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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设计概(估)算编制办法2005
作者:佚名  来源:网络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30

第五章  编制方法、定额采用

 

一、编制工作主要方法:

(一)为了掌握工程情况,对工程建设条件进行调查研究,并收集有关资料;

1、向各设计专业了解工程概况,包括水文、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工程枢纽布置、主要水工建筑物的结构型式和主要技术数据、施工导流、施工总体布置、对外交通条件、施工进度及主体工程的施工方法;

2、深入现场了解枢纽建筑物及施工现场地布置情况、砂石料开采条件以及场内交通运输条件和运输方式;

3、向设计委托单位、各有关的上级主管部门和工程所在地的劳资、计划、基建、税务、物资供应、交通运输等部门及施工承包单位和主要设备制造厂家,收集编制概算所需的各项资料和有关规定。

(二)编写工作大纲

1、确定编制原则与采用的编制依据;

2、确定计算基础价格的基本条件与参数;

3、确定编制概算单价采用的定额、标准和有关参数;

4、明确各专业互相提供资料的内容、深度要求和时间;

5、落实编制进度及提交最后成果的时间;

6、编制人员分工安排和提出工作计划。

(三)编写概算编制大纲

在以上两项工作做完之后,应写出概算编制大纲。

(四)编制基础价格;

(五)编制建筑及安装工程单价;

(六)编制建筑工程等分部工程概算;

(七)编制工程部分总概算;

(八)编制分年度投资;

(九)编制总概算和编写说明;

(十)资料整理、印刷、出版;

(十一)审查修改和资料归档;

(十二)工作总结

二、定额的采用

(一)建筑工程  采用闽水电(1997)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建筑工程预算定额》。

(二)施工机械台班费  采用闽水电(1997)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并将其第一类费用小计乘以1.45调整系数。

(三)安装工程总装机大于或等于5.0kw的水电工程及其他大中型水利工程采用原水利电力部(1986)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总装机小于5.0kw的水电工程及其他小型水利工程,采用水利部水建(1993)文颁发的《(中小型)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算定额》。

(四)以上定额缺项的,可采用相应专业定额,或编制补充定额。

(五)编制概算采用预算定额计算时,单价应扩大3%计算。

 

 

第六章   基础价格编制

 

基础价格应按概算编制年的有关政策、规定及市场价格水平进行编制。

一、人工预算单价

(一)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方法

1、基本工资(元/工日)

基本工资=基本工资标准(元/月)×12月÷年有效工作日

2、辅助工资(元/工日)

1)施工津贴=津贴标准(元/人日)×365×0.85÷年有效工作日

2)夜餐津贴=津贴标准(元/夜(中)班)×20%

3)节日加班津贴节日=基本工资(元/工日)×3×10天÷年有效工作日×35%

3、工资附加费(元/工日)

1)职工福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2)工会经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3)养老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费率标准(%

4)医疗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标准(%

5)工伤保险费=[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6)职工失业保险基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7)住房公积金=[基本工资(元/工日)+辅助工资(元/工日)] ×费率

4、人工工日预算单价(元/工日)=基本工资+辅助工资+工资附加费

(二)人工预算单价的计算标准

1、有效工作时间:

年有效工作日235工日/人·年

日工作时间   8小时/工日

2、基本工资标准

根据水利部有关规定,并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特点,确定我省基本工资250/人月,(其中,中级工按2/3,初级工按1/3计)。折算日工资12.77/工日。

 

3、辅助工资计算标准

序号

项目

计算标准

备注

1

施工津贴

3.5/人·日

4.62/工日

2

夜餐津贴

3/夜(中)班

0.6/工日

3

节日加班津贴

基本工资×10×3×35%÷235

0.57/工日

4、工资附加费

序号

项目

计算标准

费率标准(%

1

职工福利基金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14

2

工会经费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2

3

养老保险基金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18

4

医疗保险基金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4

5

工伤保险费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1.5

6

职工待业保险基金

基本工资、辅助工资之和

2

7

住房公积金

 

10

 

合计

 

51.5

按以上标准计算,我省人工平均预算单价为28/工日。

二、材料预算价格

(一)、主要材料预算价格对于用量多、影响工程投资大的主要材料,如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等一般必须编制材料预算价格。

1、材料预算价格

一般包括材料原价、运杂费和采购及保管费等。

材料预算价格=(材料原价+运杂费)×(1+采购及保管费率)

2、材料原价

钢材、水泥、粉煤灰、木材、油料、炸药等材料原价,一般应按工程所在地材料来源合理流向和运输方式的材料出厂价确定。

3、材料运杂费

包括运输费、装卸费、调车费及其他杂费等。

铁路运输,按铁道部现行《铁路货物运价规则》及有关的规定计算其运杂费。

公路及水路运输,按省交通部门现行规定计算。

铁路火车运输,货物重量按车辆标记吨位计算运输费,根据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所需货物特点,一般情况下要发生空载,因此计算火车运输费时,须考虑一定的装载系数,同时还须考虑一定的比例的整车与零担。

