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设计概算主要表
表一 总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一、枢纽、水电站或二、其他水利投资 |
移民征地补偿费及 环境保护专项费 |
送出工程投资 |
合计 |
备注 |
1 |
2 |
3 |
4 |
5 |
6 |
7 |
1 |
各部分合计 |
|
|
|
|
|
2 |
基本预备费 |
|
|
|
|
|
3 |
价差预备费 |
|
|
|
|
|
4 |
有关税费 |
|
|
|
|
|
5 |
静态总投资 |
|
|
|
|
|
6 |
建设期贷款利息 |
|
|
|
|
|
7 |
总投资 |
|
|
|
|
|
表二 工程部分概算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 费用名称 |
建安工程费 |
设备购 置费 |
独立费用 |
合计 |
占一至五部分投资%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表三 建筑工程概算表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 (元) |
1 |
2 |
33 |
4 |
5 |
6 |
|
|
|
|
|
|
表四 设备及安装工程概算表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
设备费 |
安装费 |
设备费 |
安装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
|
|
|
|
|
|
|
表五 独立费用概算表
单位:元
编号 |
项目名称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计算式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表六 移民征地补偿费及环境保护专项概算表
单位: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金额(元) |
备注 |
1 |
2 |
3 |
4 |
|
|
|
|
表七 分年度投资表
单位:万元
编号 |
工程或费用名称 |
合计 |
分年度投资 | |||||||
一 |
二 |
三 |
四 |
五 |
六 |
七 |
八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
|
|
|
|
表八 建筑工程单价汇总表
单位:元
编号 |
工程 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其 中 |
| |||||||
人 工 费 |
材 料 费 |
机械使用费 |
其他费用 |
其他直接费 |
间 接 费 |
利 润 |
税 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九 安装工程单价汇总表
单位:元
编号 |
工程名称 |
单位 |
单价 |
其 中 | ||||||
人工费 |
材 料 费 |
机械使用费 |
其他直接费 |
间 接 费 |
利润 |
税金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
|
|
|
|
表十 材料预算价格汇总表
单位:元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预算价格 |
其 中 | |||||||
原价 |
运杂费 |
采购及保管费 |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表十一 施工机械台班费汇总表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台班费 |
单价(元) | ||
一类费用 |
二类费用 |
三类费用 | |||
1 |
2 |
3 |
4 |
5 |
6 |
|
|
|
|
|
|
表十二 主体工程主要工程量汇总表
编号 |
工程项目 |
土石方明挖(m3) |
土石方洞挖(m3) |
土石方填筑(m3) |
混凝土(m3) |
钢筋 (T) |
帷幕灌浆 (m) |
固结灌浆 (m)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
|
|
|
|
|
|
|
|
表十三 主体工程主要材料量汇总表
编号 |
工程项目 |
水泥(T) |
钢筋(T) |
钢材(T) |
炸药(T) |
粉煤灰(T) |
砂 (m3) |
石子(m3) |
块石(m3) |
条石(m3) |
木材(m3)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12 |
|
|
|
|
|
|
|
|
|
|
|
|
二、概算附件表:附表一 人工预算单价计算表
地区 类别 |
|
工程地点 |
|
单价(元) | ||
序 号 |
项 目 |
计算式 | ||||
1 |
基本工资 |
|
| |||
2 |
施工津贴 |
|
| |||
3 |
夜餐津贴 |
|
| |||
4 |
节日加班津贴 |
|
| |||
5 |
职工福利基金 |
|
| |||
6 |
工会经费 |
|
| |||
7 |
养老保险基金 |
|
| |||
8 |
医疗保险费 |
|
| |||
9 |
工伤保险费 |
|
| |||
10 |
职工失业保险基金 |
|
| |||
11 |
住房公积金 |
|
| |||
12 |
合计 |
|
| |||
|
|
|
|
|
|
|
附表二 主要材料运输费用计算表
编号 |
1 |
