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工程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
1 主要利益相关者均应积极配合档案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 项目法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除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外,还应加强对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部门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3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相关主管部门的移交工作。
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分工可参考以下内容:
1)项目法人:负责主要利益相关者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自身产生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编制、归档等工作;负责接收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移交的全部工程档案,汇总后向生产运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移交等。
2)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全部设计修改文件和设计总结等。
3)承建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全部竣工图,施工活动形成的各种方案、措施、记录(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措施与试运行记录,各类验收签证书和移交前的消缺记录、施工总结等。
4)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内形成的监理全部文件材料;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情况和资料完整、准确情况,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件和竣工图并签署意见等。
5)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质量监督文件等。
6)生产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生产准备文件,企业技术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与措施等);提供机组整套启动及试运行期间的文件材料(试运行记录、设备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分析、结论,试运行工作总结);提供设备命名,主系统启动及倒送厂用电方案等。
进行系统规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析项目管理业务流程;
2 分析项目管理业务信息内容;
3 数据鉴别,归并同类数据;
4 规范信息编码,制订信息交换标准;
5 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等。
通过制订信息管理实施手册来定义信息管理做什么、谁做、什么时候做和其工作成果是什么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任务目录);
2 信息管理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
3 信息的分类;
4 信息的编码体系和编码;
5 信息输入输出模型;
6 各项信息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图;
7 信息流程图;
8 信息处理的工作平台及其使用规定;
9 各种报表和报告的格式,以及报告周期;
10 项目进展的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工程总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制;
11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2 信息管理的保密制度等。
各项信息管理任务的工作流程可包括:
1 信息管理实施手册编制和修订的工作流程;
2 为形成各类报表和报告,信息收集、录入、审核、加工、传输和发布的工作流程;
3 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等。
培训是保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成功一个重要步骤,最好在提交系统原型后进行。培训方式采取交互式,培训的对象可以分决策层、执行层和操作层。
1 决策层的培训
对决策层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信息系统能做什么,提供的信息能否满足决策者的需要;系统对工作流程定义是否符合实际工程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思想能否符合或被接受;提出系统实施难点和实施方案,以获得领导者的支持。
2 执行层的培训
对执行层的培训应按功能子系统分组进行,主要讲授本功能子系统对工程项目的专业管理是怎么做的,看是否符合或满足业务处理的需要;认真听取工程管理人员建议,不断增加和完善系统功能。
3 操作层的培训
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是全员的,对操作层的培训是在系统操作使用层面上对全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信息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相关功能子系统操作使用等。另外还要及时对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安全、数据备份等系统管理和维护方面的培训,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项目管理机构应该尽量规划、使用统一的软件工具,如:目前我国大型水电水利工程多用p3项目管理软件,小型水电水利工程多用project软件。
21 项目沟通管理
沟通管理的依据:
1)沟通需求,沟通需求是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的总和;
2)沟通技术,包括根据沟通的严肃性程度分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根据沟通的方向分为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横向沟通和纵向沟通;根据沟通的工具分为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等;
3)制约因素和假设。
沟通管理的程序:
1)分析确定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和期望是什么,对这些期望进行管理和施加影响,确保项目获得成功;
2)制订沟通管理计划;
3)说明待发信息的形式、内容、详细程度和要采用的符号规定与定义;
4)订出信息发生的日程表;
5)制订随着项目的进展对沟通管理计划更新和细化的方法。
22 项目风险管理
23 项目验收管理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合同工程验收的基础,由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
为配合枢纽工程的阶段验收或合同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完工具备使用条件时,可进行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宜在合同中明确,由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签署合同工程中间验收鉴定书。
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联合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并签署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经监理单位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后,将验收申请报告连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签证、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意见、监理报告、施工报告和其他需提交的验收资料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和安全监测单位应提交与之对应的设计报告、安全监测成果报告等。
对合同工程中已经验收的工程,完工验收可以从简,着重验收尾工部分。
截流、蓄水阶段验收前应重点检查验收后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预防措施等。阶段验收应该对工程下阶段建设和工程运行提出注意事项或建议等。
阶段验收中,对已完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其工程形象和施工质量以及是否具备运用或运行条件;对在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已完建工程项目投入运用或运行后对其后续工程施工的影响;对待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其施工条件,最后对阶段验收工程项目能否具备交工或投入运行作出结论。
1 导流工程已基本完建;
2 主体工程中与截流有关的水下隐蔽工程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
3 已按审定的截流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4 安全渡汛方案已审定,措施基本落实;
5 库区移民已按规定落实;
6 河流通航问题已解决或与主管部门达成协议;
7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1 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形象面貌满足水库初期蓄水要求,并符合质量要求;
2 引水建筑物进口完成,拦污栅就位,具备挡水条件;
3 蓄水后需要投入运行的泄水建筑物基本建成,相关闸门、启闭机可正常运行;
5 导流建筑物具备下闸封堵条件;
6 库区工程和移民已基本完成;
7 下闸蓄水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8 已制订水库调度和度汛规划,水情测报系统满足初期蓄水要求;
9 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就绪;
10 已完成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取得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11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1 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的形象面貌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并符合质量要求,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2 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安装完毕,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按要求清理;
5 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满足要求,全厂接地系统符合设计要求,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条件;
8 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 机组运行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就绪;
10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机组启动验收主要程序如下:
1 项目法人在每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运行单位投入初期运行前,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2 机组启动试运行应按照DL 507和经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的机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进行,完成全部规定试验项目后,编写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
3 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应在机组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之前,听取和审查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研究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是否进入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的决定。在机组完成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后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当合同规定机组有30天可靠性运行要求的,30天可靠性运行考核完成后,提交可靠性运行工作报告,送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正、副主任单位备案。
