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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LT5432-2009_水电水利工程项目建设管理规范
作者:xj  来源: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0-11-29

18.2  合同订立

18.2.1  在合同谈判和签订过程中,应明确合同双方的责任、权利与义务、工期目标、质量标准、价款支付以及变更、索赔和争议等条款,保证合同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18.2.2  对合同法律问题宜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评审。

 

18.3  合同履行

18.3.1  应按合同规定对合同的履行进行有效的监督、管理与协调。

18.3.2  应按合同规定进行工作成果计量和合同款支付审查,并按程序办理支付手续。

18.3.3  应建立合同支付台帐,对投资计划、资金使用计划进行分析与反馈。

18.3.4  在合同条件发生变化时,应按合同规定的变更程序及时办理变更确认手续

18.3.5  经确认的变更价款应与工程进度款同期支付。

18.3.6  应按合同规定的方式解决争议。

 

18.4 合同完工结算

18.4.1 合同完工结算前,应组织监理单位和承建单位对合同完工工程量进行清算,复核合同内项目工程量与变更项目工程量。

18.4.2 应在验收时对承建单位编制并经监理单位审核的合同完工结算报告进行审查,确定合同完工结算价款。

18.4.3  合同完工结算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合同完工结算审核书;

2  合同完工结算编制说明;

3  合同完工结算汇总表;

4  合同完工结算明细表;

5  其他相关经济和技术资料。

18.4.4  合同完工结算报告审查的主要内容应包括:

1  工程承建合同条款约定;

2  施工采购文件与承建单位的投标文件;

3  隐蔽工程验收签证;

4  工程变更申请、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5  索赔申请、审批文件及相关资料;

6  材料、设备采购合同及相关资料;

7  变更或增加综合单价的相关依据;

8  符合竣工图的工程量;

9  符合条件的分项工程、材料与设备单价;

10  符合条件的取费计算;

11  纠正计算误差等。


 

19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9.1 一般规定

19.1.1 应建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保证与监督管理体系,主要利益相关者应依法承担工程建设职业健康安全管理责任,履行相应的管理职责。

19.1.2 应制订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设立安全管理部门或配备符合要求和数量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19.1.3 编制项目设计概算时,应列入工程建设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在施工采购时,应要求承建单位按规定计提安全生产费用,并专款专用。

19.1.4 应建立职业健康安全技术交底制度,对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辨识、评价与控制。

19.1.5 应建立项目应急管理体系,发布项目建设综合应急预案和相应专项应急预案。

19.1.6  应建立项目职业健康安全检查制度,组织开展经常性检查和专项检查。

19.1.7 应制订项目职业健康安全考核制度,定期分析、考核、奖罚和持续改进。

19.1.8  明确项目职业健康安全事故处理程序,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和处理

19.1.9 应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为员工办理职业健康保险。

 

19.2 安全生产管理

19.2.1  应要求承建单位制订项目安全生产保证措施,内容包括组织体系、职责权限、资源配置、控制目标、控制程序、控制措施、检查评价和奖惩制度等。

19.2.2 应对承建单位的安全资质进行审查。工程开工报告批准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将安全施工措施报送相关主管部门备案。

19.2.3  应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监督落实。

19.2.4  应要求承建单位制订施工设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由监理单位监督实施。

19.2.5  应制订防洪度汛方案和措施,并监督落实。

19.2.6  应要求承建单位对高排架搭拆、高边坡及洞室开挖、爆破作业、水下工程、重大件吊装等高危施工作业制订专项工程安全技术保证措施,由监理单位审查并监督实施。

19.2.7  应建立重大隐患停工整改和发生重大险情、重伤死亡事故报告与调查制度。

19.2.8  应建立分层次的安全工作例会制度,实施安全生产动态管理。

 

19.3 文明施工管理

19.3.1 应建立工程项目文明施工公约,制订文明施工管理办法和项目建设文明施工标准。

19.3.2 应根据现场条件、施工方案和施工进度计划的要求,进行批准用地范围内绿化、文明施工规划管理。

19.3.3 现场文明施工管理应包括:

1  施工场地规划与道路规划管理;

2  施工现场环境管理;

3  材料堆放与设备摆放管理;

4  生活、文化与体育设施和卫生管理等。

19.3.4 应对施工现场的环境因素进行检测与分析,采取改进措施。

 

19.4 消防安保管理

19.4.1 工程消防设计图纸及有关资料应报送工程所在地地方公安消防部门审核;如需要变更,应重新核准。

19.4.2 消防设施应满足项目整体消防安全需要。消防设备、产品应符合国家认证标准。

19.4.3 可采用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承建单位。

19.4.4 项目竣工验收前应经地方公安消防部门进行消防专项竣工验收。

19.4.5 应加强安保管理工作,宜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管理。

 

19.5 劳动安全卫生管理

19.5.1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9.5.2 应向相关主管部门申请进行项目劳动安全卫生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劳动安全与工业卫生设计专篇的技术审查和竣工验收评价。预评价大纲、预评价报告及其评审意见应按有关规定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19.5.3 劳动安全卫生设施的技术经济指标应按DL 5061的规定执行。

19.5.4 应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对从事具有职业危害的作业人员进行专门的技能培训,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


 

20  项目信息管理

 