2 |
3 |
4 |
5 |
材料名称 |
|
材料 编号 |
| |||||||||
交货条件 |
|
|
|
|
|
运输方式 |
火车 |
汽车 |
船运 |
火车 | ||||||||
交货地点 |
|
|
|
|
|
货物等级 |
|
|
|
整车 |
零担 | |||||||
交货比例% |
|
|
|
|
|
装载系数 |
|
|
|
|
| |||||||
编号 |
运输费用项目 |
运输起讫地点 |
运输距离(km) |
计算公式 |
合计(元) | |||||||||||||
1 |
铁路运杂费 |
|
|
|
| |||||||||||||
公路运杂费 |
|
|
|
| ||||||||||||||
水路运杂费 |
|
|
|
| ||||||||||||||
场内运杂费 |
|
|
|
| ||||||||||||||
综合运杂费 |
|
|
|
| ||||||||||||||
2 |
铁路运杂费 |
|
|
|
| |||||||||||||
公路运杂费 |
|
|
|
| ||||||||||||||
水路运杂费 |
|
|
|
| ||||||||||||||
场内运杂费 |
|
|
|
| ||||||||||||||
综合运杂费 |
|
|
|
| ||||||||||||||
每吨运杂费 |
|
| ||||||||||||||||
|
|
|
|
|
|
|
|
|
|
|
|
|
|
|
|
|
|
|
附表三 主要材料预算价格计算表
编号 |
名称及规格 |
单位 |
原价依据 |
单位毛重(吨) |
每吨 运费(元) |
价格(元) | ||||
原价 |
运杂费 |
运到工地仓库价格 |
采购及保管费 |
预算价格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
|
|
|
|
附表四 混凝土砂浆材料单价计算表 单位:m3
编号 |
混凝土砂浆强度等级 |
级配 |
水泥强度等级 |
预算量 |
单价 (元) | |||||
水泥( kg) |
掺和料(kg) |
砂 (m3) |
石子(m3) |
外加剂(kg) |
水 ( kg)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
|
|
|
|
|
|
|
|
|
附表五 建筑工程单价表
定额编号 工程 定额单位:
施工方法 | |||||
编号 |
名称及规模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合计(元) |
1 |
2 |
3 |
4 |
5 |
6 |
|
|
|
|
|
|
附表六 安装工程材料费调差系数计算表
材料名称 |
计量单位 |
预算价格(元) |
调差指标 |
调差计算 | ||||||
|
|
|
水力机械 |
电气设备 |
起重设备 |
金属结构 |
水力机械 |
电气设备 |
起重设备 |
金属结构 |
钢板 |
kg |
|
0.112 |
0.181 |
0.15 |
0.174 |
|
|
|
|
型钢 |
kg |
|
0.444 |
0.137 |
0.28 |
0.170 |
|
|
|
|
钢管 |
kg |
|
|
0.025 |
|
0.049 |
|
|
|
|
汽油 |
kg |
|
0.013 |
0.052 |
0.061 |
|
|
|
|
|
电焊条 |
kg |
|
0.107 |
0.100 |
0.047 |
0.109 |
|
|
|
|
电石 |
kg |
|
0.084 |
0.136 |
0.113 |
0.048 |
|
|
|
|
氧气 |
M3 |
|
0.048 |
0.066 |
0.061 |
0.029 |
|
|
|
|
电 |
kwh |
|
0.639 |
0.653 |
1.679 |
1.955 |
|
|
| |
定值材料 |
元 |
|
0.12 |
0.15 |
0.12 |
0.10 |
|
|
| |
合计 |
|
|
|
|
|
|
|
|
|
附注:本表适用于水电部(1986)水电水建字第50号文颁发的《水利水电设备安装工程概、预算定额》,适用于总装机容量≥5.0万kw的电站。
附表七 安装工程机械使用费调差系数计算表
(97)台班费定额编号 |
机械名称 |
规格 |
台班费预算单价(元) |
调差指标(台班) |
调差计算 |
1262 |
载重汽车 |
5t |
|
0.00050 |
|
1285 |
平板挂车 |
40t |
|
0.00040 |
|
1294 |
汽车拖车头 |
40t |
|
0.00040 |
|
1478 |
门式起重机 |
30t |
|
0.00079 |
|
1486 |
塔式起重机 |
25t |
|
0.00079 |
|
1489 |
龙门式起重机 |
10t |
|
0.00099 |
|
1498 |
桥式起重机 |
10t |
|
0.00099 |
|
1518 |
汽车起重机 |
8t |
|
0.00050 |
|
1535 |
轮胎起重机 |
16t |
|
0.00050 |
|
1570 |
卷扬机 |
5t |
|
0.00099 |
|
1839 |
交流电焊机 |
30kvA |
|
0.00148 |
|
1842 |
直流电焊机 |
30kw |
|
0.00148 |
|
1866 |
卷板机 |
20× |
|
0.00050 |
|
|
合计 |
|
|
|
|
附注:同附件表六附注
附表八 安装工程单价表
定额编号 工程 定额单位:
型号规格: | ||||||
编号 |
名称及规模 |
单位 |
数量 |
单价(元) |
调整系数 |
合计(元) |
1 |
2 |
3 |
4 |
5 |
6 |
7 |
|
|
|
|
|
|
|
附表九 独立费用计算表
编号 |
项目 |
计算式 |
金额(元) |
1 |
2 |
3 |
4 |
|
|
|
|
