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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432-2009_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作者:xj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9

20.1 一般规定

20.1.1  项目管理机构应通过对各个系统、各项工作和各种数据的管理,使项目的信息能方便和有效地获取、存储、存档、处理和交流,从而达到为项目建设管理增值服务的目的。项目管理机构可根据需要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人员对项目信息进行综合管理,按不同的业务性质,将信息分别归口到有关部门的信息员。当涉及几个部门的多用途的信息,应该指定主要责任部门主管。项目信息管理力求做到精简,既不重复,也不遗漏。

 

20.2 文件管理

20.2.1  项目建设过程中将形成大量文件,包括项目的提出、调研、可行性研究、评估、决策、计划、勘察设计、施工、调试、生产准备、竣工、试运行等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字材料、图纸、图表、计算材料、声像材料等形式与载体的文件资料。由于文件种类繁多、数量巨大,而且具有很强的时效性,因此,应该遵循文件的形成规律和特点建立科学的文件管理系统和严格的文件管理程序,以保证文件的形成、收集、分析、处理、储存、检索、传递、使用和归档等流程畅通。

 

20.3 档案管理

20.3.1  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和相关档案管理标准,开展项目档案管理规划工作,制订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档案管理内容,做好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

工程项目档案管理工作应贯穿于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工程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

20.3.2  项目法人应组织建立项目档案管理体系,明确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档案管理职责:

1  主要利益相关者均应积极配合档案主管部门开展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工作。

2  项目法人对项目档案管理工作负总责,除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外,还应加强对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部门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3  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相关主管部门的移交工作。

20.3.320.3.7  合同完工时应由承建单位通过监理单位审查后向项目管理机构提交完整、准确的工程档案资料,项目竣工时由项目管理机构向项目法人提交完整、准确的项目档案资料,最后由项目法人向上级相关档案主管部门统一移交项目档案。

项目档案管理的主要职责分工可参考以下内容:

1)项目法人:负责主要利益相关者档案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负责自身产生的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材料的编制、归档等工作;负责接收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移交的全部工程档案,汇总后向生产运行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移交等。

2)设计单位:提交工程各阶段的勘察设计成果,提交全部设计修改文件和设计总结等。

3)承建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全部竣工图,施工活动形成的各种方案、措施、记录(含隐蔽工程及测量记录)和质量评定资料,机组启动试运行方案、措施与试运行记录,各类验收签证书和移交前的消缺记录、施工总结等。

4)监理单位: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监理业务范围内形成的监理全部文件材料;督促检查承建单位在工程建设中文件材料的收集情况和资料完整、准确情况,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竣工文件和竣工图并签署意见等。

5)质量监督部门:负责编制、收集、整理、提交工程质量监督工作中形成的各类质量监督文件等。

6)生产运行单位:负责收集、整理生产准备文件,企业技术标准(现场运行规程、操作及事故处理规程、管理制度与措施等);提供机组整套启动及试运行期间的文件材料(试运行记录、设备缺陷及事故处理记录、分析、结论,试运行工作总结);提供设备命名,主系统启动及倒送厂用电方案等。

 

20.4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0.4.1  由于大中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需要进行大量数据处理,因此应重视利用网络的信息处理平台进行信息管理。项目信息管理是一个长期的、复杂的系统工程,应该根据总体规划拟定具体的分期实施方案,在具体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现实的需求和条件,进行分阶段的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设。

进行系统规划一般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分析项目管理业务流程;

2  分析项目管理业务信息内容;

3  数据鉴别,归并同类数据;

4  规范信息编码,制订信息交换标准;

5  建立主体数据库系统结构等。

20.4.2  项目主要利益相关者都有各自的信息管理任务,为充分利用和发挥信息资源的价值、提高信息管理的效率,需要以项目管理机构为主体并成立信息中心或类似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借助管理信息系统实现信息源、信息交流、信息使用三个层面的交换

通过制订信息管理实施手册来定义信息管理做什么、谁做、什么时候做和其工作成果是什么等,它的主要内容包括:

1  信息管理的任务(信息管理任务目录);

2  信息管理的任务分工表和管理职能分工表;

3  信息的分类;

4  信息的编码体系和编码;

5  信息输入输出模型;

6  各项信息管理工作的工作流程图;

7  信息流程图;