20.1 一般规定

20.1.1  应进行项目信息化规划,建立项目信息管理制度,明确工作职责、流程、实施与绩效评估、维护办法等。

20.1.2  项目信息管理程序主要应包括:

1  掌握信息源,收集相关信息;

2  对信息进行分类、加工整理和存储;

3  采取技术措施保证信息安全;

4  应用信息管理软件,对信息进行检索、传递和使用。

20.1.3  利用现代计算机技术、电子信息技术、通信技术、数字化技术等手段进行项目信息管理。

20.1.4  应组织开展文件、档案管理人员的培训,进行信息安全教育,做好项目信息的保密工作。

 

20.2 文件管理

20.2.1 应制订文件管理办法和流转程序。

20.2.2 应设置专门机构或专职岗位,采取原件管理与计算机管理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文件管理。

20.2.3 文件应分类保存、及时归档。需要销毁的文件,应经鉴别和批准。

20.2.4 应对文件管理办法和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和改进。

 

20.3 档案管理

20.3.1 应将项目档案工作纳入项目建设管理计划和管理程序,与项目建设同步进行。

20.3.2 应建立项目档案管理体系,要求主要利益相关者设置档案管理机构或专职岗位。

20.3.3 应制订项目档案管理办法,明确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归档内容、档案保管和移交责任。项目档案管理应执行GB/T 9705GB/T 11821GB/T 11822GB/T 18894等标准。

20.3.4 在采购文件中或签订合同、协议时,应设专门条款明确有关工程文件、图纸及其他特殊载体(声像、光盘、磁盘)等档案管理内容及相应责任。

20.3.5 应会同相关主管部门确定档案的保管期限。

20.3.6 应接受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指导,并对主要利益相关者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

20.3.7 应对工程建设全过程文件资料的归档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做到完整、准确、系统。统一接收、管理主要利益相关者移交的档案,审查后按照规定向有关档案主管部门移交。

 

20.4 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20.4.1  应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明确主要利益相关者的相应责任和权限。

20.4.2  应建立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实施的组织体系与流程。

20.4.3  宜建设包括主要利益相关者在内的网络平台,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


 

21  项目沟通管理

 

21.1  一般规定

21.1.1  应建立项目沟通管理体系和管理程序,制订项目沟通管理计划。

21.1.2  应采取适当的方式和手段与利益相关者进行有效沟通。

 

21.2  沟通管理计划

21.2.1  应根据项目的实际需要,预见可能出现的矛盾和问题,制订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明确沟通的原则、内容、对象、方式、流程、责任人和预期目标等。

21.2.2  项目沟通管理计划编制依据应包括:

1  国家法律和地方法规;

2  利益相关者的需求;

3  项目的组织结构;

4  相关规章制度等。

21.2.3  应将项目沟通管理计划有关内容纳入采购文件,形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21.2.4  应针对不同阶段出现的矛盾和问题,调整项目沟通管理计划。

 

21.3  沟通的实施

21.3.1  应通过项目进展报告向主要利益相关者提供信息,定期召开主要利益相关者会议,通报情况、解决矛盾。

21.3.2  宜运用现代信息和通信技术,对项目全过程所产生的各类沟通与协调信息进行汇总、整理,形成档案资料。

21.3.3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项目法人的规章制度和项目管理绩效目标责任,与项目法人进行沟通与协调。

21.3.4  项目管理机构应按照项目法人的授权,与其他主要利益相关者进行沟通与协调。

21.3.5  应按规定程序与政府、社区及居民等进行沟通,取得政府的支持、社会各界的理解。

21.3.6  应按沟通管理程序进行信息反馈,实现信息共享。

 


 

22  项目风险管理

 

22.1  一般规定

22.1.1  应建立项目风险管理责任体系,明确岗位职责,落实风险管理责任。

22.1.2  应通过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对处理、风险的监测与动态控制,对项目全过程进行风险管理。

22.1.3  应编制项目风险管理计划,主要内容包括:

1  风险管理方法、工具及数据来源;

2  风险管理组织与人员;

3  风险管理工作预算;

4  时间安排;

5  报告格式;

6  风险活动的记录方式等。

 

22.2  风险识别

22.2.1  应通过风险识别确定影响项目的风险因素。

22.2.2  根据水电水利工程特点,可分阶段、分专业、分类型进行风险识别。

22.2.3  风险识别应按以下程序进行:

1  收集数据或信息;

2  进行不确定性分析;

3  建立项目风险的结构体系;

4  确定风险事件,并分类归纳、整理;

5  编制项目风险识别报告。

 

22.3  风险分析

22.3.1  应对工程建设、防洪度汛、坝区和库区地质灾害、极端气象灾害、移民、财务等进行风险定性或定量分析,形成风险分析报告。

22.3.2  应通过项目风险分析,预测风险事件发生的概率及可能发生的时间,估计风险损失并评价风险事件对项目的影响。

22.3.3  应对风险事件的级别进行评价。

 

22.4  风险应对

22.4.1  应制订项目风险应对计划,明确风险应对策略。

22.4.2  应综合考虑合同、经济、组织、技术、管理等措施制订项目风险应对措施,预防风险事件的发生。

22.4.3  应采取保险或保证担保手段进行风险转移。

22.4.4  项目风险应对计划应作为项目综合计划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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