主要技术经济指标简表
河系 |
|
发 电 厂 |
型式 |
| ||||
建设地点 |
|
厂房尺寸(长×高×度) |
m ×m× m | |||||
设计单位 |
|
水轮机型号 |
| |||||
建设单位 |
|
装机容量(单机容量×台) |
MW | |||||
水库 |
正常蓄水位 |
m | ||||||
总库容 |
万m3 |
保证出力 |
MW | |||||
有效库容 |
万m3 |
年发电量 |
万kwh | |||||
淹没耕地 |
亩 |
年利用小时 |
h | |||||
迁移人口 |
人 |
建筑工程投资 |
万元 | |||||
迁移费用 |
万元 |
单位千瓦指标 |
元/kw | |||||
单位指标 |
元/人 |
单位空间体积指标 |
元/m3 | |||||
拦 河 (闸) 坝 |
型式 |
|
发电设备投资 |
万元 | ||||
最大坝高/坝顶长 |
m |
单位千瓦指标 |
元/kw | |||||
坝体方量 |
万m3 |
单位电能指标 |
元/kwh | |||||
投资 |
万元 |
主体工程量 |
开挖 |
明挖土石方 |
万m3 | |||
单位指标 |
元/m3 |
洞挖石方 |
万m3 | |||||
引 水 隧 洞 |
型式 |
|
填筑 |
土石方 |
万m3 | |||
直径 |
m |
混凝土 |
万m3 | |||||
长度 |
m |
主要材料用量 |
水泥 钢材 木材 粉煤灰 |
t t m3 t | ||||
投资 |
万元 | |||||||
单位指标 |
元/m | |||||||
静态总投资 |
万元 | |||||||
总投资 |
万元 |
全员 人数 |
高峰人数 平均人数 总工日 |
人 人 万工日 | ||||
单位千瓦投资 |
元/kw | |||||||
单位电能投资 |
元/kw·h | |||||||
工程发挥效益 期静态总投资 |
万元 | |||||||
工程发挥效 益期总投资 |
万元 |
计 划 施 工 时 间 |
开工日期 工程发挥效益日期 或第一台机组发电日期 竣工日期 总工期 |
年 | ||||
建设期还贷利息 |
万元 | |||||||
送出工程投资 |
万元 | |||||||
生产单位定员 |
人 | |||||||
|
|
|
|
|
|
|
|
|
注:上列主要工程量及三材用量,仅包括枢纽工程和施工导流工程。
第十四章 投资估算
水利水电工程项目投资估算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组成部分,是国家为选定近期开发项目做出科学决策和批准进行初步设计的重要依据。投资估算与设计概算在项目且划分和费用构成上基本相同。投资估算可对部分内容进行适当简化。
一、基础单价
编制方法同设计概算。
二、项目划分与编制方法
(一)第一部分 建筑工程。主体建筑工程与设计概算基本相同。建筑工程一级项目中的其它工程不列二、三级项目,采用占主体建筑工程(挡水、泄洪、引水、发电等工程)投资的百分率估算其投资。
(二)第二部分 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本部分由以下两项组成:
1、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
主要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编制与设计概算相同。
水电站工程:包括水轮机、发电机、主阀、桥式起重机、主变压器、高压电器、监控等设备及安装。
泵站工程:包括水泵、电动机、主阀和起重机等设备及安装工程。
2、其它机电设备及安装工程,由以下两项组成:
(1)发电厂(泵站)辅助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发电厂(泵站)内除主要机电设备以外的辅助设备及安装,如水力辅助设备、电气设备、通讯设备、通风采暖设备、机修设备等。
(2)其它设备及安装工程:包括电梯、坝区馈电设备、厂区供水供热设备、水文泥砂监测设备、外部观测设备、消防设备、交通设备、全厂保护网、全厂接地等。可根据工程复杂程度和规模,按主要机电设备费的百分率计算。
二、编制依据
(一)定额依据:凡采用水利水电工程概算定额编制估算单价时,在其定额(人工、材料及施工机械台班)的基础上乘以1.05的扩大系数;凡采用预算定额编制估算单价时,在其定额基础上乘以1.08的系数。
(二)工程量计算:估算的工程量阶段系数值较初步设计概算要大,应按《水利水电工程设计工程量计算规定》执行。
三、基本预备费
基本预备费一般水工建筑物按估算第一至五部分投资合计数的10%计算。
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机械台班费定额说明
一、本定额适用于水利水电建筑安装工程,主要作为编制设计概(估)算的依据。内容包括:第一部分(含进口税、费)分土石方机械、基础处理设备、混凝土机械、运输机械、起重机械、工程船舶、辅助设备、加工及补充机械共九类;第二部分(免进口税)。
二、本定额由三类费用组成(定额中以一、二、三表示):
第一类费用,按1991年价格水平,用金额编制。以后年度由于物价上涨,由主管部门发布不同调整系数进行调整。
其中:
1、基本折费。指机械在规定使用期内回收原值的台班折旧摊销费用。
2、大修理费。指机械使用一定台班,为了使机械保持正常功能而进行大修理所需的摊销费用。部分属于大型施工机械的中修费合并入大修理费内一起计列。
3、经常性修理费。包括:
(1)经常性修理费。指机械中修及各级保养费用(属于大型施工机械不包括中修费)。
(2)润滑材料及控拭材料费。指机械正常运转及日常保养所需的润滑油料及擦拭用品费用。
(3)保管费。指机械保管部门保管机械所需邮电所费用,包括:机械在规定年工作台班以外的保养、维护所需的人工、材料和用品费用。
