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4条
44.1工期的延长
(3)异常恶劣的天气:本合同工程指发生烈度为七度以上地震、龙卷风、超过百年一遇洪水位以及不利的降水等引起的延误情况。
上述不利降水的衡量标准如下:
a按本省气象部门统计的降水资料,取得近20年的平均降水天数为标准。
b按实际统计的年降水天数与(1)所指的年降水天数之差,每年计算一次;监理工程师将根据承包人的申请予以评定,监理工程师评定恶劣气候对工程的影响时,还要考虑按同等标准以同期或其他月份良好的气候予以抵补,异常气候在每个月对工程进行影响的评定,应在整个合同期内予以累计。
c不考虑每一降水过程后所影响的施工时间。
增加44.1 (6) 条款如下:“必须是非承包人自身原因造成的延期,监理工程师才可以考虑受理承包人的延期申请;”
同时在原条款后增加:“若只是局部工程受影响,承包人应考虑采取补救措施予以弥补,而不应考虑推迟工程项目的总工期;若延期的工程项目不在工程进度网络计划的关键线路上,即使是在非关键线路的关键工序上,监理工程师亦不应考虑延长总工期。
第46条
46.1工程进度过慢
在原通用条款前增加:“承包人应严格执行经监理工程师批准的详细的工程施工网络进度计划,并对工程计划和形象进度分别予以控制。”
48.3竣工文件
将通用条件本款改为:
48.3 承包人应按照交通部《公路工程竣工验收办法》的有关规定和××省质量技术监督局颁布的《××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管理规范》(DB41/T288-2002)、《××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案卷质量标准》(DB41/T289-2002)、《××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分类编号规范》(DB41/T290-2002)和《××省高速公路建设项目档案文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DB41/T291-2002)的规定内容和要求编制竣工图表和施工文件。各分部(项)工程的竣工图须在有关工程完工后陆续提交监理工程师审查,全部工程完工后,在最终支付证书和全部工程的交工证书签发之前,承包人在全部工程完工后3个月内须向业主提交6整套监理工程师认为完整、合格的竣工文件。在缺陷责任期内应补充竣工资料,在签发缺陷责任证书之前提交。工程管理所需的计算机软件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考虑,不单独报价。
增加49.5缺陷责任期的延长
本款中的规定适用于由承包人为修补缺陷和损坏而对工程、设备进行的更换或修复;而这种更换和修复在完成之日已经交付。工程缺陷责任期延长的时间等于由于缺陷或损坏而引起的工程不能使用的时间。如果只是工程的一部分,则缺陷责任期的延长只适于那一部分。
第51条
51.1变更
将原文中“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变更、增加或取消”删除,更改为“监理工程师有权指令承包人进行下述经业主书面批准的变更、增加或取消。”
51.2变更的指令
在原条款正文后增加:“如果承包人为了便于组织施工,或为了施工安全,避免干扰等原因需采取相应的技术措施而提出的局部变更设计,除需得到工程师的批准外,由此而增加的费用应由承包人自行负担。”
第52条
52.1变更后的作价
原条款“……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改为“……则采用工程量清单中监理工程师认为适合的并经业主书面同意的单价用于作价的依据……”
增加52.4款
52.4计日工
52.4监理工程师如认为必要和可取,经业主同意后,可以指令按计日工完成任何需变更的工作。对于这种变更的工作,应按合同中包括的计日工明细表中所定的细目,和承包人在其投标书中对此所报的单价和总额价,向承包人付款。
承包人应向监理工程师提交已付款的凭证、收据或其他凭单,并应在订购材料之前,向监理工程师提交订货报价单,以供批准。
第53条
53.1索赔通知
在原通用条款后增加:“业主届时将派出工程技术人员,协助监理工程师审核工程索赔。”
第54条
增加54.5 施工便道
在施工期间,除了大桥或特殊大桥以及跨越铁路立交桥范围修建便桥困难时,经业主和监理工程师批准可根据当地路网情况修建绕行便道外,承包人必须在路基一侧保证施工便道的顺畅,做到“晴天不扬尘,雨天不泥泞”;业主将专门在工程量清单中为施工便道(包括必要的便桥)提供一笔费用,每月不定时检查其便道情况,对便道修建、维护不力者将做以经济处罚。
第55条
55.1工程量
在通用条款原文增加:
工程量清单中的任何错误和遗漏,不应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规定的义务和其按图纸、规范履行合同责任。有关的错误和遗漏和实际的工程量应由监理工程师按第51款规定纠正。若有关的遗漏和错误属承包人投标时的失误,则应视为已含入其它工程细目的单价之中,不予以纠正。
第56条
56.1工程的计量
在通用条款原文增加一句:
对于上述已完工程的计量须经业主最终审核。
第57条
57.1计量方法
在通用条款原文增加一句:
除了合同另有规定外,所有计量单位均为公制。
增加57.3、57.4款
57.3对于隐蔽工程、合同外工程的计量,承包人和监理工程师要事先通知业主,业主届时将委派合同管理人员协助计量。
57.3对于承包人已完工程的计量,必须做到签字齐全、记录完整、依据合理、计算准确。业主认为有必要时,可随时委派人员进行复核。需要承包人配合(如开挖隐蔽工程等)的工作,其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对于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将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直至勒令退出本工程,同时业主有权对承包人处以0.3~0.5万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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