8  信息处理的工作平台及其使用规定;

9  各种报表和报告的格式,以及报告周期;

10  项目进展的月度报告、季度报告、年度报告和工程总报告的内容及其编制;

11  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12  信息管理的保密制度等。

各项信息管理任务的工作流程可包括:

1  信息管理实施手册编制和修订的工作流程;

2  为形成各类报表和报告,信息收集、录入、审核、加工、传输和发布的工作流程;

3  工程档案管理的工作流程等。

20.4.3  现代大型水电水利工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是系统内不同子系统应用的集成,在实现进度、质量、投资目标控制和合同管理等主要功能过程中强调了工作流程管理与项目的沟通管理。因此建立统一的覆盖主要利益相关者的互联网络平台可进步促进建设工程在线项目管理、工程多媒体信息交互以及电子采购和电子招投标等电子商务功能的应用。

培训是保证管理信息系统实施成功一个重要步骤,最好在提交系统原型后进行。培训方式采取交互式,培训的对象可以分决策层、执行层和操作层。

1  决策层的培训

对决策层的培训内容主要是信息系统能做什么,提供的信息能否满足决策者的需要;系统对工作流程定义是否符合实际工程管理组织形式,管理思想能否符合或被接受;提出系统实施难点和实施方案,以获得领导者的支持。

2  执行层的培训

对执行层的培训应按功能子系统分组进行,主要讲授本功能子系统对工程项目的专业管理是怎么做的,看是否符合或满足业务处理的需要;认真听取工程管理人员建议,不断增加和完善系统功能。

3  操作层的培训

工程管理信息系统的应用是全员的,对操作层的培训是在系统操作使用层面上对全员进行培训,培训内容主要是信息管理制度、计算机软硬件基础知识、相关功能子系统操作使用等。另外还要及时对系统管理员进行系统安全、数据备份等系统管理和维护方面的培训,确保系统稳定运行。项目管理机构应该尽量规划、使用统一的软件工具,如:目前我国大型水电水利工程多用p3项目管理软件,小型水电水利工程多用project软件。


 

21  项目沟通管理

 

21.1  一般规定

21.1.1  不同项目的信息需求和传播方式不同,根据项目特点和项目的进展阶段确认利益相关者的信息需求和满足需求的适当沟通方式,是项目获得成功的重要因素。项目沟通管理计划就是预测利益相关者的信息与沟通需求,通过建立完善的、适用的项目沟通管理体系,取得各方的认同、配合或支持,及时了解谁需要什么信息、什么时候需要、怎么获得等,以达到解决问题、排除障碍、形成合力、保证项目管理目标实现的目的。

沟通管理的依据:

1)沟通需求,沟通需求是利益相关者信息需求的总和;

2)沟通技术,包括根据沟通的严肃性程度分正式沟通和非正式沟通;根据沟通的方向分为单向沟通和双向沟通,横向沟通和纵向沟通;根据沟通的工具分为书面沟通和口头沟通等;

3)制约因素和假设。

沟通管理的程序:

1)分析确定利益相关者的需要和期望是什么,对这些期望进行管理和施加影响,确保项目获得成功;

2)制订沟通管理计划;

3)说明待发信息的形式、内容、详细程度和要采用的符号规定与定义;

4)订出信息发生的日程表;

5)制订随着项目的进展对沟通管理计划更新和细化的方法。

21.1.2  项目管理机构应对沟通需求和沟通技巧进行规划,明确沟通方式和沟通手段。

 

21.2  沟通管理计划

21.2.121.2.3  以维护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为前提,规划比较全面的沟通管理流程,明确各方沟通管理职责,确定正式沟通方式、渠道和时间,使利益相关者按程序、规则办事,解决项目执行过程中的问题。

21.2.4  根据项目的需要,沟通管理计划可以是详细的或提纲式的,随着项目的进展进行修订和调整。

 

21.3  沟通的实施

21.3.1  项目进展报告的内容应包括:项目的进展情况、项目实施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以及解决情况、计划采取的措施、项目的变更以及项目进展预期目标等。

21.3.3  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及与项目法人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属于项目内部沟通,可采用授权、会议、培训、检查、项目进展报告、思想教育、考核与激励等方式进行沟通与协调。