4、替换设备费。指机械正常运转时耗用的设备用品及随机使用的工具附具等的摊销费用。
5、安装拆卸费。指机械进出入工地的安装、拆卸、试运转和场内转移及辅助设施的摊销费用。属于大型施工机械,按规定单独计算安拆费的,台班费中不再计列。
第二类费用,按用工数和实物消耗量编列。编制台班费时,工数和实物消耗定额一般不作调整。人工预算单价和材料预算单价按工程所在地区,设计概(估)算所确定的单价计算。
1、人工。指机械运转时机上操作的配备人员。
2、动力、燃料或消耗材料。指正常运转所需的风(压缩空气)、水、电、油及煤和木柴等。
第三类费用,主要包括:牌照税、车船使用税、养路费等,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标准,计入定额。表中所列数字为年工作台班。
三、定额备注栏内
1、注有“*”号的大型施工机械,表示该项定额的中修费合并在大修理费内。
2、注有“△”号的大型施工机械,表示该项定额未列安装拆卸费及辅助设施费用,这些机械的安装拆卸及辅助设施费用,已包括在能源水规(1989)971号文,其他临时工程费用指标内。
3、注有“○”号的表示已含进口税、费。
四、本定额基价是第一类费用和第二类费用的合计数,供参考比较之用。第一类费用是按定额规定编制的。第二类费用的单价按下列预算价格计算:
人工预算单价: 风: 水: 电: 柴油: 汽油: 煤: 木柴: |
|
7.74元/工日 0.05元/m3 0.26元/m3 0.23元/kW﹒h 1.26元/kg 1.46元/kg 0.09元/kg 0.10元/kg |
五、搅拌楼台班费系按搅拌楼本体拟定,不包括上料设备。
六、本定额已包括国务院规定的《车辆购置附加费》。
七、本定额的计量单位均执行国务院颁发的“中佛人民共和国法定的计量单位”。如原以马力计量的机械均以千瓦为计量单位。
八、本定额编号从1001号开始,主要是为编制设计概(估)算软件时区别材料编号的需要。
福建1997水利水电预算定额说明
总说明
一、本定额是根据水利部建技(1992)15号文《预算定额项目划分表》,结合我省水利水电工程的特点,吸收外省部分资料,按照正常的施工条件和施工企业技术装备,合理的施工工期、施工工艺、劳动组织为基础编制的。本定额共划分土方工程、石方工程、砌石工程、混凝土工程、堤岸防护工程、围垦工程、砂石备料工程、钻孔灌浆工程、疏浚工程、临时建筑工程等十章和附录。
二、本定额适用于新建、扩建、改建的水利水电工程项目。
三、本定额适用于:编制施工图设计预算的依据;编制概算定额和投资估算指标的依据;作为建设单位制定招标标底、施工企业制定投标报价的基础;作为国家财政等部门进行财政监督的基础文件。
四、本定额适用于海拔
五、本定额不包括冬、雨季等气候影响的因素和增加的设施费用。
六、本定额按一日三班,每班八小时工作制拟订。若部分工程项目采用一日一班或二班制的,定额不作调整。
七、本定额不包括允许的超挖、超填量和合理的施工附加量,编制预算时,这部分工程量不要漏列。
八、本定额的“工作内容”仅扼要说明各章节的主要施工过程和主要工序,次要的施工过程、施工工序和辅助工作,虽未列出,但已包括在定额内。
九、本定额中的“人工”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要的人工数。
工日定额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常工具和机械的小修、保养、加油、加水等工作。
十、本定额中的材料消耗量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材料消耗量。
材料定额中,未列示品种、规格的,均可根据设计选定的品种、规格计算,但定额数量不得调整。凡定额中已列示了品种、规格的,编制预算单价时不予调整。
材料定额中,凡一种材料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不同型号规格的,如石方工程导线中火线和电线,表示这种材料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凡一种材料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材料名称并列的如临时工程“输电线架设”定额中的针式瓷瓶、悬式瓷瓶,则表示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材料,都应同时计价。
材料场内运输所需人工、机械和费用,已包括在各相应定额之中,除另有规定外,不得调整。
十一、本定额中的机械台班定额,是指完成一项定额子目内容所需的主要机械台(组)班数及次要机械使用量。定额台班内容包括基本工作、准备与结束、辅助生产,不可避免的中断、必要的休息、工程检查、交接班、班内工作干扰、夜间施工工效影响、机械维修及养护、加油、加水等工作。
机械定额中,凡数量以“组班”表示的,其机械数量等,均按设计选定计算,定额数不予调整。
机械定额中,凡一种机械名称之后,同时并列几种型号规格的,如运输定额中的自卸汽车,这种机械只能选用其中一种型号规格的定额进行计价,凡一种机械分几种型号规格与机械名称同时并列的,如混凝土重力坝载重汽车5t、载重汽车10t。这些名称相同而规格不同的机械定额,都应同时进行计价。
十二、本定额中所列各项运输定额,均已包括运输损耗。
汽车运输定额,适用工程施工的场内运输,使用时,不另计高差折平和路面等级系数。场外运输,凡经国家或地区公路时,按所在地区运价标准计算,不属本定额范围。
人力运输定额。除注明者外,均按水平运输拟定,如有坡度的施工场地运输,应按坡度的实际斜距乘以以下表折算系数计算运距。
(1)人力挑、抬运折算系数表
项 目 |
上坡坡度(%) |
下坡坡度(%) | ||
5~30 |
>30 |
16~30 |
>30 | |
系 数 |
1.8 |
3.5 |
1.3 |
1.9 |
(2)人力胶轮架子车运输折算系数表
项 目 |
