过程中是否发生过生产安全事故以及如何处理等。

O.8.6  工程安全评价,对工程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总体评价。

 

附录R 竣工验收鉴定书格式

 

1) 前言,简述竣工验收的依据,主持单位和参加单位、验收的时间、地点和简要过程等。

2) 工程立项、设计批复文件,包括审批机关、时间、文件名称和文号等。

3) 工程建设有关单位,包括项目法人、项目代建机构、设计、监理、施工、主要设备制造、质量和安全监督机构、工程运行管理等单位,参建单位多的可附表。

4) 工程施工过程,包括工程开工如期及完工日期、主要项目的施工情况及开工和完工日期、主要设计变更和重大技术问题及处理方案等。

5) 工程完成情况和主要工程量,包括竣工验收时工程形象面貌、实际完成工程量与批准设计工程量对比等。

6) 征地补偿及移民安置,包括移民安置管理体制、批准征地、移民数量,实际完成量等。

7) 水土保持设施和环境保护工程,包括设计和完成情况。

8) 工程验收及鉴定情况,验收、鉴定的类别名称、主持单位、时间和主要结论等。竣工验收技术鉴定如没有可不写。

9) 历次验收及相关鉴定提出问题处理情况,包括专项验收、安全鉴定 、竣工验收技术鉴定等。

10) 工程质量,包括质量监督分工。项目划分包括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单元工程;工程质量监测包括竣工验收委员会要求的质量抽检;工程质量评定,指质量监督机构评定的质量等级情况。

11) 工程尾工,包括尾工名称、实施单位、完成时间和验收单位。

12) 竣工技术预验收,包括主持单位、会议时间、主要意见和结论。

13) 意见和建议,对验收中发现问题的处理意见和对工程运行管理的建议等。

14) 验收结论,包括对工程建设内容完成情况(基本完成、完成、全部完成);工程质量(合格、不合格);财务管理(基本规范、规范、不规范);投资控制(基本合理、合理);竣工决算(已通过审计);专项验收(已通过验收);工程初期运行(基本正常、正常、存在问题);效益发挥(初步发挥、已发挥;良好或显著;社会和经济)等作出明确的评价。

最后结论:竣工验收委员会同意××××××工程通过竣工验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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