21.3.4  项目管理机构与有合同关系的单位沟通属于项目外部沟通,包括与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材料与设备供应商等之间的沟通,可采用召开会议、联合检查、宣传媒体和项目进展报告等方式进行沟通与协调。


 

22  项目风险管理

 

22.1  一般规定

22.1.1  在项目建设过程中受各种因素的影响,都有可能使工程建设的目的产生偏离,因此配备强有力的项目管理团队,采购信誉良好的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承建单位、设备供应商等,是有效规避建设投资风险的有效途径。项目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应是包括主要利益相关者的整体风险管理责任体系,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将风险管理责任落到实处,达到有效控制风险的目的。

22.1.2  项目风险管理应在项目生命期内不间断地进行,应针对项目不同阶段的具体特点,进行相应的风险识别、风险分析,并制订相应的风险应对计划,进行风险的监测与控制。

 

22.2  风险识别

22.2.1  常用的风险识别方法或工具有:头脑风暴法、特尔斐法、SWOT分析、核对表法、假设分析、项目结构分解识别法、因果分析图法、流程图法、问卷调查法、计算机模拟等。

22.2.2  水电水利工程建设一般涉及河道水流控制、大规模土石方开挖与填筑、大型洞室开挖等,应认真分析水文气象、地形地质等基础资料,对洪水、地质灾害等自然风险严加控制,确保生命财产安全。社会风险涉及通货膨胀、政府方面、银行方面和当地条件等;承建单位的风险涉及组织机构与管理、人力资源、设备供应、财务等;项目法人的风险涉及设计、财务和管理等方面。

22.2.3  收集的数据或信息一般包括项目环境数据资料、水文气象资料、地质资料、类似工程的相关数据资料、设计与施工文件。不确定性分析可从项目环境、项目范围、工程结构、项目行为主体、项目阶段、管理过程、项目目标等方面进行可能的项目风险识别。风险识别报告通常包括已识别风险、潜在的项目风险、项目风险的征兆等方面。

 

22.3  风险分析

22.3.1  项目风险定性分析的基本方法有概率/影响矩阵方法等。项目风险定量分析的基本方法有基于面谈的三点估计法、层次分析法、模糊分析法、决策树分析法、PERT法、随机过程分析、计算机仿真分析等。

22.3.2  风险发生的概率,即发生可能性评价;风险事件对项目的影响评价,如风险发生的后果严重程度和影响范围评价;风险事件可能发生的时间即风险事件发生时间估计。一般可利用已有数据资料分析与统计、主观测验法、专家估计法等方法估算,如导流、截流风险要利用历史洪水资料采用有关规范规定的方法进行分析。

 

22.4  风险应对

22.4.1  项目风险应对策略一般采用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减轻、风险自留和风险利用,以及这些策略的组合。

22.4.3  项目工程保险是风险管理的重要手段,如设计责任保险、投标保证保险、履约保证保险、货物运输保险、建筑安装工程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运输工具保险、施工设备损坏保险、雇主责任保险、财产综合保险和机械设备损坏保险等。

 

22.5  风险监测与控制

22.5.122.5.3  随着项目的不断推进,风险会发生变化,可能会产生新的风险,也可能是原预测的风险消失。项目风险监测与控制就是在项目生命期内不间断地跟踪已知风险、控制残余风险、识别新风险,确保风险管理计划的执行并评估其降低风险有效性的过程。

22.5.4  风险预警是根据外部环境与内部条件的变化,对项目未来的风险进行分析、预测和报警,增强项目的抗风险能力,如:洪水位、高边坡位移等技术指标均是风险预警的重要信息,应根据不同时段定期或加密收集。


 

23  项目验收管理

 

23.1 一般规定

23.1.223.1.3  应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相关主管部门批准文件、批准的设计文件及变更文件、工程承建合同、监理单位签发的施工图纸和说明、设备技术说明书等,组织编制适合本工程的项目验收工作计划和项目验收工作大纲,明确验收的范围、目的、依据、工作组织、工作程序以及验收资料的编制和归档要求等,保证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23.1.4  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等向项目法人移交的工程档案应与编制的清单目录保持一致,并须有交接签认手续,符合移交规定。

 

23.2 合同工程完工验收

23.2.1 合同工程验收可包括:分部(分项)工程(包括重要隐蔽工程)验收、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单位工程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等。项目管理机构在制订合同工程验收管理办法时,应该根据单位工程、分部(分项)工程和单元工程的划分,明确验收条件、验收时限、验收工作组织、工程质量等级评定、验收资料的编制与归档等相应的职责。