上坡坡度(%) |
下坡坡度(%) | ||
3~10 |
>10 |
>10 |
>10 | |
系 数 |
2.5 |
4.0 |
1.0 |
2.0 |
(3)人力推斗车运输折算系数表
项 目 |
上坡坡度(%) |
下坡坡度(%) | |
0.4~1.5 |
>1.5 |
(不分区) | |
系 数 |
1.8 |
3.5 |
|
十三、本定额中的“其他费用”,是指完成一项工作所必须耗用小量和临时的零星用工、用料和机具所发生的一些费用。例如脚手架、小型机具、模板脱模剂、放炮用的油麻绳、铁丝、炮泥、炸药加工费、地下工程照明用电、其他零星用工等。
其他费用以金额表示,系按1995年价格水平制定的,今后如需调整,应在1995年价格水平的基础上,根据主管部门决定,另行发布调整系数。
十四、本定额考虑我省沿海围海工程需要,根据工程实践资料,参照港工有关定额,专门编制第六章围垦工程。
十五、本定额表头数字表示的适用范围:
1、只用一个数字表示的,只适用于该数字本身。
2、数字后用“以上”、“以外”、“大于”、“超过”或数字前用“>”符号表示的,都不包括数字本身。
3、数字后用“以下”、“以内”、“小于或等于”“不大于”或“≤”符号表示的,都包括数字本身。
2006间接费
间接费由施工企业管理费财务费用和其他间接费组成,按工程类别制定间接费标准。
间接费费率表
序号 |
工程类别 |
计算基础 |
间接费率(%) |
1 |
土石方工程 |
直接费 |
10 |
2 |
砌石工程 |
直接费 |
8 |
3 |
混凝土及钢筋制安工程 |
直接费 |
10 |
4 |
钻孔灌浆工程 |
直接费 |
8 |
5 |
设备安装工程 |
人工费 |
80 |
注:钢筋制安工程:钢筋材料费只计税金和阶段系数。
间接费分别按工程类别划分,名类内容包括。
(一)土石方工程:包括土石方开挖、填筑、抛石、堆石、铅丝笼块石等。
(二)砌石工程:包括各种浆砌石、混凝土砌石和干砌石等。
(三)混凝土及钢筋制安工程:包括现浇和预制各种混凝土、沥青混凝土、锚筋制作安装、钢筋制作安装、锚喷、伸缩缝、止水、防水层工程以及温控措施等。
(四)钻孔灌浆工程:包括各种类型的钻孔、灌浆、防渗墙以及打桩工程等。
土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土方开挖、运输、填筑、压实等定额共62节。适用于一般土方和水工建筑物的土方工程。
二、土壤的分类,除淤泥、流沙外,一般按土石十六级分类法的前四级划分土类的级别。
三、土方定额的名称:
自然方——指未经扰动的自然状态土方。
松 方——指自然方经过机械或人工开挖而松动过的土方。
实 方——指填筑、回填经过压实后的成品方。
四、土方开挖、填筑的工程量,按开挖设计断面和施工技术规范所规定的加宽及增放坡度计算。
五、土方的开挖和填筑,除定额规定的工作内容外,还包括挖小排水沟、修坡、清除场地、交通指挥、安全、土场的小路和修筑、维护等所需的人工和费用。
六、运输定额是根据一般施工工地的路况拟定,不另计算高差折平和路面等级系数。
七、推土机推土距离和运输定额的运距,均指取土中心至卸土中心的平均距离。工程量大的可以划分几个区域加权平均计算。
八、挖掘机或装载机装土汽车运输各节,已包括卸料场配备的推土机定额在内。
九、土方工程的运输定额,已包括运输损耗在内。
十、压实定额适用于水利水电筑坝工程和堤、堰填筑工程。压实定额均按压实成品方计。根据技术要求和施工必须增加的损耗,在计算压实工程的备料和运输量时,按下式计算:
每100压实成品方需要的自然方量=(100+A)(设计干容量/天然干容量)
综合系数A,包括坝上运输、雨后清埋、边坡削坡、接缝削坡、施工沉陷、取土坑、试验坑和不可避免的压坏等损失因素。根据不同的施工方法和坝料按下表所列,选择A值,使用时不得另行调整。
填 筑 料 |
A |
机械填筑混合坝坝体土料 机械填筑均质坝坝体土料 机械填筑心墙土料 人工填筑坝体土料 人工填筑心墙土料 坝体砂石料、反滤料 坝体堆石料 |
5.86 4.93 5.70 3.43 3.43 2.20 1.40 |
十一、本章运土定额均包括一般土方挖土的用工,如果系沟槽、柱坑、渠道的挖土,而且在规定的上口宽、上口面积或底宽适用范围内,应将一般挖土用工数扣除,加上相应挖土定额进行计算。
十二、土方开挖时,如表面无水,但土壤含水量超过25%,且粘筐工具,又不够一般淤泥的,则相应定额乘以1.2系数。
十三、土中含漂石、块石占体积25%以上,按Ⅳ类土定额乘以1.2系数,单体大于
十四、人工挖运渠道、沟槽、基坑、竖井、隧洞底部的土方时,如水无法排、抽、掏干的情况下,其定额按水深
十五、沙砾开挖和运输定额,按Ⅲ类定额计算。堆石料开挖和运输的定额,按第二章石方工程中一般石方开挖和运输定额计算。
石方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一般石方、保护层石方、渠槽石方、坑基石方、平洞石方、斜井石方、竖井石方、地下厂房石方开挖和石渣运输及岩石支护定额等53节。
二、一般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底宽超过
三、坡面一般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倾角大于20°和厚度小于
四、保护层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设计规定不允许破坏岩层结构的石方开挖工程。如河床坝基、两岸坝基、发电厂基础、消能池、廊道等工程连接岩基部分,厚度按设计规定计算。
五、渠槽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底宽
六、坑基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上口面积