汽车运输钢材、木材、水泥等材料一般情况下,均按所运货物实际重量计算。炸药、汽柴油按有关规定考虑空载因素。

4、材料采购及保管费率,一般材料按运到工地仓库价格的2.5%,金属材料按1.5%计算。

(二)其他材料预算价格

应按工程所在地区就近城市颁发的建筑安装工程材料预算价格。

三、电、水、风预算价格

(一)施工用电价格

施工用电分为生活用电和生产用电两种、本电价计算范围仅指生产用电。

施工用电价格由基本电价、电能损耗消费和供电设施维修摊消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确定的供电方式、供电电源以及不同电源的电量所占比例,按国家或工程供电所在地规定的电网电价和规定的加价以及供电过程中发生的费用进行计算。

电价计算公式:

 

 

 

电网供电价格

=

基本电价

+ 供电设施摊销费

 

1-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

柴油发电机组班总费用+水泵组班总费用

÷(1-变配电设备及配电线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8h×K1×K2×(1—厂用电率)

 

 

 

 

 

 

 

 

 

路损耗率)+供电设施摊销费

 

柴油发电机供电如采用循环冷却水,不用水泵,则电价计算公式为:

柴油发电机供电价格 =

柴油发电机组班总费用

÷(1-变配电设备

柴油发电机额定容量之和×8h×K1×K2×(1—厂用电率)

   及配电线路损耗率) +循环冷却水费+供电设施摊销费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发电机出力系数,又称能量利用系数,可取0.8;

          厂用电率;一般为4%-6%

     高压输电线路损耗率可按4%-6%计算。

    变配电设备及配电损耗率可按8%-10%计算。线路短、用电负荷集中的取小值,反之取大值。

循环冷却水费,因耗水量较小,对电价影响不大,可直接以经验指标(0.03/kw·h)摊入计算。

供电设施摊销费,一般情况下都采用经验指标直接摊入电价的方法计算,在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2-0.06/kw·h估列。

(二)施工用水价格

施工用水分为生产用水和生活用水两种,生活用水应在间接费中开支或由职工自行负担。施工用水仅指生产用水。

施工用水价格由基本水价、供水损耗摊销费和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根据施工组织设计所配置的供水系统设备组班总费用和组班总有效供水量计算。计算公式:

水价

=

水泵组班总费用

+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

 

水泵额定容量之和×8h×K1×K2×(1-供水损耗率)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水泵出力系数,可取0.8-0.85

供水损耗率,可按10-20%计算,供水范围大、扬程高、采用二级以上泵站供水者取大值,反之取小值。

供水设施维修摊销费,一般情况下,该项费用按经验指标摊入水价,在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3-0.05/m3估列。

(三)施工用风价格

施工用风价格由基本风价、供风损耗摊销费和供风设施维修摊销费组成。计算公式:

风价 =

空压机组班总费用+水泵组班总费用

+ 供风管道维修摊销费

空压机额定量之和×8h×60min×K1×K2×(1-供风损耗率)

 

 

  采用循环冷却水的风价计算公式:

风价 =

空压机组班总费用

 

+ 循环冷却水费 + 供风管道维修摊销费

空压机额定量之和×8h×60min×K1×K2×(1-供风损耗率)

   式中:k1—时间利用系数,取0.7-0.8;

     k2—空压机出力系数,可取0.7-0.85

供风损耗率,可按10-20%计算,供风管路短的取小值,长的取大值。

循环冷却水费0.005/m3

供风管道维修摊销费,该项费用数值甚微,一般按经验指标摊入风价,在缺乏资料情况时,可按0.005-0.007/m3估列。

四、施工机械使用费

应按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及有关规定计算,其中第一类费用,按定额主管部门逐年发布调整系数进行调整。对于定额缺项的施工机械,可补充编制台班费。使用1997年颁发的《福建省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第一类费用的小计乘以1.45的调整系数。

五、砂石料单价

水利水电工程砂石料由承包商自行采备时,砂石料单价应根据料源情况、开采条件和生产工艺流程,计算其基本直接费。

砂石料场覆盖层清除、砂石料天然级配组成和设计级配之间的差异经平衡后的弃料处理等有关费用,均应摊销计入砂石料单价。

砂石料加工体积变化,加工、运输、堆存损耗,含泥量清除等各种因素,应根据工序流程单价系数表计入砂石料单价,不得重复计算其他系数和损耗。

向外采购的砂石料单价,按调查价格加从采购地点至工地的运杂费加损耗计算。

六、混凝土材料单价

根据设计确定的不同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强度、级配和龄期,分别计算出包括水泥、掺和料、砂石料、外加剂和水的每立方米混凝土材料单价,计入相应的混凝土工程概算单价内,其混凝土配合比的各项材料用量,应根据工程试验提供的资料计算,若无试验资料时,也可参照水利部颁发2002年水利水电建筑工程概算定额附录混凝土材料配合表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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