分部(分项)工程验收是合同工程验收的基础,由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验收,完成分部(分项)工程验收签证。

为配合枢纽工程的阶段验收或合同工程中的单位工程完工具备使用条件时,可进行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合同工程中间验收宜在合同中明确,由项目管理机构或委托监理单位组织联合验收组进行,签署合同工程中间验收鉴定书。

单位工程具备验收条件时,由项目管理机构组织联合验收组开展验收工作,并签署单位工程验收鉴定书。

23.2.3 具备合同工程完工验收条件时,由承建单位向监理单位提交合同工程完工验收申请报告。监理单位在接到验收申请报告后,按分部(分项)工程验收规定的程序和内容对合同内所有分部(分项)工程进行完工验收,并写出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意见。与此同时,监理单位通过审核承建单位提交的完工工程量细目清单,提出一份双方认可的完工工程量细目清单,完成合同工程完工结算。

在完成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和合同工程完工结算后,经监理单位在验收申请报告上签署监理审核意见后,将验收申请报告连同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签证、分部(分项)工程完工验收意见、监理报告、施工报告和其他需提交的验收资料提交项目管理机构,申请合同工程完工验收。勘察设计单位和安全监测单位应提交与之对应的设计报告、安全监测成果报告等。

对合同工程中已经验收的工程,完工验收可以从简,着重验收尾工部分。

 

23.3 阶段验收

23.3.1 工程施工过程中,当大坝基础处理完成,或具备截流、蓄水、通水、重要工程设施与设备启用条件等关键阶段,或承建单位行将更迭以及发生工程项目的停建、缓建等重大情况时,或项目管理机构与监理单位认为必要时,也可以依据工程承建合同文件的规定,组织进行阶段验收。

截流、蓄水阶段验收前应重点检查验收后度汛方案及超标准洪水预防措施等。阶段验收应该对工程下阶段建设和工程运行提出注意事项或建议等。

阶段验收中,对已完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其工程形象和施工质量以及是否具备运用或运行条件;对在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已完建工程项目投入运用或运行后对其后续工程施工的影响;对待建工程项目应重点检查其施工条件,最后对阶段验收工程项目能否具备交工或投入运行作出结论。

23.3.2 工程截流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导流工程已基本完建;

2  主体工程中与截流有关的水下隐蔽工程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

3  已按审定的截流方案做好准备工作;

4  安全渡汛方案已审定,措施基本落实;

5  库区移民已按规定落实;

6  河流通航问题已解决或与主管部门达成协议;

7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23.3.3 工程蓄水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形象面貌满足水库初期蓄水要求,并符合质量要求;

2  引水建筑物进口完成,拦污栅就位,具备挡水条件;

3  蓄水后需要投入运行的泄水建筑物基本建成,相关闸门、启闭机可正常运行;

4  各建筑物观测仪器、设备已安装,测得初始值;

5  导流建筑物具备下闸封堵条件;

6  库区工程和移民已基本完成;

7  下闸蓄水施工组织设计已编制,并完成各项准备工作;

8  已制订水库调度和度汛规划,水情测报系统满足初期蓄水要求;

9  枢纽运行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就绪;

10  已完成工程蓄水安全鉴定,取得工程蓄水安全鉴定报告;

11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23.3.4  机组启动验收应具备的条件:

1  大坝及其他挡水建筑物和引水、尾水系统的形象面貌满足初期发电的要求,并符合质量要求,且库水位已蓄至最低发电水位以上;

2  尾水闸门及其启闭设备安装完毕,其他未安装机组的尾水已用闸门或闷头可靠封堵,尾水围堰和下游集渣按要求清理;

3  厂房内土建基本建成,待验机组已做好围栏隔离,交通通道和场内照明已形成,厂内排水系统和厂区防洪排水设施安装完毕;

4  待验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包括风、水、油系统全部完成,并符合质量要求,全厂共用系统和自动化系统已投入,满足待验机组试运行的需要;

5  待验机组相应的电气一次、二次设备满足要求,全厂接地系统符合设计要求,机组计算机现地控制单元LCU调试完毕,具备投入及与全厂计算机监控系统通信条件;