七、平洞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洞轴线与水平夹角为6°以下的洞挖工程。
八、斜井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洞轴线与水平夹角为6°~75°的洞挖工程。
九、竖井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洞轴线与水平夹角为75°以上,上口面积大于
十、地下厂房石方开挖定额,适用于地下厂房或窑洞式厂房开挖工程。
十一、各开挖定额已考虑控制规格的布孔,但未考虑防震孔和预裂孔。
十二、平洞(凿岩台车开挖除外)、斜井、竖井如采用光面爆破,按定额乘以下表系数计算:
项 目 |
断 面 积 | ||
≤50 |
50~100 |
>100 | |
人 工 |
1.15 |
1.10 |
1.05 |
合金钻头、空心钢、钢钎、导线、雷管 炸 药 |
1.12 1.10 |
1.16 1.10 |
1.13 1.10 |
风 钻 |
1.22 |
1.16 |
1.13 |
十三、平洞、斜井、竖井、渠槽、坑基石方开挖定额的断面尺寸,系指包括衬砌的设计断面尺寸,不包括超挖部分。
十四、合金钻头的修磨费,应计入合金占头预算价格内,一般按原价加25%计入。
十五、炸药价格计算
1、一般石方开挖,按2号岩石铵梯炸药计算。
2、坑基、渠槽、保护层、坡面石方开挖,按2号岩石铵梯炸药和4号抗水岩石铵梯炸药各占50%计算。
3、平洞、斜井、竖井、地下厂房石方开挖,按乳胶炸药占15%,4号抗水岩石铵梯炸药占85%计算。
十六、定额中的导线分为火线与电线两种引爆方式,火线(导火线)用以引爆雷管,电线用以引爆电雷管,只能选用其中一种。
十七、洞挖定额中的通风机台班数量,是按一个工作面长
隧洞长度(m) |
≤200 |
200~600 |
600~1000 |
1000~1400 |
系 数 |
1.00 |
1.67 |
2.20 |
2.71 |
十八、挖掘机或装载机装石碴、自卸汽车运输定额按露天作业计。如洞内作业,人工、机械定额乘1.25系数。露天与洞内的区分,按挖掘要或装载机装车地点确定。
十九、斜、竖井石方开挖适用于井深
项 目 |
井 深(m) | |
50~100 |
100~200 | |
系 数 |
1.05 |
1.10 |
二十、一般石方开挖采用潜孔钻,如用导爆管引爆,按导火线定额乘以1.12系数。
二十一、各节石方开挖定额工作内容,均已包括钻孔、爆破、撬移、解小、翻渣、清面、修整、安全处理、挖排水沟等。
砌石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铺筑砂石垫层,干、浆砌石,浆砌混凝土预制块及砌体拆除等定额共14节。
二、砌石石料的名称及规格。
1、毛石:单块重量大于
2、块石:厚度大于
3、卵石:粒径大于
4、毛条石:长度一般大于
5、粗料石:毛条石经过修边打荒加工,外露面方正,各相邻面正交,表面凹凸不超过
6、细料石毛条石经过修边打荒加工,外露面四楞见线,表面凹凸不超过
三、各节材料定额中:砂、碎(砾)石为堆方;毛石、块石、卵石为码方;条石、料石为清料方
混凝土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现浇混凝土、预制混凝土构件制作、安装及运输,钢筋制作及安装,混凝土拌制及运输等共96节。适用于混凝土大坝、厂房、水闸、船闸、隧洞衬砌、竖井衬砌、渡槽、渠道、涵洞、倒虹吸等水工建筑物的混凝土工程。
二、混凝土拌制、现浇、运输和预制构件制作、运输定额的计量单位,均为建筑物或构件的实体方。
三、本章定额的工作内容,除注明者外。
现浇混凝土包括:凿毛、冲洗、清仓,模板的制作、安装、拆除、维修、混凝土配料、拌制、浇筑现场运输、入仓浇筑、振捣、养护以及材料场内运输和辅助工作。
碾压混凝土包括:刷毛、冲洗、清仓、铺水泥砂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维修,混凝土配料、拌制、运输、平仓、碾压、切缝、养护、材料场内运输及辅助工作。
预制混凝土包括:预制场冲洗、清理,模板制作、安装、拆除、维修,混凝土配料、拌制、浇筑、养护、预制件吊移以及预制场内的混凝土运输。
四、各类混凝土坝型定额,不包括溢流面、闸墩、胸墙、工作桥、公路桥、止水等。这些工程,另按有关定额计算。
五、定额中的模板:
1、除注明全部用木模板或其他模板外,大多数项目均采用组合钢模板编制。并包括平面、异形、曲面及键槽木模板所耗用的木材在内。实际施工所用的模板类型、含量、比例不同时,不作调整。
2、模板材料均按预算消耗量计算,包括制作、安装、拆除、维修的消耗、周转、折旧、回收等综合摊销用量。
3、模板材料的预算消耗量,已包括孔洞、键槽、平面、曲面、承重、悬臂等各种模板的的综合摊销量。但不包括坝体和船闸等建筑物的廊道模板,该项模板应按单项工程另计。廊道平直段一般应用混凝土模板,异形段模板按四—60节计算。
4、使用拉模、滑模和钢模台车施工的,按钢模摊销量计算。钢模的单价,按小型金属结构材料制作单价计算。
拉模、滑模和钢模台车的模板材料定额,仅包括模板、支架、型钢及卡扣件。支撑、构架、滑轨和直接有关的金属构件,应计入其他临时工程。
拉模、滑模定额中的动力设备一项,系指拉模、滑模模板或台车行走时配备的电动机、卷扬机、千斤顶及直接驱动有关设备组班数。
5、本章“材料项目”中只列有钢模板的,其数量中均包括卡扣件、联杆和型钢数量在内。
六、混凝土拌制
1、本章各节定额中,不列拌制混凝土的人工和设备。按四—62至四—64混凝土拌制定额算出的单价计算。
2、材料定额中的“混凝土”一项,系指完成单位产品所需的混凝土半成品量,其中包括:凿毛、干缩、施工损耗和运输损耗、接缝砂浆等消耗量在内。混凝土半成品的单价,只计算配制混凝土所需水泥、砂石骨料、掺和料、水的材料价格。各项材料的用量定额,按试验资料计算,没有试验资深时,按附录中的定额计算。