4 由正、副主任委员签字,并附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名名单的验收鉴定书正本,由项目法人报送董事会、股东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可由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及运行管理单位等成立,必要时可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分部(分项)工程完建并验收合格;
2 设备的制作与安装验收合格;
3 安全监测仪器已按设计要求埋设,能正常观测,并已取得初始观测值;
4 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已处理合格;
5 单位工程运行设计规程、操作规程已审查批准,管理操作人员已配备并到位;
6 未完工程项目不影响工程投入运行;
7 验收的档案资料已完成等。
项目管理机构要及时审查经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的验收申请,包括验收申请报告、监理报告、施工报告、设计报告和其他需提交的验收资料。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听取承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审查提供的图纸、文件、资料;检查已完工单位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出质量鉴定;
2 验收中发现的工程或设备缺陷,应责成监理单位督促承建单位限期处理,并对尾工作出妥善安排;
3 审查提前使用条件,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审查生产运行单位提交的运行管理方案;
4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签署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写出单项工程验收工作报告等。
1 枢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DL/T 5123《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
2 库区移民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水电站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工程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
3 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HJ/T 39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要求。
4 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等有关要求。
5 消防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申请工程消防专项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工程消防验收书面报告;委托建筑消防设施测试部门完成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经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签署同意使用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产品的相关证书、监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项目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等。
6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规办[2005]0002号)、《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补充规定》(水电规办[2006]0011号)等有关要求。
7 工程档案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5]号)、《文书档案卷宗格式》(GB/T 9705)、《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等有关要求。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措施;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8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专项验收
应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要求。
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的尾工工作计划内容应表格化,编制、审批、执行、验证的程序应清楚。项目经理应按要求组织实施尾工工作计划。
在得到通过专项竣工验收的结论、遗留的单项工程不致对工程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同时制订了单项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计划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向项目法人颁发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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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一个重要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后评价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与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实施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属中央企业投资建设的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
世界银行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客观而真实。首先,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竣工后写出“项目总结评价报告”,详细介绍项目执行各方面的有关情况,然后由世界银行独立的业务评价局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在报告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成果进行独立和全面的总结评价。
24.0.2 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专项评价,如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项目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或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时,可进行专项评价。
24.0.3 项目后评价应实行分级管理。项目法人接受项目后评价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企业内部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项目法人具体实施该项目后评价。
项目法人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由企业投资的项目名录中有目的的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如果该项目列入国家主管部门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项目法人应积极协助配合或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
24.0.5 项目后评价应避免出现“自己评价自己”,凡是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单位不宜从事该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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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项目全过程回顾
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项目后评价与原预期效益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同时也包括对招标、评标与合同文件的反思。
1)项目全过程立项决策回顾的主要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或评审、项目决策审批、核准或批准等。
2)项目设计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含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和协议签订、施工准备等。
3)项目实施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项目合同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工程“三大控制”(进度、投资、质量)、资金支付和管理、项目管理等。
4)项目竣工和运营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工程竣工和验收、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达标、试运行、经营和财务状况、运营管理等。
2 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
1)项目技术评价:指对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特别要关注资源、能源合理利用。
2)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指通过项目竣工投产后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所预测的经济效益相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和负债状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财务和经济评价应通过投资增量效益的分析,突出项目对企业效益的作用和影响。
3)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指通过项目竣工投产(营运、使用)后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技术和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评价项目决策的正确性。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污染控制、地区环境生态影响、环境治理与保护;增加就业机会、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等。必要时,应进行利益相关者群体分析。
4)项目管理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管理、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项目管理者水平;企业项目管理、投资监管状况、体制机制创新等。
3 项目目标实现程度
1)项目工程(实物)建成,项目的建筑工程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施经过试运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项目技术和能力,设施和设备的运行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指标,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或企业标准。
3)项目经济效益产生,项目财务和经济的预期目标,包括运营(销售)收入、成本、利税、收益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基本实现。
4)项目影响产生,项目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对产业布局、技术进步、国民经济、环境生态、社会发展的影响已经产生。
4 项目持续能力的评价
1)持续能力的内部因素,包括财务状况、技术水平、污染控制、企业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等,核心是产品竞争能力。
2)持续能力的外部条件,包括资源、环境、生态、物流条件、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及其趋势等。
5 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
项目后评价应根据调查的真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出启示和对策建议,对策建议应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并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后评价的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应从项目、企业、行业、宏观4个层面分别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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