6  压站、开关站、出线站等部位满足高压电气设备安全送电条件,对外输电系统调试合格;

7  厂区通信系统和对外通信系统已按设计完成;

8  消防设施满足防火要求;

9  机组运行管理单位的准备工作就绪;

10  有关验收资料、文件齐备等。

机组启动验收主要程序如下:

1  项目法人在每台水轮发电机组及相应附属设备安装完毕后,在移交运行单位投入初期运行前,会同电网经营管理单位共同组织进行启动试运行和验收。

2  机组启动试运行应按照DL 507和经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批准的机组机组启动试运行试验文件进行,完成全部规定试验项目后,编写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

3  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应在机组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之前,听取和审查机组启动试运行工作报告,研究试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做出是否进入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的决定。在机组完成72小时带负荷连续运行后提出机组启动验收鉴定书。当合同规定机组有30天可靠性运行要求的,30天可靠性运行考核完成后,提交可靠性运行工作报告,送机组启动验收委员会正、副主任单位备案。

4  由正、副主任委员签字,并附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名名单的验收鉴定书正本,由项目法人报送董事会、股东和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3.4 单项工程验收

23.4.1  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取水、通航、对外交通等单项工程,在工程竣工前已经建成,能独立发挥效益且需要提前投入运行的,或需要单独进行验收的,均应分别进行单项工程竣工验收。个别单工程延期建设或缓建,可在工程竣工验收后,待该单工程建成时再进行单工程竣工验收。单工程验收前,必须完成所有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签证,并提出分部(分项)工程、单位工程验收意见。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可由项目法人(项目管理机构)、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及运行管理单位等成立,必要时可会同相关主管部门共同组织单项工程竣工验收。

单项工程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

1  分部(分项)工程完建并验收合格;

2  设备的制作与安装验收合格;

3  安全监测仪器已按设计要求埋设,能正常观测,并已取得初始观测值;

4  工程质量缺陷或事故已处理合格;

5  单位工程运行设计规程、操作规程已审查批准,管理操作人员已配备并到位;

6  未完工程项目不影响工程投入运行;

7  验收的档案资料已完成等。

项目管理机构要及时审查经监理单位签署审核意见的验收申请,包括验收申请报告、监理报告、施工报告、设计报告和其他需提交的验收资料。

单项工程竣工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  听取承建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的工作汇报,审查提供的图纸、文件、资料;检查已完工单位工程质量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并作出质量鉴定;

2  验收中发现的工程或设备缺陷,应责成监理单位督促承建单位限期处理,并对尾工作出妥善安排;

3  审查提前使用条件,检查生产准备情况,审查生产运行单位提交的运行管理方案;

4  根据检查验收结果签署单项工程验收鉴定书,写出单项工程验收工作报告等。

23.4.2  取水、通航、对外永久交通、跨江大桥、通信等非水电专业项目的单项工程竣工验收,特别是要移交有关部门使用管理的,应遵循有关部门的验收管理规定。

23.4.4 由正、副主任委员签字,并附验收委员会全体委员签名名单的验收鉴定书正本,由项目法人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23.5 工程竣工验收

23.5.1  当枢纽工程和库区工程完建,并经过一个洪水期运行考验后,应该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进行工程竣工验收。水电水利工程项目规模大,建设周期长,当工程分期建设时,每期工程完建后,可分别进行工程竣工验收。

23.5.2  原电力部《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改进意见》(电水农[1996]549号),提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要进行若干专项验收,并取消初验。原电力部《水电站建设工程安全鉴定规定》(电综[1998]219号),再一次明确水电工程在下闸蓄水和竣工验收前均必须进行工程安全鉴定。19983月,原电力部撤销,电力行业管理职能移交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为适应新形势需要,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与1999年颁发《水电工程验收管理暂行规定》,对验收方式改为宏观管理,政府主要负责对涉及工程安全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验收程序进行监督,对验收过程中出现的重大问题进行协调,加大了项目法人的职责,明确工程截流和机组启动验收由项目法人组织,并明确需进行环保、消防等专项验收的要求,明确国家不再直接组织工程整体竣工验收机构,改为颁发工程竣工验收证书。2003年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明确水电工程验收包括工程截流验收、工程蓄水验收、水轮发电机组启动验收和工程竣工验收。工程竣工验收在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环保、消防、劳动安全和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工程决算分别进行专项验收的基础上进行。《通知》明确水电工程安全鉴定是水电工程蓄水验收和枢纽工程专项验收的重要条件,由项目审批部门指定有资质单位负责。水电工程各项验收应具备的条件、验收委员会的主要工作及有关要求按DL/T 5123《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执行。20021014,《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明确在项目竣工验收阶段,项目法人应当会同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依据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报告、设计文件的内容和工程量,对水土保持设施完成情况进行检查,编制实施工作总结和竣工验收技术报告,提出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申请。对验收合格的项目,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及时办理验收合格手续,出具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合格证书,作为开发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重要依据之一。因此,竣工验收应该在完成枢纽工程、库区移民、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消防、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工程档案和工程竣工财务决算八个专项验收完成的基础上进行。