3、“骨料系统”是指骨料进入搅拌楼前与搅拌楼相衔接必须配备的有关机械设备。包括自搅拌楼附近骨料系统,第一个堆料地点或接料斗起所有运输、储存、供料至搅拌楼全部设备的台班费用和工料费。
4、“水泥系统”是指水泥进入搅拌楼前与搅拌楼相衔接必须配备的有关机械配备。包括自水泥罐开始的水泥提升机械或空气输送设备,以及胶带输送机和吸尘设备等。
七、混凝土运输
1、“混凝土水平运输”是指混凝土自搅拌机或搅拌楼出料口至仓面的全部水平运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的水平运输方式和设备按有关水平运输定额算出单价。
2、“混凝土垂直运输”是指浇筑过程吊运混凝土至仓面所需的全部垂直运输。根据施工组织设计选用的垂直运输机械和设备,按有关垂直运输定额算出单价。
3、在混凝土定额中,有部分列有少量水平和垂直运输机械,这些机械是用于吊运模板、杂物等场内运输,不包括运送混凝土的水平和垂直运输。
八、各类坝型现浇混凝土定额,按主体多数的浇筑层厚
项 目 |
单 位 |
浇 筑 层 厚(m) | |||
≤2.00 |
2.00~2.25 |
2.25~2.5 |
2.5~2.75 | ||
人 工 |
工日 |
10.8 |
6.60 |
4.00 |
1.80 |
混凝土 |
m3 |
0.50 |
0.40 |
0.20 |
0.20 |
水 |
m3 |
38 |
23 |
14 |
6 |
风水枪 |
台班 |
1.28 |
0.80 |
0.48 |
0.22 |
离心水泵 7KW(单级) |
台班 |
1.28 |
0.80 |
0.48 |
0.22 |
九、中小型船闸一节适用于闸室宽
十、混凝土衬砌定额表头所示的“开挖断面”和“衬砌厚度”均为设计尺寸,不包括允许超挖部分。表头各项规格尺寸,仅作选择定额使用。
计算衬砌工程量包括设计衬砌厚度加允许超挖部分的工程量。
十一、隧洞衬砌定额,适用于坡度≤6°的平洞和单独作业。如开挖、衬砌平等作业时,人工和机械定额乘以1.30系数计算;坡度>6°的斜洞衬砌,按平洞定额人工、机械乘以1.23系数计算。
十二、钢筋制作安装定额,不分部位、规模型号综合计算。
十三、混凝土浇筑定额,不包括温控的加冰、通水等。
十四、混凝土预制构件安装一节中“混凝土预制构件”,按预制构件制作及运输定额计算成单价。
堤岸防护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抛石护底、岸、坡,植物防护,沉排护岸,木桩填石护岸、大堤锥探灌浆等定额6节。
二、各节材料定额中的砂、石料名称、规格、计量标准与第三章相同;有关陆上铺筑砂石垫层及砌石等工程,按第三章相应定额执行。露滩或水下抛砂、碎石垫层,按第六章相应定额执行。
三、各种船舶配置及组合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围垦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木笼制作、沉放、码(理)砌块石,船运抛土、砂、石料,船上抛石笼,船抛填筑土堤,软土地基铺设土工布,露滩、船上铺设土工布、打排水板、打排水带、打砂桩等17节。
二、有关土石方、砌石、混凝土等工程,可套用相应章节定额。
三、各种船舶配置及组合不同时,定额不作调整。
四、基础部分为淤泥或软泥层的,可根据设计资料计算增加沉陷量及施工流失量,并计入工程量。
砂石备料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砂石骨料、毛石、块石、条石、料石等的开采、加工及运输等定额共54节。
二、本章各节定额的计量单位:块石、毛石按码石方,条石、料石按清料方,砂、砂砾石、砾石、碎石均以成品堆方计。
三、砂石料定额的名称、规格:
1、砂石料:指砂、砾石、碎石等骨料的统称。
2、砂砾料:指未经加工的天然砂卵石料。
3、砂:指粒径小于
4、砾石:指砂砾料中粒径大于
5、超径石:指砂砾料中大于骨料最大粒径的砾石。
6、碎石原料:指未经破碎加工的岩石开采料。
7、碎石:指经破碎加工分级后,粒径大于
8、骨料:指经加工分级后的砾石、碎石及砂的统称。
9、卵石:指粒径大于
10、毛石:形状不规则的石块,厚度大于
11、块石:厚度大于
12、毛条石:为长条形毛坯料。长
13、粗料石:毛条石经过修边打荒加工,外露面方正,各相邻面正交,表面凹凸不超过
14、细料石:毛条石经过修边打荒加工而成。外露面四棱见线,表面凹凸不超过
四、筛分楼筛洗砂砾料、碎石定额中的筛分机组组合,按设计组数和每组中上层筛分机的规格形号选定,适用于下表所列。
筛分机组合 |
上层筛分机适用型号 |
2×120 |
SZZ2 1500×4000 2SZG 1500×4000 SBZ2 1500×4000 |
2×100 |
SZZ2 1250×4000 |
2×90 |
SZZ2 1250×3000 SZZ2 1500×3000 SZ2 1500×3000 |
2×70 |
2SZG 1200×3000 SBZ2 1250×3000 |
2×40 |
SZZ2 1250×2500 SZ2 1250×2500 |
表中:SZZ2——自定中心振动筛;
2SZG——共振筛;
SZ2——惯性振动筛;
SBZ2——偏心半振动筛。
五、定额中列有耗水量各节,如设置专用水泵供水时,可按专设的供水系统配置的机械组班计算,并取消定额中的耗水量。
六、砂石料单价的计算
1、计算砂石料单价,应按各节加工定额计算出的工序单价分乘各工序单价系数后相加组成。单价系数按设计的工序流程确定。系数包括加工损耗、加工体积变化、运输损耗和堆存损耗等因素在内。计算单价时不再加其它任何系数及损耗率。
2、单价系数,单价系数按加工工序流程共分七种,如表1至表7所列。
表1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Ⅰ | |||
开采运输 |
预筛分、超 径破碎运输 |
筛洗、中间 破碎运输 |
二次筛分 运 输 | |
Ⅰ-1 Ⅰ-2 Ⅰ-3 Ⅰ-4 |
1.10 1.06 1.06 2 |
1.04 1.00 1 |
1.04 1 |
1 |
表2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Ⅱ | |||
开采运输 |
预筛分、超 径破碎运输 |
筛洗、运输 |
二次筛分 运 输 | |
Ⅱ-1 Ⅱ-2 Ⅱ-3 Ⅱ-4 |
1.07 1.03 1.06 1 |
1.01 0.97 1 |
1.04 1 |
1 |
表3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Ⅲ | |||
开采运输 |
预筛分、运输 |
筛洗、中间 破碎运输 |
二次筛分 运 输 | |
Ⅲ-1 Ⅲ-2 Ⅲ-3 Ⅲ-4 |
1.08 1.04 1.04 1 |
1.04 1.00 1 |
1.04 1 |
1 |
表4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Ⅳ | |||
开采运输 |
预筛分、运输 |
筛洗运输 |
二次筛分 运 输 | |
Ⅳ-1 Ⅳ-2 Ⅳ-3 Ⅳ-4 |
1.05 1.01 1.04 1 |
1.01 0.97 1 |
1.04 1 |
1 |
表5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Ⅴ | |
开采运输 |
筛洗运输 | |
Ⅴ-1 Ⅴ-2 |
1.04(1.10) 1.0 |
1 |
注:流程Ⅴ-1中括号内数字,适用于单独生产砂。
表6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Ⅵ | |||
开采运输 |
粗碎 |
中碎筛分运输 |
细碎制砂运输 | |
Ⅵ-1 Ⅵ-2 Ⅵ-3 Ⅵ-4 |
1.57 1.14 1.19 1 |
1.32 0.96 1 |
1.37 1 |
1 |
注:流程Ⅵ适用于单独生产机制砂或生产碎石同时生产机制砂。
表7
序 号 |
(砂砾料)工序流程Ⅶ | ||
开采运输 |
粗碎 |
中碎筛分运输 | |
Ⅶ-1 Ⅶ-2 Ⅶ-3 |
1.28 1.19 1 |
1.08 1 |
1 |
注:流程Ⅶ适用于生产碎石、不结合制砂。
七、砂石料加工过程中的级配余料、级配弃料、超径弃料、弃石取砂、弃砂取石等的处理料应与骨料总需要量按比例摊入骨料单价。处理料如利用其它工程,应按比例降低骨料单价。
八、内料单价自开采、加工、运输计算至搅拌楼(机)附近骨料系统第一个堆料地点或接料卸下为止。
九、块石、毛石、条石、料石加工及运输各节定额,均已考虑了开采、加工、运输、堆存损耗。
十、料场覆盖层剥离工程,按一般土石定额计算单价。可按工程量比例摊入骨料单价。
钻孔灌浆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钻灌浆孔、帷幕灌浆、固结灌浆、回填灌浆、接缝灌浆、补强灌浆、定喷灌浆、摆喷灌浆、化学灌浆、防渗墙造孔及浇筑、水位观测孔、预应力钢索锚固、减压井等定额共计34节。
二、本章定额的岩石级别划分,除注明者外,均按十六级分类法的Ⅴ~XⅥ级划分。
三、钻机钻灌浆孔、钻小口径孔、坝基岩石帷幕灌浆、坝基砂砾石帷幕灌浆、孔口封闭灌浆、压水试验等节定额、当:
1、终孔孔经大于
2、孔深超过
孔深(m) |
100-130 |
>130 |
系数 |
1.05 |
1.14 |
3、在廊道或隧洞内施工时,人工、机械定额乘以下系数:
廊道或隧道洞直径(m) |
≤2 |
2-3.5 |
3.5-5 |
>5 |
系 数 |
1.14 |
1.05 |
1.02 |
1.00 |
四、地质钻机和灌浆机在钻灌不同角度的灌浆孔、观测孔或试验孔时,其人工、机械、铁砂、合金片、钻头和岩心管定额乘以下系数:
钻孔与水平夹角 |
0°~60° |
60°~75° |
75°~85° |
85°~90° |
系 数 |
1.19 |
1.05 |
1.02 |
1.0 |
五、检查孔中需灌浆和封孔时,按灌浆方法和ω值或干料耗量,选用相应定额计算。
六、地质钻机钻观测孔、试验孔、不取岩芯的检查孔及先导孔,按自下而上灌浆法钻孔计算,其中人工、钻机定额乘以1.05系数;钻取岩芯的检查孔及先导孔,按自下而上灌浆法钻孔计算,其中人工、钻机定额乘1.36系数。
七、在有架子的平台上钻孔、平台至地面孔口高差超过
八、使用柴油机带动钻机时,机械台班定额乘以1.05系数。
九、预应力钢索锚固的钻孔及固结灌浆可套用钻机帷幕灌浆孔(自下而上灌浆法)定额和基础固结灌浆定额。
疏浚工程说明
一、本章包括链斗式,抓斗式,索铲式,绞吸式挖泥船等定额共23节,适用于河、湖、渠、海边的开挖及清淤工程。
二、疏浚工程的土砂分类:
土类:按疏浚工程施工技术规范土类分级的前七级划分。其分级标准见附录《疏浚工程土类分级表》。
砂类、绞吸式挖泥船挖砂,按疏浚工程砂类划分,其分级标准见附录《疏浚工程砂类划分表》。
三、挖泥船定额的人工是指从事辅助工作的用工。不包括陆上排泥管线的安装、拆除、排淤场围堰填筑和维护的用工。
四、由于风浪、潮汐、水流过速、船舶拥挤、芦苇、树根、水下障碍物等不可避免的外界原因,影响绞吸式挖泥船正常工作时,按下表所列系数调整定额。
平均每台班影响时间(h) |
<0.4 |
0.4-1.2 |
1.2-2 |
>2 |
系数 |
1.0 |
1.1 |
1.25 |
1.45 |
五、绞吸式挖泥船定额中,排泥管线长度介于定额两子目之间时,用“插入法”计算,定额中的排泥距离,指挖土中心至排泥管出口的直线距离,定额中已考虑水陆管线弯曲长度在内。
六、绞吸式挖泥船定额若排泥管线长度每增加
绞吸式挖泥船 |
单位 |
泥、粉细砂 |
中砂 |
粗砂 |
20 |
% |
6.0 |
8.5 |
2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