1 枢纽工程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发改办能源[2003]1311号)、DL/T 5123《水电站基本建设工程验收规程》等有关要求。

2  库区移民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库区移民安置实施规划报告》、《水电站移民安置任务及补偿投资包干协议书》、《大中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移民工程验收办法》等有关要求。

3  环境保护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第13号令)、HJ/T 39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技术规范  生态影响类》等有关要求。

4  水土保持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管理办法》(水利部第16号令)等有关要求。

5  消防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第30号令)等有关规定。

项目法人申请工程消防专项竣工验收应提供的资料包括:申请工程消防验收书面报告;委托建筑消防设施测试部门完成的建筑消防设施技术测试报告;经项目法人、勘察设计单位、承建单位签署同意使用并盖章的《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消防产品的相关证书、监测报告、出厂合格证、消防工程竣工图、工程施工调试记录、隐蔽工程记录、设计、施工变更内容记录等;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及有关批复文件;项目防火安全制度和防火安全管理组织机构以及消防系统操作人员名单等。

6  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水电水利规划设计总院《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水电规办[2005]0002号)、《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设施竣工验收办法补充规定》(水电规办[2006]0011号)等有关要求。

7  工程档案专项竣工验收

应符合国家档案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大建设项目档案验收办法》(国档发[2005]号)、《文书档案卷宗格式》(GB/T 9705)、《照片档案管理规范》(GB/T 11821)、《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 11822)、《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 18894)等有关要求。

项目档案验收申请报告的主要内容应包括:项目建设及项目档案管理概况;保证项目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所采取的措施;项目文件材料的形成、收集、整理与归档情况,竣工图的编制情况及质量状况;档案在项目建设、管理、试运行中的作用;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等。

8  工程竣工财务决算专项验收

应符合财政部《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财建[2002]394号)等有关要求。

23.5.4  遗留的工程项目应不致对工程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并应制订该工程项目建设和竣工验收计划,对遗留问题有具体处理意见,落实责任人并限期处理。遗留项目完成后,由项目法人或项目管理机构负责组织成立相应的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验收结论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项目管理机构编制的尾工工作计划内容应表格化,编制、审批、执行、验证的程序应清楚。项目经理应按要求组织实施尾工工作计划。

在得到通过专项竣工验收的结论、遗留的单项工程不致对工程和上下游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影响,同时制订了单项工程建设和竣工验收计划后,由项目审批部门向项目法人颁发项目竣工验收证书。


 

24  项目后评价管理

 

24.0.1  在每个工程项目周期中,前一阶段都是后一阶段的基础,后一阶段是前一阶段工作的延伸和补充,最后一个阶段又对新项目产生指导与借鉴,形成一个完整的循环,周而复始。

工程项目后评价是投资项目建设周期的一个重要阶段,是项目管理的重要内容。项目后评价主要服务于投资决策,是出资人对投资活动进行监管的重要手段。通过对项目实施过程、结果及其影响进行调查研究和全面系统回顾,与项目决策时确定的目标以及技术、经济、环境、社会指标进行对比,找出差别和变化,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汲取教训,得到启示,提出对策建议,通过信息反馈,改善投资管理与决策,达到提高投资效益的目的。

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实施一般可分为三个层次,即项目法人的自我评价、项目行业的评价、主要投资方的评价。

属中央企业投资建设的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应执行《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2005525)的有关规定。

世界银行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基本要求是客观而真实。首先,由项目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在项目竣工后写出“项目总结评价报告”,详细介绍项目执行各方面的有关情况,然后由世界银行独立的业务评价局对报告进行评审,并在报告基础上对项目的执行成果进行独立和全面的总结评价。

24.0.2  项目法人应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确定项目专项评价,如项目建设、运行过程中,项目出现严重的财务问题,或产生不符合经审批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及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情况时,可进行专项评价。

24.0.3  项目后评价应实行分级管理。项目法人接受项目后评价国家主管部门的指导和管理,负责企业内部项目后评价的组织和管理;项目管理机构负责项目竣工验收后项目自我总结评价,并配合项目法人具体实施该项目后评价。

项目法人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由企业投资的项目名录中有目的的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如果该项目列入国家主管部门的项目后评价工作计划,项目法人应积极协助配合或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

24.0.5  项目后评价应避免出现自己评价自己,凡是承担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评估、设计、监理、项目管理、工程建设等业务的单位不宜从事该项目的后评价工作。

24.0.6  项目后评价主要内容包括:

1  项目全过程回顾

是指对建设项目的立项决策、勘察设计、施工、竣工投产、生产运营等全过程进行系统分析,找出项目后评价与原预期效益之间的差异及其产生的原因,针对问题提出解决的办法。同时也包括对招标、评标与合同文件的反思。

1)项目全过程立项决策回顾的主要内容:项目可行性研究、项目评估或评审、项目决策审批、核准或批准等。

2)项目设计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工程勘察设计、资金来源和融资方案、采购(含工程设计、咨询服务、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合同条款和协议签订、施工准备等。

3)项目实施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项目合同执行、重大设计变更、工程三大控制(进度、投资、质量)、资金支付和管理、项目管理等。

4)项目竣工和运营阶段回顾的主要内容:工程竣工和验收、技术水平和设计能力达标、试运行、经营和财务状况、运营管理等。

2  项目绩效和影响评价

1)项目技术评价:指对项目所采用的技术方案进行分析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工艺、技术和装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经济性、安全性,建筑工程质量及安全,特别要关注资源、能源合理利用。

2项目财务和经济评价通过项目竣工投产后所产生的实际经济效益与可行性研究所预测的经济效益相比较,对项目进行评价。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总投资和负债状况;重新测算项目的财务评价指标、经济评价指标、偿债能力等。财务和经济评价应通过投资增量效益的分析,突出项目对企业效益的作用和影响。

3)项目环境和社会影响评价:指通过项目竣工投产(营运、使用)后对社会的经济、政治、技术和环境等方面所产生的影响,来评价项目决策的正确性。主要内容包括:项目污染控制、地区环境生态影响、环境治理与保护;增加就业机会、征地拆迁补偿和移民安置、带动区域经济社会发展、推动产业技术进步等。必要时,应进行利益相关者群体分析。

4)项目管理评价:主要内容包括利益相关者管理、项目管理体制与机制、项目管理者水平;企业项目管理、投资监管状况、体制机制创新等。

3  项目目标实现程度

1)项目工程(实物)建成,项目的建筑工程完工、设备安装调试完成、设施经过试运行,具备竣工验收条件。

2)项目技术和能力,设施和设备的运行达到设计能力和技术指标,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或企业标准。

3)项目经济效益产生,项目财务和经济的预期目标,包括运营(销售)收入、成本、利税、收益率、利息备付率、偿债备付率等基本实现。

4)项目影响产生,项目的经济、环境、社会效益目标基本实现,项目对产业布局、技术进步、国民经济、环境生态、社会发展的影响已经产生。

4  项目持续能力的评价

1)持续能力的内部因素,包括财务状况、技术水平、污染控制、企业管理体制与激励机制等,核心是产品竞争能力。

2)持续能力的外部条件,包括资源、环境、生态、物流条件、政策环境、市场变化及其趋势等。

5  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

项目后评价应根据调查的真实情况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并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得出启示和对策建议,对策建议应具有借鉴和指导意义,并具有可操作性。项目后评价的经验教训和对策建议应从项目、企业、行业、宏观4个层面分别说明。

24.0.7  《项目自我总结评价报告》和《项目后评价报告》应根据规定的内容和格式编写,要求观点明确、层次清楚、文字简练,文本规范,并妥善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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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览次数:更新时间:2010-11-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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